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质量管理办法1827359361
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目录一、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对策····························1二、质量控制的依据··································2三、测量的质量控制··································3四、现场材料、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4五、工程质量现场管理································4六、质量检查验收控制································5七、质量不合格或质量问题处理方法····················5八、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6九、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7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负责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有效运行。施工项目质量责任是实行终身责任制。施工项目质量控制阶段图质量控制组织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原材料、半成品及建筑构配件质量控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制作工艺审核施工准备质量控制现场管理环境控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审核测量放线检查、复核图纸自审、会审及技术交底办理开工手续工序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隐蔽工程质量控制中间产品质量控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或验收设计变更与图纸修改的审定自检施工质量检验竣工验收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文件审核与归档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中控制施工项目质量控制一、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对策以人的工作质量确保工序质量,以工序质量确保工程质量,从材料进场、材料验收、取样、试验等方面全面控制材料的质量;全面控制施工过程,重点控制工序质量;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以数据说话,严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或施工质量验收关;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二、质量控制的依据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性文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等。三、测量的质量控制1、项目开工时应组织编制测量控制方案,测量记录应归档保存。在施工过程中队测量控制点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2、测量人员在测量工作中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并严格按操作规程实施作业,保护仪器。3、项目部应安排好各专业之间的测量交接,实行现场交桩、交点、交资料的三交制度。桩点由接受部门采取保护措施,以保证桩点的正确性。4、项目部负责工程的竣工测量。按合同要求提交测量成果,并作为提交甲方的竣工测量资料。四、现场材料、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1、材料控制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等投入品的控制。2、材料控制要点:合理组织使用,减少材料损失;加强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做好搬运、储存、防护,确保不丢失、不损坏、不变质、不混用;重视使用验证,防止错用或使用不合格材料。3、材料控制的主要内容:材料的质量标准、性能、适用范围、施工要求以及取样、试验方法。4、机械的选用应满足工程的适用性,使用中应检查其工作状态。五、工程质量现场管理1、现场管理是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应从现场管理抓起,工程管理人员一定要监督作业队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措施等,应结合工程实际,从技术、组织、管理、工艺、操作、经济等方面分析、考虑,能解决施工难题,力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工艺先进、措施得力、操作方便,有利于提高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3、对工程重要部位,需要施工管理人员实行现场监督管理,实行跟班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确保工程质量,尽量避免施工后返工或出现不安全隐患。4、对于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应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抽检。对于质量缺陷,必须采取补救措施,使其达到合同要求。5、加强环境因素控制,特别在冬季、雨季、炎热季节施工中,应针对工程特点,比如混凝土工程,土方工程,高空作业等,必须拟定季节性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六、质量检查验收控制1、检验(1)书面检验:通过对提供的质量保证资料、试验报告等进行审核。(2)外观检验:从品种、规格、标志、外型尺寸等进行直观检查,确认有无质量问题。(3)理化、无损检验:在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请检测单位对样品进行检验,确认有无质量问题。七、质量不合格或质量问题处理方法(1)质量问题在萌芽状态,应立即根据具体情况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2)施工中质量问题已经出现,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处理,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召开质量问题分析会,防止出现类似问题。如现场监理所发“监理通知单”,项目部整改后应及时填报《监理通知整改复查报审表》。(3)某工序或某分项工程已完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出具书面处置意见后,项目部根据书面依据内容采取措施补救(或自行制订补救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审批)。八、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1、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项目部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发放给分包单位,并组织分包单位进行图纸交底工作。2、对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3、分包工程开工后,项目部应督促其进行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对材料、半成品、施工机具设备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5、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发出质量问题通知单令其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仍有质量隐患的,应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清退出场。6、项目部应对分包工程的现场施工人员资格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如老弱病残人员清退出场,对特殊岗位须持证上岗。7、分包工程结算时,应预留工程保修金,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施工原因引起)由分包单位承担。九、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1、质量事故的报告(1)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不论何种原因(包括勘察、设计、材料、违反基建程序、施工方法和违章作业等),均应填写质量事故报表并在事故发生后2日内上报建设公司工程部(口头报告应在1日内)。对事故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一般质量事故应在每月质量报表上报时向建设公司工程部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质量事故处理报告。(3)重大质量事故发生时应分阶段上报,在发生事故的24小时内应书面通知建设公司工程部,并由建设公司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2、质量事故一般按其性质及严重程度划分:(1)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10万元内的质量事故。(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重大事故:a.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主要结构倒塌。b.超过规范或设计要求,基础严重不均匀下沉、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影响使用寿命,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质量缺陷或事故。c.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d.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其中四级、三级、二级、一级重大质量事故分别为10—30万元、30—100万元、100—300万元、300万元以上。3、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内容:(1)工程质量事故情况(时间、地点、工程部位、施工单位、责任人员等)。(2)质量事故调查的原始资料、测试数据。(3)质量事故的原因分析、论证。(4)质量事故的处理依据。(5)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6)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鉴定和验收记录。(7)事故处理结论
本文标题:质量管理办法1827359361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0414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