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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专武干部考试二之民兵基本常识
民兵知识合集一、定义民兵是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后备军,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进行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基础。二、任务(一)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二)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三)为现役部队补充兵员;(四)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当前军事斗争准备中民兵的基本任务支前支援保需求、防空防卫保重点、公路铁路保畅通、维稳处突保安全。民兵如何履行保卫祖国的历史使命:一是踊跃参军;二是积极参战;三是奋勇支前;四是巩固政权;五是保卫边疆。三、性质1.民兵不脱离生产民兵是各条战线的生产者,参加民兵后还仍然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这是民兵与常备军的根本区别。坚持这一性质,可以做到平时少养兵战时多出兵,有利于国家集中精力、财力搞好经济建设,充分发挥民兵在生产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为促进经济建设和生产力的发展做贡献。2.民兵是军事组织这个组织不同于一般的群众组织,它是按建制组织起来的有装备,经过一定军事训练的群众武装集团。尽管它不穿军装,不吃军粮,但它也是武装组织。它的组织形式是按照班、排、连、营、团的序列编成的,具有严密的组织和纪律,其成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军事素质。坚持这一性质,就是要着眼民兵履行双重职能的需要,努力提高民兵的军政素质。3.民兵是解放军和武警的助手和后备力量这是从民兵作为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来讲的。民兵是战时我军兵员补充的重要来源,是实施快速动员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巩固国家安全的重要工具。4.民兵必须王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这是民兵的政治性质和阶级性质,这一性质主要是要求民兵必须听从党的指挥,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这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用鲜血换来的宝贵经验。在新的历史时期,民兵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持民兵的革命性质,保证在政治上永远合格。四、地位与作用(一)民兵是进行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坚实基础。未来战争不管我军装各如何发展,都改变不了人民战争的基本规律,改变不了“兵民是胜利之本”的基本原理。第一,民兵是反侵略战争中配合我军作战的重要力量。未来战争是立体战,敌人有可能从地面、空中、海上等多层次进攻。在这样的情况下,仅靠常备军是不够的,还需要广大民兵和人民群众的配合和支援。第二,民兵是支援前线的骨干力量。未来战争破坏性大,物资消耗量大,后勤保障要比过去繁重、艰巨得多,要完成这一任务,没有一支以民兵为骨干的支前大军是不行的。第三,民兵是战时兵员动员的基础。现在我们实行的兵役制度,兵源主要来自民兵组织,一旦战争发生,民兵也可以实施快速动员,持续不断地为作战部队补充员额。部队就地减员,民兵就地补充,部队打到哪里,民兵就补充到哪里,保证部队的持续作战能力。离开了民兵和人民群众,常备军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二)民兵是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的骨干和生力军。民兵战时为兵,平时为民,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着巨大的作用:一方面,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分布在各行业、各条战线,处于经济建设的第一线,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广人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带头树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带头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带头开展学雷锋、学英模活动,树立良好的文明形象,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传播文明新风中发及挥了巨大带头作用。(三)民兵是维护社会治安、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的重要力量。在新的历史时期,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群防群治活动,维护了本地区、本单位的生产生活秩序;积极参加学习法律、使用法律、宣传法律活动,做好对后进青年的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积极配合公安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民兵预备役人员成建制地参加国家和地方的重点工程建没,参加大型经济项目的开发,参加大江大河的综合治理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承担抗洪抢险、森林灭火等重大应急任务,在振兴本地经济、促进社会进步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1、民兵是遏制战争,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力量2、民兵是适应世界新军事变革,打赢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基础力量3、民兵是执行非战争军事任务的基本力量4、民兵是加快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骨干力量五、民兵分类《新兵役法》第四十条 民兵组织分为基干民兵组织和普通民兵组织。基干民兵组织是民兵组织的骨干力量,主要由退出现役的士兵以及经过军事训练和选定参加军事训练或者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未服过现役的人员组成。基干民兵组织可以在一定区域内从若干单位抽选人员编组。普通民兵组织,由符合服兵役条件未参加基干民兵组织的公民按照地域或者单位编组。《新兵役法》第三十九条 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凡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确定编入民兵组织的,应当参加民兵组织。 根据需要,可以吸收十八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三十五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 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动员范围内的民兵,不得脱离民兵组织;未经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民兵组织所在地。从今年开始,上级规定民兵兵力量分为:作战队伍,勤务保障队伍,应急队伍和其它队伍四类六、民兵工作第二条民兵工作应当以“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和“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为标准,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适应国防建设需要。贯彻人民战争思想,坚持劳武结合,坚持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民兵工作与战时兵员动员准备工作的结合。(江西省《民兵工作条例》实施细则)1、民兵工作由什么部门主管?民兵工作受人民政府和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的双重领导。全国的民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主管。省军区(含卫戍区、警备区,下同)、军分区(含警备区,下同)、县(含市、市辖区,下同)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负责本区域的民兵工作。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省军区、军分区、县(市、区,下同)人民武装部基层军事工作的领导机构:乡、镇和相当于乡镇的农、林、牧、渔场(以下简称场)、街道办事处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武装部(下称基层人民武装部),是国防体制的组成部分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武装部负责本区域、本单位的民兵工作。2、民兵工作的原则是什么?民兵工作应当贯彻人民战争思想,坚持劳武结合,坚持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民兵工作与战时兵员动员准备工作的结合。3、民兵工作的任务?1、建立和巩固民兵组织,提高民兵军政素质,配备和管理民兵武器装备,储备战时所需的后备兵员;2、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组织民兵担负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3、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抵抗侵略,保卫祖国。4、民兵军事训练民兵军事训练应当以技术、战术基础训练为主(1)民兵军事训练的原则训用一致、突出重点、分类施训、严格规范、勤俭练兵(2)民兵军事训练的时间民兵步兵分队新入队人员当年训练1次,时间为15天。专武干部和基干民兵连、排长、新任职的训练时间为30天。民兵应急分队每年训练15天。第四十一条 预备役士兵的军事训练,在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组织中进行,或者采取其他组织形式进行。 未服过现役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和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预备役士兵,在十八周岁至二十四周岁期间,应当参加三十日至四十日的军事训练;其中专业技术兵的训练时间,按照实际需要确定。服过现役和受过军事训练的预备役士兵的复习训练,以及其他预备役士兵的军事训练,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进行。 第四十二条 预备役军官在服预备役期间,应当参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军事训练;预编到现役部队和在预备役部队任职的,参加军事训练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决定预备役人员参加应急训练。第四章军事训练第十九条民兵军事训练应当按照总参谋部颁发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进行,实施规范化训练。全国每年的训练任务,由总参谋部规定后,逐级下达。第二十条民兵的军事训练由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军事训练,由军分区组织实施。军兵种机关、部队和军事院校,应当协助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开展民兵军事训练。第二十一条对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应当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县人民武装部进行登记。民兵军事训练成绩评定标准,由总参谋部制定。第二十二条县应当逐步建立民兵军事训练基地,对民兵实行集中训练。民兵军事训练基地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本设施,保障军事训练的需要。第二十三条民兵军事训练的教材、器材,分级负责解决。总参谋部负责组织编印教材和配发部分制式训练器材,其余所需的训练器材,由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分别购置或者调整解决。民兵训练教材、器材应当严格管理,不得挪作它用。第二十四条农村的民兵和民兵干部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采取平衡负担的办法,按照当地同等劳力的收入水平给予误工补贴。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和民兵干部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由原单位照发工资和资金,原有的福利待遇不变;其伙食补助和往返差旅费由原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关项目中开支。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组织的民兵活动,所需费用,由本单位负责解决。第三十条民兵军事训练应当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基干民兵的训练由县人民武装部在基地集中组织实施;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和少数难度较大的专业技术分队的训练,由军分区组织实施;部队带训的民兵专业技术兵,由承训部队和当地人民武装部共同组织实施。(江西省《民兵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民兵军事训练应当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评定按照总参谋部颁发的《民兵军事训练成绩评定标准》执行。基干民兵的训练考核,由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军分区负责验收,省军区负责抽查。对考核合格的,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储备,不合格的,应当补训、补考。(江西省《民兵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县必须建立民兵军事训练基地,完善基本设施,健全基地管理制度,保障民兵军事训练的需要。民兵训练基地可在非训练期间,开展以自养为目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得收入主要用于民兵军事训练和完善基地建设。(江西省《民兵工作条例》实施细则)5、民兵政治教育兵思想政治教育中属于全民性教育内容的政治理论教育、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等,由地方党委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属于人民战争思想、民兵光荣传统和职能使命、形势战备、战斗精神、国防义务等内容的教育,由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统一部署,县人民武装部、基层人民武装部、民兵组织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应当以民兵干部和基于民兵为重点,(1)民兵政治教育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民兵性质、任务及光荣传统教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形势战备教育,革命人生观教育,战斗精神准备、民兵职能教育等。(2)民兵政治教育的三项基本制度:一是基干民兵每年集中进行政治教育的时间不少于4次16课时;二是基干民兵集中训练期间,政治教育纳入训练计划,统一安排和组织实施;思想政治教育时间不少于训练总时间的10%三是普通民兵的政治教育结合整组、征兵、重大节日活动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3)民兵政治教育的方式方法集中教育、分散教育、结合大项活动进行教育、刊授教育、函授教育、(4)“三个代表”的具体内容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思想的精神实质本质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一种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也就是说,马列主义是“三个代表”的前,“三个代表”是马列主义的发展后,没有前,就没有后,前是后的基础,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就是说中国传统文化与“三个代表”思想的关系,传统文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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