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适用于中小制造业的合同与档案管理制度
合同与档案管理第一条、劳动合同签订规定:(1)试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试用协议》,用以明确试用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临时或兼职员工与公司签订《临时(兼职)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3)试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自动延长试用期。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规定:实行2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条、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第四条、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即视为自动待岗。第五条、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亦应终止。第六条、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第七条、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第八条、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第九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应聘、兼职和就业。第十条、员工档案包括:(1)员工求职资料;(2)职位申请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试用员工登记表、新员工声明、试用合同;(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各种资料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4)员工档案照片;(5)员工转正申请表、员工履历表、声明、劳动合同;(6)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7)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保管;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聘人员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对收集的归档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按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每半年对内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当年离职员工档案,并将离职员工档案移交公司档案馆保存。第十三条、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的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
本文标题:适用于中小制造业的合同与档案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0493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