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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巷机车、车辆运行管理制度一、司机必须经过正规培训、熟悉机车的结构、性能、原理、信号规定;巷道、线路、网络的情况;能熟练的按操作规程操作。经矿物局组织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持证上岗。二、司机必须每年考核一次,成绩记入合格证内,否则不准上岗。三、凡调换矿井的司机,必须在老司机的指导下,经过5天熟悉矿井运输路线及信号后,方准独立工作。四、机车运行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任何人禁止使用紧急停车信号。2、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的前端,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3、列车和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4、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使非机动车辆。如果需要行使时,必须经过运输调度站同意。5、列车通过风门区域时,必须发出声光信号。6、接近风门、巷道口、峒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以及前面机车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信号.27、列车制动距离: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8、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使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9、司机必须服从井下调度人员的指挥,服从井下信号规定。五、机车有下列情况之一着禁止运行:1、照明不足;2、示警装置不良;3、制动装置不良;4、撒沙装置不良;5、缓冲和连接装置不良;6、无灭火设施(指内燃机车);7、有失爆现象(指蓄电池机车)。六、用车辆运行人员时,必须服从《运送人员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七、行车调度:运输区队设立运输调度站(室),井下设立采区信号站,负责行车调度及记录。行车记录要有以下容:1、机车车号、司机姓名、发车时间、地点、拉车数(空3车、重车、料车、设备车、人车等),到达地点、时间;2、列车的返回时间、拉车数(煤车、矸石车、空车、料车、设备车等),到达地点、时间;3、中间会车地点、时间、拉车情况;4、列车合计:运输货物的车数、重量、距离、吨公里等;5、小班合计:分车号和司机的运量、分地点的运量;6、日、月、年合计。4机车车辆维检管理制度一、检修周期(一)电机车(包括架线式电机车、蓄电池车)检查、维修、检修分:1、交接班检查与日常检查维修;2、周检;3、小修:三个月;4、中修:六个月;5、大修:二十四个月。(二)内燃机车的检修、保养、维修:1、调整;2、日常运行检查、保养;3、一号保养:在工作150小时后进行;4、二号保养:在工作500小时后进行;5、三号保养:在工作1500小时后进行;6、四号保养:在工作3000小时后保养。(三)矿车(包括各种物料车、平巷和斜井人车)检查、维护、检修分:1、交接班检查及日常检查、维修;2、小修:三个月;3、中修:六个月;54、大修:二十四个月。(四)检修车辆的规定:1、凡进行检修了的车辆、必须经过质量、数量的验收、达到完好的标准、方可投入运行;2、所有车辆必须建立设备台帐,进行登记。将检修内容、时间、参加检修人员进行帐卡登记;3、经检修的车辆必须保持在正常情况下运行6个月;4、电机车、内燃机车要实行包机制:三班司机为一个包机组,设组长一人,并配机车维修人员,共同对机车的完好、安全运输负责。二、机车、车辆的使用年限1、机车:井上20年,井下10年;2、蓄电池机车:井上20年,井下7年;3、内燃机车:20年;4、车辆:(1)人车:平巷人车:17年;斜巷人车:17年;(2)五吨矿车:6年;(3)三吨矿车:6年;(4)一吨矿车:5年;6(5)各种材料车:8年;上述各种车辆的使用年限到期后,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废书面报告,经过有关部门共同鉴定认可后执行。三、机车、车辆使用、备用、待修的规定(一)机车:1、使用率不低于90%;2、备用率不低于20%---50%;3、待修率不超过7%。(二)车辆:1、使用率不低于80%;2、待修率不超过7%。3、备用率:(1)五吨车:一般在5—10%之间;(2)三吨车:一般在5—10%之间;(3)一吨车(包括各种车)一般在2—4%之间。(三)人车:除正常运行以外,必须保持足够数量的检修和备用量7轨道、牵引网路维检管理制度一、轨道1、轨道的维修实行日常养护与定期检修结合合制。2、日常养护实行主要运输线路包段制,一般运输线路包片制。3、定期检修周期:主要运输航道每年不得少于二次,一般运输航道每年不少于一次。4、所有轨道维修单位都必须有人日常养护和定期检修记录。5、为保证轨道质量经常保持良好状态、个矿(井)应加强日常检查、维护。除斜井人车道每天检查外,其他轨道要求至少矿每月组织检查一次,矿物局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省局每年组织检查一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停产组织立即处理。二、牵引网络1、牵引网络的维修按部颁质量标准进行,分为大修,予防性检修、故障修理三种。2、大修应根据单位提出大修计划、经有关单位批准后进行。大修的间隔期个矿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规定。3、予防性检修应根据巡线与检查记录的内容,由检修班(组)提出予防性检修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每8季不得少于一次。4、故障性维修理应即时进行,按标准要求有困难时,可采取临时措施,但必须加强监视期限解决。5、检修计划的编制在充分掌握牵引网路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编制计划时应列出调整、轮换和替换项目的明细表。调整项目:不需要器材的检修部位。轮换项目:被换下来的器材经过修理或加工仍可继续使用的部位。替换项目:被换下来的器材需要报废的部位。6、牵引网路大修内容如下:(1)更换接触线。(2)更换承力索。(3)成批更换横吊线和吊线器。(4)更换馈线和吊线器。(5)成批更换腐蚀或损坏的电矸。7、为了掌握牵引网络的运行状态和确定检修项目,应对牵引网络建立巡线与检查制度。定期巡线:由维修班(组)指定专人进行,每十天应进行一次巡线检查。故障检查:由维修班(组)或主管调度指定专人进行。9修复巡视:由维修人员在检修后进行。领导检查:由维修班(组)主管领导单位的人员进行。运送人员管理制度一、平巷运送人员1、长度超过1.5公里的主要运输平巷,必须采用专列平巷人车运送人员。严禁使用翻斗车、底卸车、物料车及平板车等运送人员。不得在专列人车上附挂其他车辆和其他列车上附挂人车运行人员。2、平巷专列人车必须有跟车工,并坐在最后一辆车内的最后一排座位上,且有与司机取得联系的信号装置。在车辆发生意外时,可立即向司机发出信号。3、发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车轮、车闸及防护链。4、运行人员列车的运行速度不得超过每秒3米。且列车尾部应有特别醒目的红灯。5、在运输巷道上、下车人员比较集中的地点,应设置人车停车点,且必须满足列车要求:(1)人车停车点,在巷道一侧,巷道道碴面起1.6米的高度内,必须留有1.0米以上宽度的人行道。但巷道1.610至1.8米之间不得架设管、线和电缆。(2)井底车场和人员特别集中停车点,必须有醒目的站牌、列车时刻表列车去向、列车停车位置及列车到站和开车的声光显示。并在人行道侧设置候车室,其容积可视上下车人数多少确定。沿途一般停车点,应设置站牌、列车去向及列车停车位置。(3)井底车场和人员特别集中的停车点,必须设有与运输调度取得联系的通讯设施。6、乘车人员必须执行下列规定:(1)必须服从跟车工的指挥;(2)严禁所携的工具、物件及人体任何部位漏出车外;(3)列车在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车内站立;(4)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人员;(5)严禁在扒车、蹬车、跳车;(6)严禁抢上,抢下、超员乘坐;(7)开车前必须挂好防护链;运行中车辆发生以外时,必须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二、倾斜井巷运送人员1、人员上、下的主斜井巷,垂深超过50时,必须装设运送人员的设备。112、运送人运的倾斜井巷中,必须装设使跟车或乘坐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能向司机发出紧急信号的装置。3、多水平运送人员时,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人员上,下地点必须悬挂信号牌。4、乘坐人员必须服从跟车人的指挥,严禁超员乘坐。5、发出开车信号后和未停稳车前,严禁人员上、下车。6、采区斜井人车运输人员,必须执行下列规定:(1)斜井人车必须采用国家定型的标准人车。(2)必须有跟车工,跟车工必须坐在列车行驶方向的第一辆车内的第一徘座位上,手动防坠器把手必须装在该出。运行途中,随时可用人车信号向司机发出信号。(3)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先放一次空车试验,确证线路上不会有掉道的危险时方可运送人员。7、采用架空装置运送人员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巷道倾斜不应超过25度;(2)蹬位中心同巷道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6米,蹬位离地面一般为0.2米,运行速度不超过每秒1米;乘坐间距不小于5米;(3)驱动装置必须有制动器;(4)吊杆和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不得不自动脱扣;12(5)在下人的地方前方,必须设有能自动停机的安全装置。严禁乘坐人员用手扶钢丝绳;(6)每班必须对整个装置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型、大型货载运输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重型货载系指重量5吨及以上的单体货载;大型货载系指长度4米以上。或宽度1.2米及以上,或高度1.25米及以上的单体货载。2、重型、大型货载的运输必须制定专门的运输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经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方可实施。3、重型、大型货载运输前要详细校对运输路线,检查通过区间的轨道质量,质量应符合《矿井轨道质量标准》优良品要求。否则,严禁重型、大型货载通过。4、大型货载所要经过的巷道,必须指定专人根据所运货载的外型尺寸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事先进行认真检查,确保运输畅通无阻。5、运输综采设备的轨道,必须铺设轨道型每米24公斤及以上的道轨。当运送物体的单车重量超过12吨时,轨枕应加密(采区轨道轨枕间距不得大于0.8米),弯道处应13加轨距拉杆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保证运输安全。6、运输重型、大型货载时必须有专人现场指挥,专人跟车监护。跟车人员应时刻在车辆两侧监护车辆。7、重型、大型货载应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8、运输重型、大型货载的车辆和铺助设备,必须符合要求的车辆、设备严禁使用。9、运输综采设备必须使用专用平板车。车上要有特制的锁牢装置,以锁牢设备。自制专用车辆的宽度和轴距必须符合巷道宽度及轨道线路曲率半径的要求。非标准车辆要符合有关技术要求。10、要根据被运送设备有关参数及巷道条件核对运输设备能力,经综合考虑确定是整体还是解体运输。11、整体运输液压支架时侧护板除本身的液压装置锁牢外,还要用机械装置或其他办法锁牢外,以免在运输过程中,因侧护板的伸出而造成事故。12、重型、大型货载装车时重心要适中,两端突出部分要保持平衡,货载要稳定牢靠。运输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平衡稳固情况。13、同一车辆装载两件(种)及以上重型、大型货载时,必须有防止货载间相对滑动的措施。14、必须有专人检查验收装车情况,不符合装车要求时,14不准运输。15、重型、大型货载车辆在车场内,停车点停放时,每辆车都必须用正规掩木打掩,不得用破板、木楔等代替。也可以用掩木配在轮幅孔内插金属掩棒的方式或用专用用稳车装置停放车辆。16、重型、大型货载运输过程中,通讯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严禁用晃等、呐喊,敲打物件等方法代替。二、机车运输用电机车运输重型、大型货载时,除执行电机车运输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在架线线路上运送支架等大型货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被运货载的最高位置进行绝缘或其他防触电措施。2、机车挂车必须满足下列要求:1重型、大型货载车辆与机车间及相互之间和其他车辆之间均应采用足够长度的\足够刚性的连接装置进行连接。2采用绳环等普通连接装置连接时,重载车辆之间,与机车及其他车辆之间,必须用足够的矿车或平板车隔开,防止顶撞落道。3附挂车辆不应影响机车及重载、大型货载车辆的自由运行状态。153、运送重型、大型货载的护送人员,必须坐在列车车尾的车箱内,乘坐车辆同重载车辆之间至少要隔开两节的长度。特殊情况下,必须用专列运送护送人员。4、机车运行速度,直道不超过2米/秒,弯道不得超过1米/秒。三、无极绳运输除执行无极绳运输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执行如下规定:1、开车前,须有专人详细检查绞车钢丝绳、连
本文标题:运输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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