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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尔龙村村务公开监督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规范党务村务公开监督管理,提高党务村务活动的透明度,落实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村务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开的主要内容(一)党务方面:设置固定公开内容、定期公开内容、随时公开内容,固定公开内容包括较为固定的年度工作规划、计划,党的基层建设领导组织机构等;定期公开内容包括上一时期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等;随时公开内容包括发展党员、评议党员、党费收缴、评先选优情况等;(二)村务方面:包括村公益事业建设和经费筹措及使用情况;农村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承建情况;村民的承包经营情况;征用土地和宅基地的审批、使用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超生处罚情况;救灾救济款物及各项政策性补助资金的分配标准和发放情况;农村低保户的评定及低保资金的发放情况;村干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及工资兑现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它事项;(三)财务方面:包括村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集体所得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代资代劳情况及村民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第三条公开的形式(一)在村级活动阵地或村民聚居的地方设置固定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二)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定期不定期地通报有关情况。第四条公开的时间常规性事项一般每季度首月15日为公开日,每季度一次,对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和普遍要求公开的内容随时予以公开,对涉及时间较长的事项分阶段公开。第五条公开的程序(一)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提出党务、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二)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三)通过适当方式及时予以公布;(四)公开后及时征求意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五)填写公开报告单,并认真记录,建立备查档案。第六条公开的监督(一)经村民民主推选成立公开监督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负责党务、村务公开全程监督。(二)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认真审查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三)在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接受群众的意见和投诉,对群众不清楚或有质疑的事项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予以答复和解决。(四)镇党委加强对党务、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对图形式、走过场甚至搞假公开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不按规定进行公开,造成群众集体上访,产生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赛尔龙村村务公开监督机构小组组长:昂旦加布赛尔龙村支部书记副组长:郭多赛尔龙村村委会主任成员:加巧赛尔龙村三社社长却琼赛尔龙村团支书记忠克赛尔龙村妇联主任赛尔龙村村民民主理财制度第一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坚持开展民主理财,以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财务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第二条村级民主理财由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小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代表)会议推选3至7人组成。第三条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并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对本村集体的财务账目有疑问的,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第四条民主理财小组要按月进行民主理财活动,对财务收支票据进行逐笔逐项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原始凭证加盖民主理财监督章,并由组长签字(盖章),未经审核的支出票据不得入账。第五条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的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如工程项目建设、重大项目投资、集体企业改制、干部报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及大中型固定资产出租、变卖和报废处理等,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代表)会议表决通过。赛尔龙村村民民主理财机构小组组长:郭多赛尔龙村村委会主任副组长:昂旦加布赛尔龙村支部书记成员:加巧赛尔龙村社长旦正才旦赛尔龙村社长加吾赛尔龙村会计赛尔龙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一、村集体资产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各项资产、资源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村主任为村集体资产的第一责任人;村报帐员具体负责集体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作好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记录,保管好相关档案资料。二、村集体所有的现金、存款委托民主理财小组代管,报账员管理备付金,并协助代理中心对村级及各社的现金、存款进行管理。三、村社要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及使用保管制度。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由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四、村级应收款应落实人员,积极催收。对符合坏帐核销条件的款项,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五、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的产品、物资实行严格的登记、保管、领用制度。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做到帐实相符。库存产品物资报损,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六、村社集体的资金、设备不得随意出借,也不得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赛尔龙村财务收支制度一、规范村级收入。所有村级资金都必须纳入村级财务管理,主要包括:“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以及发包收入和集体经营收入;上级部门拨款;村级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等。各项收入必须及时入帐核算,严禁设帐外帐、小金库。村级集体资金属全体村民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截留或者挪用。二、规范财务管理。村级财务收支委托乡经管站代管,实行乡管村用,进入“零户统管”,统一做帐。村级不再设立会计岗位,只设一名财务专管员,负责本村的财务报帐业务和指标登记、凭证结算以及对帐等管理工作(支书、主任、不得兼任财务专管员)。三、规范收款手续。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规定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向其成员收取的各种费用,必须统一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专用收据”。收取时,由村级财务专管员收到现金后,到乡经管站统管会计处代开“专用收据”,村所有收入必须先入库后使用,非财务专管员的任何村干部(包括驻村村干部)不得保管现金,坚决杜绝“人人管钱、人人用钱”的混乱局面。四、实施按时结报制度。即:各村不准先提取现金,支付各项支出时,首先由村干部或其他人垫付,村财务负责人签核,报乡经管站核报。按规定程序,从本单位财务帐面存款中提取支付,否则延时者乡经管站有权拒绝入帐。但每一季度前1—5日村级财务专管员到乡经管员会计核对有关帐务。五、严格审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单项费用开支500元以内(含500元)由村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并由村支书审核(村支书、村主任一人兼任的需另设一名村财务审核人或签批人)。单项费用开支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经村领导班子讨论决定。2000元以上的经村集体研究报乡经管站把关后入帐。5000元以上的支出,报乡经管站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帐,开支发票必须说明开支事由,同时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和审批人,对不符合财务手续的开支发票,财会人员有权拒付入帐。六、监督并协助村民小组和村内各组织的财务管理。村内各组织、村民小组的财务、村委会有权监督并协助管理。收入资金统一由乡经管站统管户代管。开支由本组村民或组织成员开会议定报村委会集体审核后方可支出,数目超过5000元以上的要报乡经管站审核同意后方可支出。七、坚持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控制非生产性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每季一次如实地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本文标题:赛尔龙村村务公开监督机构和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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