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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资料复核表工程名称:日期:序号资料类别复查内容审核(复查)情况*1计划立项批复*2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3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4建设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开工批复文件)*5消防设计文件审批意见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6环保项目环保评价批复项目竣工环保验收7人防批复文件建设工程人防验收意见8质量技术监督电梯安全检验及验收意见锅炉安全检验及验收意见9城建档案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10建筑节能一次性验收合格*11工程竣工备案(综合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综合验收文件)12合同工程总包和专业分包合同文件齐全、有效*13奖项地区(行业)优质结构证明文件(结构评价文件)省(部)级优质工程文件证书省(部)级优秀设计证书或设计水平评价证明14奖项省(部)级文明工地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证书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证书注:1、综合验收指工业交通水利工程;2、*项目为否决性指标,原则上应提供原件,符合要求方可进行现场复查。2关于改进完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说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作为我国工程质量的最高奖。30多年来,为确保鲁班奖的评选质量,我会曾先后7次修订《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2次修订《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纪律规定》(以下简称《评选工作纪律规定》),制定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复查工作细则》)等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对规范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鲁班奖的评选工作,我会组织召开了三次大范围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各地区建筑业协会和行业建设协会的领导、部分鲁班奖评审复查专家、企业代表等160多人次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又组织了2次深入研讨会。与会代表主要围绕推荐、复查、评审三个主要环节,就如何保证鲁班奖评选活动的科学、严谨、公平、公正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了200多条意见和建议,我会经整理,归纳出有效意见和建议68条。按照《评选办法》、《评选工作纪律规定》和《复查工作细则》的要求,结合以往鲁班奖评选工作的一些经验和做法,综合这5次座谈会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就下一步如何改进和完善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做如下说明:3一、推荐1、推荐数量确定的原则:建筑业的产值能够直观地反映各地区建筑业的发展规模,鲁班奖是从成千上万个工程遴选出来的,为了保证鲁班奖的评选质量,需要有一定的数量基础;同时创建鲁班奖大约也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因此以各地区近3年建筑业平均产值作为分配推荐鲁班奖工程数量的基础,同时还考虑到各地区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质量发展水平、历史创优情况,以及每年符合鲁班奖申报条件工程数量也有所差别。为此,每年分配给各地区、行业推荐鲁班奖的数量是基于以上因素,经综合考虑确定的。2、为了避免过度竞争,本着适当淘汰原则,经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每年评选鲁班奖的淘汰率控制在10%之内。按照《评选办法》每一评选年度不超过240项,分两年组织实施,每年不超过120项的原则,推算每一年推荐工程数量在130项左右,不应超过133项。推荐指标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超报。为此,在推荐一章制定了第1、2条的规定。3、推荐单位作为鲁班奖评选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推荐的工程符合《评选办法》的相关要求,为此,在推荐一章制定了第3、4条的规定。4、根据国家严控楼堂馆所建设的政策导向,鲁班奖的评选工作也应做出相应调整,适当控制楼堂馆所的入选比例,逐步增加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的入选比例,引导广大建筑业企业保证民4生工程的质量,为此,在推荐一章制定了第5条的规定。5、不同类型的工程在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有所差别,为了保证推荐工程的质量,行业建设协会原则上不得推荐与本行业无关的工程,为此,在推荐一章制定了第6条的规定。6、对于部分隐蔽或涉密工程,专家在复查时不能查看到工程的实体质量,无法做出客观评价,此类工程也无法进行观摩交流,达不到引领示范的作用。为此,在推荐一章制定了第7条的规定。7、为了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避免复查排序较差的工程重复申报,为此,在推荐一章制定了第8条的规定。二、复查1、为保证参评工程合规性文件符合《评选办法》的要求,复查组到现场后,首先应查看相关文件的原件,如原件真实有效,则开展后续工作;如发现文件弄虚作假,则停止复查工作。为此,在复查一章制定了第9条的规定。2、为提高工程复查工作的科学严谨性,减少主观因素,更加客观、真实地评价参评工程的质量,根据《复查工作细则》制定了复查工程量化评分标准,为此,在复查一章制定了第10条的规定。3、目前多数推荐单位建立了鲁班奖申报预控制度,对其推荐的工程质量有所了解,因此,复查组原则上要尊重推荐单位的排序。若在复查过程中发现推荐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质量高低排5序,可改变推荐单位排序,但应充分说明理由。同时,本着对每一个申报工程负责任的态度,对本组排在最后一位的工程,复查组应充分说明理由。为此,在复查一章制定了第11、12条的规定。4、为了便于评价,对于列入不同质量等级的工程,复查报告描述的内容应有所区别。为此,在复查一章制定了第13条的规定。5、为了加强对鲁班奖复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复查工作质量和廉政建设,在复查环节增加了相关单位后评价及巡查制度,为此,在复查一章制定了第14、15条的规定。6、为了让更多的专家可以参与鲁班奖的评选工作中来,带动本地区、本单位工程质量水平逐步提升,建立了专家强制轮换制度;同时,为了保证复查工作质量,对专家的职称、能力、工作经验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为此,在复查一章制定了第17、18、19条的规定。7、由于住宅工程的使用功能、装饰装修档次、造价等方面与公共建筑可比性不强,独立成组更有利于住宅工程之间的横向比较,更能体现同类工程的质量水平。为此,在复查一章制定了第20条的规定。三、评审为了做好评审工作,重申了评审专家的轮换机制,对评审委员会的组成结构,专家的年龄、职称、评审年限等方面提出具体6要求,为此,在评审一章提出了21、22、23条的规定。四、廉政建设1、申报资料是客观、真实反映申报工程基本情况的基础性资料,若存在弄虚作假,将直接影响鲁班奖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为此,在廉政建设一章制定了第24条的规定。2、廉洁自律是保证鲁班奖评选工作质量的基础,应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我会有关规定执行,为此,在廉政建设一章制定了第25、26、27、28条的规定。五、其它1、评选工作的全过程所需经费均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承担,支出标准参照财政部的有关文件,为此,在其它一章制定了第29条的规定2、近年来,有一部分建筑业企业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与建设单位约定了工程质量目标为鲁班奖的要求,并签订了高额的奖罚不对等条款,显失公平。为了保护企业的正当权益,不建议签订此类承包合同,有部分企业以此作为理由,向我会、有关专家提出要求,希望在评选过程中给予关照或支持,这有悖鲁班奖的评选原则,容易出现不公平的现象。为此,在其它一章制定了第30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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