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 关于整治县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
编号:283438546关于整治县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201X/X/XX关于整治县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为强化县城区环境噪声管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文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决定联合对县城区环境噪声污染进行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重点整治对象本通告所称的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本次重点对商业活动噪声、娱乐健身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机动车辆噪声和其他社会生活噪声等进行整治。二、整治要求(一)商业活动噪声。禁止各类商业门店、流动商贩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在县城区举办开业庆典、商业宣传、营业性演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县文广新局、县建设局城管大队备案批准。(二)健身娱乐噪声。在县城区内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非营业性娱乐、体育锻炼、集会等活动,所产生的音响器材等噪声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禁止打鼓鸣锣、甩鞭等噪声污染大的活动。文化娱乐场所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三)建筑噪声。建筑施工单位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除因抢修、抢险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以外,禁止夜间(晚22点至凌晨6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对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经县环保部门批准。[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关于整治县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04617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