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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狮鼓乐竞赛规则第一章参赛人员及其规定第一条.参赛人员及其规定。(一)参赛人员包括运动队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二)参赛人员须遵守以下规定。1.每支队伍不超过8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6人(队员不能少于5人)。2.参赛队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医院体检合格。3.各运动队必须按规程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名表。4.运动队应公平竞争,服从裁判。5.任何参赛人员不得在比赛期间对裁判员施加影响和干扰。6.本队场外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场上运动员进行提示、指导。7.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违者取消比赛资格。8.每队参赛队员比赛期间参赛角色不得更换,违者取消比赛成绩。第二章竞赛通则第二条.比赛(一)南狮鼓乐打法。(二)采用一鼓,一锣、三至四对钹。(三)按性别可分男子组、女子组及混合组(三男三女)。(四)按年龄可分长者组(40周岁以上)、青少年组(18周岁以下)及公开组。第三条.比赛时间及计时方法。(一)比赛时间均为4-6分钟(由响鼓心起到停鼓为计时结束),布置器材时间不超过3分钟。(二)计时以临场裁判组计时表为准。裁判组以两块表计时,按接近规定时间的表计算时间。第四条.弃权(一)运动员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查验参赛证件、检查器材、服饰等),三次检录不到即视为弃权。第五条.比赛顺序的确定在竞赛委员会的监督下,赛前由各运动队派代表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对于未参加抽签的队由组委会的人员代替抽签。第六条.服饰与礼仪一、服饰比赛时,运动员应穿具有特色的服装。要求穿戴整洁。二、礼仪1、参赛人员要自觉遵守场上规范,尊敬对手和场上裁判员,不得对其施加影响和干扰。2、临场精神饱满,礼貌大方整齐。3、运动员进场和退场,须向裁判员和观众行该项目的规范礼仪。第七条.名次评定按2011年版由国际龙狮运动联合会审定的《国际舞龙南狮北狮竞赛规则、裁判法》执行。2第三章场地与器材的规定第八条.场地竞赛场地为边长10m的正方形场地(特殊情况,最少面积不得小于边长8m的正方形,要求地面平整、清洁。场地边线宽0.05m,边线内为比赛场地,边线周围至少有1m宽的无障碍区。第九条.器材(一)鼓:1尺4寸至2尺4寸。鼓面直径表1.4尺1.6尺1.8尺2.0尺2.2尺2.4尺45cm53cm60cm67cm73cm80cm(二)锣:佳锣、高边锣均可,35-40cm,5-6㎏。(三)钹:广钹、武钹均可。(四)台架:不能高于2m(踏脚板),长宽不能大于10m。第十条.自选套路的评分标准(满分为10分)(一)鼓点。分值为4分。高低起落,节奏分明,穿透力强,震撼力好,动静分明,变化多样,能调动听众情绪的给予满分。(二)动作。分值为2分。动作舒展大方,流畅熟练,快慢有序,技术完美,动作队形整齐多变,富有艺术感染力,可给予满分。(三)配合分值为2分。锣、鼓、钹音色、动作队形配合默契,协调一致,可给满分。(四)难度艺术表现,分值为1分。1.完成第1个难度动作给0.2分,完成5个难度动作给1分。2.动作失误不计难度分。3.超过5个难度动作不再加分。(五)器材、服饰、礼仪、编排、精神面貌为1分。器材、服饰设计精良,较有民族特色,精神饱满,大方有礼,编排巧妙,结构紧凑,布局合理,给予1分。第十一条.难度艺术要求。1.左右手抛鼓鎚换手。2.上下抛鼓鎚。3.上下交叉手抛鼓鎚。4.一只手抛鼓鎚另一只手划圈。5.背后抛鼓鎚前面接。6.穿腿下抛鼓鎚前面接。7.抛鼓鎚致1米以上接鼓鎚定式造型。8.抛鼓鎚后再转体360度接鼓鎚9.鼓手跳上鼓面定式造型。(三秒以上)10.四个以上队员配合上肩造型一次。(三秒以上)11.四个以上队员配合上腿造型一次。(三秒以上)12.四个以上队员配合钳腰造型一次。(三秒以上)3第四章失误扣分细则第十二条.裁判员扣分。(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套路、中途退场者不予评分。(二)重大失误。(每出现一次扣1分)两个队员同时倒地。(屁股或上身触地)(三)严重失误(每出现一次扣0.5分)队员倒地。(四)明显失误。(每出现一次扣0.3分)1.器材离手不能取回。2.造动作时队员落地或有附加支撑。(五)轻微失误(每出现一次扣0.1分)1.队员做动作时出现滑足、失足、上腿出现滑足超过膝盖以下。2.失去平衡。3.器材损坏或倒下。4.鼓皮穿孔。(鼓面)(六)其他失误。(每出现一次扣0.1分)1.任何乐器跌落地上或台上。2.队员非规定性碰撞。3.头饰、服饰、旗饰等布景饰物脱落。4.钹的碎片跌落地上。第十三条.裁判长扣分。(一)出界运动员出界或踩线每人每次扣0.1分。(二)时间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1秒至15秒,扣0.1分,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15.1秒至30秒,扣0.2分,依此类推。(三)重做1、运动队因客观原因,造成比赛套路中断,可重做一次,下予扣分。2、运动员受伤,器材损坏,等主观原因造成比赛套路中断,经裁判长许可,可申请重做,安排于该赛次最后一场,扣1分。(四)违例1.运动队参赛人数超出或不足。(每人扣0.5分)2.场地内外有关人员有任何形式时运动员进行提示。(扣1分)3.礼仪违例。(每次扣0.5分)第五章评分方法、按2011年国际龙狮运动联合会审定《国际舞龙南狮北狮竞赛规则、裁判法》第八章执行第六章第六章其它。按2011年国际龙狮运动联合会审定《国际舞龙南狮北狮竞赛规则、裁判法》第九章执行。
本文标题:南狮鼓乐竞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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