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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虞教财[2008]10号关于印发《虞城县中中学固定资产贾汪区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是学校办学的物质基础,是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必要的物质条件,是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区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全区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归口管理和全员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1、统一管理。管好、用好固定资产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校长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负总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应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虞城县教育局虞城县财政局文件22、归口管理。固定资产归口由学校总务后勤部门管理。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添置、保管、维修、处置、清查、登记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系统的录入、维护工作。3、全员管理。固定资产关系到全体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因此要发动教职工和学生共同参与管理,并按处室层层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形成全员参与的有效管理监督机制和人人爱护公物的良好风尚。4、针对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固定资产的购置:1、学校购置固定资产应有计划。制订计划既要尽量满足教学工作需要,同时也要考虑学校财力。凡需当年添置固定资产的,应当列入学校编制的年初财政预算。2、学校建设应该按照工程项目招投标政策要求,切实进行招投标,及时进行工程项目决算审计。3、要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按照《贾汪区政府采购目录》,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对符合采购范围和条件的教育技术装备、教学用具、大额资产或大宗物品的采购提出具体要求,按规定时间编制采购计划,填写《贾汪区政府采购登记表》(见附件1),经教育局审核后,报区财政局采购中心办理,统一进行采购。4、资产购置程序:单位申请——教育局审核——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批——财政局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三、固定资产的保管和使用学校长期使用的固定资产,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任何财产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或变更使用权。1、新增资产的入库、登记3(1)购入资产凭购物正式发票登入《固定资产增减登记表》(见附件六)、录入管理系统;(2)调拨资产凭调拨单登入《固定资产增减登记表》、录入管理系统;(3)接受捐赠的资产凭资产原价值登入《固定资产增减登记表》、录入管理系统;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可以申请会计事务所评估,列入固定资产管理。2、固定资产的领用、借用各校要建立固定资产领用、借用制度,认真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借用单,注明领用、借用的物品名称、账面价值、领用或借用人签名、用途、存放地点、归还日期等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借用。学校教职工若因工作需要借用固定资产,需经财产保管部门审核。非学校内部所用,原则上不能借出,确有特殊情况需借用的,应由学校校长审批,并要限期归还。3、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各校要建立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制度。固定资产统一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保管,由办公室和总务处调配使用,根据财政局统一要求进行分类、编号、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要求账、物、卡片相符,同时要建立严格的验收、保管、入库、借用、报废等手续,任何人不得转移、赠送或私自占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好,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率,发挥其经济效益。四、固定资产处置4学校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注销或置换的行为。包括调拨(有偿和无偿)、出售、置换、报废报损等。1、学校有偿调拨和变卖,单位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应事先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区财政局备案,批准后方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和实施资产出售。出售净收入上缴区财政专户。2、学校报废、报损固定资产首先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贾汪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详细的情况说明。单价在1万元以上,年度总额在5万以上的,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区财政局备案;单位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报教育局审批。3、学校之间固定资产的无偿调拨,首先由资产占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贾汪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报表》,并附详细的情况说明,处置申报表须经调出、调入学校盖章,报教育局审批同意。单价在1万元以上或年度总额在5万元以上的报区财政局备案。学校在实施固定资产处置行为后,持教育局或区财政局批准的固定资产处置批复文件交教育核算中心据此调整有关资产帐目,并及时办理资产产权变更手续。4、学校长期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教育局有权进行校与校之间的系统内调剂。5、学校对产权不明确的固定资产,在未明确产权之前,占用单位不得擅自调拨、变卖。6、固定资产的减少要及时填写《固定资产增减登记表》(见附件六),并录入管理系统。五、固定资产清查5今后,学校要利用暑假,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教育中心校以所属小学、幼儿园为单位,中学以处室为单位进行清查,依照上一年度的《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见附表3)对实物逐一清查核对,重新填制新的《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同时将原《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与新登《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之间的资产增减或资产保管人、存放地点等信息变更登入《固定资产增减登记表》和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清查登记既要查明实物与系统、登记表三者是否相符,同时要对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情况,固定资产的完好情况,维护情况和各种制度的执行、奖惩措施的落实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清查结束后,由清查小组出具清查报告,将《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和《固定资产增减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清查小组成员和分管领导签字后,小学一份报教育中心校,另一份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存档;中学一份交各相关处室留存,另一份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存档。同时并对固定资产的增减或信息变更录入系统,始终保持登记表、管理系统和实物的信息一致。每年年终根据管理系统中资产账面余额与教育核算中心的固定资产账面余额的增减填写《固定资产调账申请表》(见附件4),及时与教育核算中心对账、调账,并报财政局绩效科备案。六、固定资产交接学校校干和教职工工作或岗位变动,涉及固定资产的,要按照移交程序办齐移交手续,切实做好资产移交,避免因人员或岗位变动造成学校资产流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必须将本人所经营的全部工作交给接替人员,按规定办理好移接交手续。61、固定资产管理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由校长或分管校长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主管部门派员会同监交。2、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将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固定资产余额查询方法等交给接替人员,保证接替人员能初步掌握系统的使用。移交人要对所移交的报表、存档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3、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应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固定资产系统上账面余额、系统卡片记录总页数、总条数,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职务等,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等。移交单一式四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报主管部门一份。4、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保持其连续性。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本文标题:贾汪区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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