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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岗位责任管理制度质量岗位责任:(一)项目经理质量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质量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各种制度,认真落实《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目标和管理计划,针对工程项目特点,主持编制本工程《项目管理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项目创优计划目标,制定创优规划及编制实现质量目标的技术保证措施。2、组织质量检查,开展创优活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督促指导开展QC(质量控制)小组活动,严格执行质量奖惩规定。对质量问题,要组织分析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对违反操作规程、质量低劣者责令返修或返工。3、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文明施工,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积极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组织进行工程质量评定。4、对本项目部外部劳务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负责。5、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关系,组织均衡生产,当工期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要优先保证工程质量。6、对工程质量事故和出现的不合格工程承担领导责任。(二)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责任1、协助项目经理制定项目质量管理方针、目标、规划和组织开展贯标工作,组织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制定本项目《项目管理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具体负责组织工程创优活动,针对工程质量问题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2、认真审核设计图纸,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施工。对违反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标准、操作规程和施工程序的施工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及时纠正质量问题。3、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施工技术和召开经验交流会,开展技术攻关和QC小组活动,总结交流QC小组活动经验和成果材料编写。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织攻关。4、加强对工地试验室和计量等质量基础工作领导,督促正确使用和管理检测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科学试验。25、组织和参加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分析。6、组织填写各种原始记录及质量评定资料,负责组织技术、质量档案的整理工作。7、对因技术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及不合格工程负直接技术责任。(三)工程队长质量责任1、贯彻上级指示和要求,领导各班组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进行施工,并检查监督。2、积极运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保证工程质量。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3、主持工班、工序交接检查,并针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织质量攻关。4、对上级技术、质检人员提出工程质量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对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行为坚决予以纠正。5、对因组织指挥不力、方法不当,甚至违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直接责任。(四)班(组)长质量责任1、严格按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施工。2、做好工前技术、质量标准交底,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使工序操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3、做到文明施工,作业现场整洁,材料标识齐全,摆放有序,施工记录有可追溯性。4、组织全工班(组)人员经常学习规范、验标和施工工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质量意识。5、对技术人员和质检员指出的技术和质量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6、对因操作方法不当或检查不力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承担直接责任。(五)技术人员质量责任1、认真学习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标、工法、标准等,提高技术工作质量,确保技术交底(含施工图)、测量放样准确无误。2、在施工前对施工图设计要进行全部、全面审核,发现有误时,要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提出更正。33、对技术指导工作,均要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不得口头交底,不得擅自采用复印技术资料(含施工图)作为技术交底书。当不得不采用复印技术资料时,则必须进行认真复核,保证文字、数据、图形清晰,并经总工(技术负责人)审定和签字后方可采用。4、要严格跟踪检查施工单位对技术指导执行情况,发现施工人员没有按施工规范、技术交底书进行施工时,要及时制止,并责令其返工。当施工人员不听指导时,要及时向施工队长、项目总工、项目经理逐级反映,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反映。5、填写所主管各种原始记录和质量评定资料,负责技术、质量档案的整理工作。6、各级技术人员对自己进行技术指导的工程质量负全部技术指导责任。(六)班组作业人员质量责任1、严格遵守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技术交底书进行施工,发现技术交底书有误时,要及时向班组长报告,各工种操作人员要对本岗位的工序质量负责。2、认真领会技术交底书要求,坚持按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施工。3、服从上级领导、技术和质检人员指挥、指导和检查,做好交接检查,严格控制工序质量。4、对因自己违章施工、盲目蛮干甚至偷工减料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负直接责任。5、及时填写交接班互检记录。6、加强技术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七)安质环保部质量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组织开展全员质量管理宣传教育活动,总结交流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适时召项目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积极推行QC小组活动,适时组织QC小组成果发表会。3、负责制定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创优规划,负责本级质量评定和申报上级优质工程。4、对施工生产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行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权和质量一票否决权,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负责工程质量奖惩事宜。45、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质量情况和统计报表。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顾客意见调查、顾客投诉和服务工作,组织或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6、负责质量管理体系中主管程序的指导检查。认真组织质量检查评比活动,提出实施方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程质量“三检”制度,及时下发质量检查通报并落实整改情况。7、负责对申报验工计价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审查签证。8、遇有违反施工程序和不按设计图纸、规程、技术标准施工以及使用材料、设备不合格等影响质量行为及时制止或停工,并有权实施经济处罚。9、填写所主管各种原始记录、质量评定资料和质量控制资料、质量档案的整理工作。(八)项目部有关部门质量责任一、施工技术部1、负责各种定型图纸的采购和分发,作废图纸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完善交底手续。2、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细则、作业指导书,解决施工技术难题。3、负责提出工程所需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构配件,非标准加工件的技术标准。4、参加质量检查和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对出现的重大质量事故提出加固、补强方案或其它技术措施。5、负责测量控制工作,把好测量关,杜绝测量事故发生。6、及时收集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施工技术指南和规程,并检查执行和落实情况。7、组织“四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及时解决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8、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技术问题,负责组织攻关,提出解决方案。9、组织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工作。二、计划财务部1、在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时,按照规定建立质量奖励基金,做到专款专用。52、在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的同时考核工程质量情况,对不合格工程不予验工计价。3、验工计价必须经质检工程师审核签认。三、物资设备部1、按设计、施工技术要求采购供应合格的工程材料,及时向试验室提交外购配件的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证书。2、按照施工计划提出的数量、品种、规格供应材料和构配件。3、对代用材料或新材料应及时与检测试验部门联系,进行检验或试验。4、妥善储存保管各种原材料和构配件,对超过有效期的材料,应及时请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质量管理制度:(一)技术交底制度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编制作业指导书,并向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交清施工方法,操作要点及质量注意事项,执行《工程项目技术交底管理办法》。(二)开工前检查内容及要求1、承包合同及施工队伍。2、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3、工地调查和复测。4、技术交底,特殊作业、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制定。5、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选型。6、技术人员、质检人员配置。(三)施工过程中检查内容及要求1、施工测量及放线正确,精度达到要求。2、按照图纸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3、施工原始记录填写完善,记载真实。4、有关保证工程质量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5、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按规定提交试验报告,设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说明书。66、砼、砂浆试件及土方密实度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试验和验收,试件组数及强度符合要求。7、工班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有交接记录。8、工程日志填写齐全、符合要求和实际。(四)竣工检查内容及要求1、各部尺寸、完成数量及质量。2、各种规定质量记录是否齐全。3、复查质量验收记录。(五)隐蔽工程检查制度1、工程项目竣工后不能外露部分称隐蔽工程。隐蔽工程须按规定检查合格并签证后才能覆盖。2、工程检查签证,除执行国家、行业质量标准规定外,还应执行建设项目有关规定并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明确职责分工,由指定的质量检查人员办理。3、隐蔽工程未经质量检查人员签认而自行隐蔽的,应揭盖补检,由此产生全部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4、隐蔽工程先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约请有权签证的监理工程师复查签认。地质不良基础工程签证后应尽快封闭,以免风化破坏。5、发现与设计不符,本级质检人员无权处理者,应及时呈报上级解决,必要时可邀请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6、质量检查人员因故缺席,可委托同级技术人员或施工单位的质检人员代签证,并做好记录;必要时,事后应请质量检查人员补签认可。(六)工程队质量“三检”、“三不交接”和“五不施工”制度三检:即自检、互检、交接检。自检:包括操作人员自检和班组自检。班组长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工作量进行一次自检,做好记录,工后讲评。互检:指同一工种或多工种之间,由工程队组织不定期相互检查,主要是互相观摩,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操作技术,达到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交接检:指同一工种的多班制上下班之间或工种的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由工程队组织交接,各工班应做到不合格的活不出手、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7下道工序不施工。三不交接: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五不施工: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和资料未经换手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者不施工;上道工序不经检查签证不施工。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由工程队质量检查员及时记入施工日志。8、材料检验制度所有工程材料均要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并经有资质认可的试验室对工程材料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场,不得凭经验,擅自确定材料规格标准,确保进场材料合格。
本文标题:质量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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