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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犯罪案例1/4五、计算机犯罪案例88、某支行某储蓄所发生一起非法侵入计算机网络虚存实取案#一、主要案情1999年9月22日,某分行某支行某储蓄所下午轧账,发现市辖往来科目有72万元发生额无报单,立即向上级行和公安机关报告。某分行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连夜排查电脑交易日志记录、辖内各营业网点相关账目往来以及4家储蓄所提供的监控录像,确定了作案时间和重点嫌疑人及其体貌特征。某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迅速赶赴现场,通过实地勘察以及某省公安厅相关部门的反复技术验证,查清了犯罪分子作案的技术手段;通过排查犯罪嫌疑人在某市无线联络信息,活动住宿情况以及作案工具的出处,确定了其作案行踪。10月22日,公安机关经过连续奋战,终于在镇江市将犯罪嫌疑人郝景龙、郝景文兄弟抓捕归案,涉案资金全部追回。经查,郝氏兄弟自幼喜爱无线电,学生时期多次参加航模比赛,后又开始钻研电脑,掌握了相当的无线电通信和计算机操作及网络技能;且郝景文又曾先后在镇江市某银行会计、储蓄等岗位工作,掌握银行前台终端操作流程,熟悉“提现5万元以上取款人必须出示身份证”等银行制度规定。据犯罪嫌疑人郝氏兄弟交待:二人曾历时50余天对某分行多个营业网点进行踩点,先后在13个网点冒名存取款,在3家储蓄所附近高价求租住所,精心选择作案对象,设计取款及逃离路线,最终选定一储蓄所为其袭击对象(该所柜台不锈钢防护栏上接装修天花顶棚,室内右窗加设双层钢筋防护栏)。9月1日,二人持假身份证以王君的名义在某市分行某储蓄所开设一活期账户,7日又以发放工资为由在该储蓄所开立16个活期账户(其中一个系用“王君”开户),又在距该所400米处租用了一私房(保证有效通讯距离),并安装了电脑与调制解调器,利用该屋电话线路传导信号。17日夜,郝氏兄弟在企图锯断储蓄所右窗防护栏及从卷帘门上方翻入未果的情况下,用胶水堵住卷帘门锁孔,迫使该所次日更换门锁,而二人则趁机尾随买了同一厂家锁具,自制了七把钥匙。公安机关当时认定属于盗窃未遂案,该储蓄所防范到位。9月21日夜,郝氏兄弟用配制的钥匙成功潜入储蓄所,掀开护栏上接的吊顶装饰板从柜台护栏上方翻入营业间,将一由外置调制解调器(触摸式开关,拆除了蜂鸣装置)、子母电话机母机、航模类遥控器等组成的自制装置与该所电脑终端调制解调器相关联,藏于柜台猫耳洞隐蔽处(从正面难以发现),利用空调备用电源线为其供电(续接电缆线与储蓄所原有的一条电线相平行),并在撤离时仔细伪装了现场。22日上午,郝景龙到该储蓄所先后两次向“王君”账户存款试机,计算机犯罪案例2/4其后当观察到电脑处于待机状态且无人办理业务时,遥控打开柜台内调制解调器,使隐藏于柜台内的接收器处于转换状态,并用子机拨号接通所外调制解调器与电脑,郝景文收到信号后立即以无线数据通信的方式在电脑仿真终端键入指令,在12时32分至42分的十分钟时间内联网操作,向7日开设的16个账户中分别空转入账4.5万元(合计72万元),随后又骑摩托车按预先制定路线于12时50分至14时06分到瘦西湖、国庆路等8个营业所提取现金26万元,每笔均不超过5万元(江苏省分行规定提现5万元以上取款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当其到汶河路储蓄所要求提款4万元时,因柜台工作人员要求出示身份证而未遂。二、评析(一)防范高科技犯罪警惕性低。由于对计算机等高科技犯罪认知不足,造成本案中当班人员对电脑桌上的护导皮屑、电脑连线上被白色胶布包裹以及电脑黑屏等异常情况未引起足够警惕,导致该案没能得以及时防范。(二)计算机防侵入能力相对较低。郝氏兄弟之所以行窃得手,正是钻了该储蓄所租用普通电话线路入网、仿真终端在开机输入密码后即处于开放状态、终端服务器不具备线路切换识别报警功能等技术漏洞。(三)网点安防设施不完善。由于该储蓄所没有安装夜间防侵入报警装置,致使郝氏兄弟能够潜入该所达2个小时之久,从容实施犯罪计划。这正是由于计算机犯罪认知的相对滞后,忽视了储蓄所等营业网点夜间安全防范的直接后果。89、某分行某支行发生一起270万元虚存实取案#一、基本案情1999年12月27日11时,某银行重庆市某支行储蓄所在清算12月25日(星期五)联网资金时,发现7笔共计270.2万元的发生额无传票随即组织人员对有关账务进行核查,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重庆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往现场。通过现场勘察与调查分析,发现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利用计算机虚存资金盗窃案。犯罪嫌疑人事先获取该储蓄所计算机终端操作卡号及其密码,通过正常操作程序向7个账户虚存资金270.2万元,并于12月26日至27日10时许,由一名自称谢君的女子(假名、假身份证)在当地采取通兑方式分别6次取现208万元。2000年1月2日,经过六昼夜的奋战,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入法网,追缴赃款195万元。熊泾辉,男,案发前系重庆某支行职工。1994年12月到某储蓄所工作,1999年9月报考招商银行录用后辞职。熊泾涛(熊泾辉之兄,男,案发前系重庆市某支行职工),1989计算机犯罪案例3/4年7月29日至8月14日在重庆市分行某支行工作期间,因贪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该行随即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丁某,女,案发前系重庆某公司经理。丁某,男,曾因抢劫罪被判四年,案发前系无业人员。据犯罪嫌疑人交待:1999年12月初,熊泾辉将自己在高滩岩所工作期间私自复制的高级别操作卡和储蓄所大门、腰门钥匙及关于计算机终端操作方法说明交给其兄熊泾涛,再由熊泾涛转交其妻丁玉珊。丁玉珊先于12月17日至22日持化名“谢君”的假身份证在某储蓄所等8个网点开设了活期账户。后在12月25日(周六)17时许,趁储蓄所下班无人之机,用私配的钥匙进入该所,在终端机上虚存7笔,共计270.2万元。并于26日至27日上午伙同其弟丁玉辉按事先预约等规定,持假身份证先后在上述8个所提现208万元,后将175万元藏匿于丁玉珊的朋友邓某家中,其余分赃后已部分挥霍。二、评析(一)操作卡及密码管理严重失控。虽然熊泾辉曾经是该所负责人,能够接触高级别操作卡,并可能趁机进行复制,但是在其辞职上交该卡以后,接收人竟违反规定长时间不更换密码。(二)双休日事后监督内容不全面。犯罪嫌疑人12月25日(周六)虚存,26日、27日上午提现,而支行26日事后监督只核对了总分余额,未勾对所有资金清算表。(三)电脑程序存在漏洞,终止业务交易不彻底。该所两台终端,25日下班前一台做了终止业务,一台未做。而现有程序是同一台分主机的终端做了终止业务就不能办理业务,不同台分主机的终端仍可重新办理业务,客观上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可乘之机。(四)伪造身份证难以识别。由于当前伪造身份证等造假行为猖獗,且仿真程度极高,而银行基层营业网点普遍不具备专门识别仪器,难以有效保证开户、挂失、大额取款、提前支取等业务的可靠性。案件发生后,重庆市分行极为重视,一方面积极协助公安、检察机关侦破,另一方面认真查找漏洞,研究制定整改:一是清查整顿权限卡密码管理,明确和强调了三级卡管理制度,无论何种原因均将严肃追究泄密责任人,并通过完善主机程序保证定期强制更换柜员卡密码;二是完善事后监督及防控措施,通过调整各级主机房工作时间,规范监督员操作程序,严格执行“事后监督不间断工作制”;三是改进程序安全性,堵塞业务漏洞。要求储蓄所轧账后每台终端必须做终止交易,对节假日期间不上班的所按照对外营业时间落实责任,由分行主机房关闭该所。90、某分行某支行某储蓄所17万元计算机盗窃银行资金案计算机犯罪案例4/42000年4月10日凌晨2时许,某储蓄所原代办员张军辉(男,25岁,大专文化,无极县西关村人,1994年10月经招聘任广明储蓄所代办员,2000年3月10日因双向选择落聘被辞退)用私配的钥匙潜入光明储蓄所,启动计算机键入原主管柜员密码后,出现死机。张又在另一台柜员机上键入原主管柜员密码后,进入了RBS零售系统,采取自建新柜员,通过交易作人民币、美元提领、缴库业务,然后连续向原有的13个存折上虚增存款15笔(其中人民币活期存款26,260,206元,美元活期存款3,023,001美元)。当日上午,张同美容厅小姐宫某(张用刀逼迫帮其取钱)先后窜至新开储蓄所支取人民币5万元、第一储蓄所支取人民币8万元和某支行储蓄专柜支取人民币4万元,又窜至其他两支行取现未逞。事后,张送给宫某4000元,并携余款潜逃至石家庄藏匿。宫某于当日下午到县公安局举报,此后,该行对张的父母进行了强大政策攻心,促使其于4月14日16时许携张军辉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交回全部赃款和存折,未造成任何经济损失。91、某分行某储蓄所75万元利用计算机虚存实取案2001年2月12日(星期一)下午5时左右,某分行银行卡清算人员在处理账务时,发现有人于2001年2月9日晚在该行红楼储蓄所向名为“黎华珍”的三个借记卡内虚假存入75万元,并于2001年2月10日(星期六)分别在该行河东办事处、大南分理处、华贸分理处、大东下储蓄所全部取走75万元现金。案发后,分行配合公安部门周密侦查,于2001年2月13日将盗窃主谋案犯钟建华(男,1974年出生,1994年入行,一直从事储蓄岗位工作,2000年12月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及另两名同案犯宋某(女)、卢某(女)抓获归案,被盗资金如数追回。据钟建华交待:2000年12月16日至31日其用假身份证在该行三个不同处、所(柜)开立了三张长城借记卡。2001年2月9日上午,由同伙人宋某以黎华珍名分别打电话预约该行河东办事处、大南分理处、外贸分理处、大东下储蓄所、大酒店分理处、建设储蓄所要求2月10日(星期六)上午各取款25万元。2月9日晚,钟利用原在该行红楼储蓄所工作期间偷配的钥匙和柜员密码潜入该所进行作案,宋于昱日上午提走人民币现金共计75万元。
本文标题:计算机犯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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