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薪酬管理 > 靖边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靖边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实施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部署要求,根据《陕西省生态园林县城标准》、《陕西省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坚持生态县城发展战略,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动员、群众参与、部门协调、科学管理、法制监督”的原则,强化以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环境,促进县城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创建目标继2011年我县成功创建为省级园林县城后,我县继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经过三年多努力各项指标已基本接近省级生态园林县城标准,2015年严格对照《陕西省生态园林城市(县城)标准》加大县城生态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使我县县城绿化水平明显提高,生态功能明显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力争2015年实现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目标。三、工作任务(一)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根据《靖边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统筹协调县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形成统一协调的综合性空间规划体系,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职能、任务“六落实”。二是法规和制度齐全配套,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管理职能。三是绿化专项资金有保障,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县城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日常维护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并逐年增加。四是提高县城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健全园林绿化研究科研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的研究机构,近三年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有效推广,组织园林绿化技术培训学习,提高园林绿化队伍建设。五是进一步完善《靖边县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县城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六是严格实施《靖边县绿地管理办法》、《靖边县蓝线管理办法》并进一步完善。七是严格执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养护管理制度、树木移植及控制大树移植制度、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制度、义务植树制度等进一步健全。八是建立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九是公众对县城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85%以上。(二)加强县城绿地建设严格制定并执行绿色图章制度,确保新建改建工程项目绿地率达标,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维护推进道路绿化,提高乔灌木覆盖比率优化绿化内容。一是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三项指标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逐年增加,分别达到37%、32%和8.5平方米以上。二是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公园绿地分布合理,至少有一个万人拥有综合性公园,指数≥0.05.三是道路绿化普及率,道路绿化达标率分别在90%和75%,林荫停车场推广率,河道绿化普及率分别达到55%和80%以上。四是县城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到90%以上。五是县城防护绿地实施率达到75%以上。六是县城园林式居住区园林式单位比率达到60%以上。七是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达到75%以上,县城内边角、荒裸、废弃等空地基本绿化。为确保建成区绿化达标,切实推进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进度,突显靖边特色。一是紧扣《陕西省生态园林县城标准》狠抓绿化重点、破解创建难点、打造创园亮点、全力推进新区道路绿化、保障房小区绿化,南环路周边绿化,卢河两岸的防护绿化,加快西草滩湿地公园建设景观提升、五台森林公园景观提升,提升改造榆炼广场、长庆广场、民乐园广场、火车站广场绿化景观,加强道路绿化的管护。二是抓好县城出入口绿化,提升县城整体形象重点抓好高速路出入口、长庆路、迎宾路、龙山路出入口绿化美化水平的提高。三是对新建道路按照“修一路,绿一线,成一景”的要求。同步配套道路景观和绿化工程,注重道路绿线退让,加大道路绿化量。四是推广林荫停车场,对城区内停车场尽可能补植冠幅大的树种,新建改建停车场应建生态停车场和林荫停车场。五是抓好苗木基地建设,选育引进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树种,重点培植具有特色的本地树种。六是继续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通过拆违增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破硬植绿、缺株补绿、立体造绿、屋顶建绿等途径,狠抓立体绿化、庭院绿化、居住区绿化。七是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80%以上,重点加强白于山区、五台森林公园的补植管理,提倡并制定认养管理制度,掀起全民共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的热潮。(三)强化科学建设管理绿地系统规划有效执行,强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参与公园绿地建设项目设计和项目竣工验收,重点绿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监理、竣工验收和审计规定。积极推进公园绿地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公园广场的性质和不同分类,相应制定完善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公园绿化用地占总面积70%以上,绿地广场绿化用地占总面积的60%以上,环境优美、秩序优良、设施安全运行,确保各类公园广场达到一流水平。发挥公园文化广场的社会效应,全面提升县城公园绿化综合评价值达到7%以上。主要分析评价绿地格局对县城环境的影响,园林绿化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程度,对县城风貌形成的作用,以及在县城功能性质定位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为提高对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在公园广场内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的建设工作,确保公园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达65%以上。积极推广节约型绿地的建设,有针对性地对各类绿地现状开展节约型绿地的规划,建设一批生态型、复合型公共绿地,在绿地基础结构上有效降低绿地对水肥和人工的需要,从根本上降低绿地对城区资源的占用,提升绿地的生态效益和聚碳效能,并提升园林绿化中乡土植物的应用品种数量达80%以上,建设以乔木为主,乔、灌、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复层绿化。绿地建设中严格控制移植大树,栽植未驯化的外来物种,杜绝应用假花假树,公园绿地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硬质铺装透水技术应用率达55%以上,依据县城绿地系统规划要求,建立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县城生态绿地、风景林地、生化隔离带等要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与建成区绿地融为一体;对县城周边荒山裸地、河渠沿岸、公路铁路两侧绿化统一规划,统一指导建设,统一监督管理,林业、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按规划和规范完成所辖区域绿化点管理到位。因地制宜制定长远的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逐步使立体绿化成为城区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县城的绿化量和整体景观效果。积极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生物防治推广率达30%以上,河道水体岸成自然绿化率达70%以上。加强对统万城、龙洲丹霞地貌景区及县域内历史古迹和风景区的保护和管理,使历史古迹的风貌得到延续。加强古城墙等周边绿化力度。对全县范围内的古树名木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做到定期检查和跟踪保护。(四)持续改善县城生态环境充分利用县城地形地貌,保持原有生态系统并确保其原貌完整。继续完善五台森林公园、西草滩湿地公园、芦河两岸等水体岸线的绿化,确保水体岸线完好,按照县城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有效控制空气污染和城市噪音,积极控制和治理空气污染,确保县城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大于290天。进一步优化地表水的水质,减少地表水的污染,确保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70%以上,积极控制县城噪音,在中心城区制定有效的噪音监控体系,并通过交通控制的措施将区域环境噪音平均值降至58dBA以下,制定县城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在绿地系统规划中有专门的规划。(五)促进节能减排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和节能政策措施,严格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三同步”管理,提高建筑节能效果,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推动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开发利用,全面推进高能耗、低效率建筑的低成本节能改造,确保新建筑100%符合节能标准。积极推进废水重复利用,利用率达15%以上,高标准要求处理工业废水,确保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5%以上。(六)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和县城管理一是全面提升市容市貌和城区景观,环境卫生整洁有序,设施完善,交通管理有序,广告、牌匾协调规范。二是道路系统完善、等级清晰,确保道路综合完好率≥95%,规范停车设施、停车点建设,确保县城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6辆。三是加强给排水管网建设、维护,确保县城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100%,供水用水普及率≥90%,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的建设维护,努力提高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理能力,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80%,污水处理厂有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并运转正常。四是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并开展经常性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宣传教育活动。五是鼓励使用绿色节能照明亮化产品,确保主、次干道及广场亮灯率≥98%。六是确保主要道路、公园、公厕及大型公共建筑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情况良好。七是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县城安全运行良好。八是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处理机制,县城垃圾箱等收集、转运设施完善,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机械化清扫率≥35%,公厕设置每万人≥6座。(七)改善县城人居环境建设完善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社区内的教育、医疗、体育、文化、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证集切实可行的城中改造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住房保障建设构建多层次居住房保障体系,落实保障性住房条例,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加强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房建设,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对保障性、政策性住房的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建设力度,建立保障住房资金专户和用地储备制度,使县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率达80%以上,保障性住房入住率达95%以上,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率达100%。四、实施步骤根据《陕西省生态园林县城标准》、《陕西省生态园林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将创建陕西省生态园林县城工作分成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宣传动员(2015年1月—2015年4月)各部门单位按照《靖边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项目及时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实施方案,编制各类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项目建设规划,特别是重点工程责任单位要按照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时限总体要求,详细列出工程进度安排,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通过验收,同时县上要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的意义,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迅速掀起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高潮。第二阶段:组织实施、自查提高(2015年5月5—2015年7月)一是对照省级生态园林县城标准,各部门按照各自任务分工进行实施,保证工作不缺时,限期达标。二是认真自查,确认达标经市住建局初验通过后,于5月30日前向省住建厅提出书面申请。第三阶段:技术调研、(2015年8月—2015年9月)一是收集完善相关文件资料,高质量编制创建资料。二是迎接省住建厅对我县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工作的技术调研,三是把握技术调研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组织认真整改。第四阶段:提出验收申请、迎接考评验收(2015年10月)整改完成后,向省住建厅提出验收申请,详细说明整改完成情况,迎接省住建厅实地考评验收。力争2015年实现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目标。五、工作措施和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提升靖边对外形象、建设生态宜居园林城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个创建工作在县“创建”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做好各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照任务目标,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具体措施,保证按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要以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为主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创建生态园林县城的重要性、紧迫性及有关法律法规,争取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参与和配合
本文标题:靖边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04228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