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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为及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行会议。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议题:1、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2、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3、根据需要,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4、讨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经费投入事项。5、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决定。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例。6、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7、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业贯彻落实的措施。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对事故的规避能力,杜绝“三违”行为。(一)新员工进饭店“三级”教育1、饭店级教育内容: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特殊设备、危险部位安全注意事项,饭店安全生产概况,主要规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等。要建立饭店级安全教育档案。2、部门级教育内容:部门领导负责讲授饭店安全生产状况、危险设施及地点安全注意事项、规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等。3、班组级教育内容:班组长或安全员讲课,本组生产特点、安全生产状况,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危险品的保管、使用及操作示范、典型事故安全教育。(二)全员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生产知识、技术操作规程等。针对领导、管理人员和工人的不同要求,进行考试。(三)对电器、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焊接、空压机、焊工、机动车辆驾驶、易燃、易爆、剧毒等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训练,并经上级劳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才允许独立操作。上述这些特殊工种的工人未经教育一律不准独立操作。(四)调换工种的工人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一般在调换工种的部门内进行教育。(五)日常宣传教育,利用广播、黑板报、安全简报、事故画报、电影录像、安全标语、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一)安全生产的检查内容:1、查思想、查干部,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是否正确,责任心是否强,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批评、抵制及处理。2、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实和执行情况,查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现象。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情况,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4、查隐患、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所安全设施是否正常齐全;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饭店建筑有无不安全隐患。5、查生产设备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查岗位和生产场所环境卫生,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二)安全生产的检查形式:1、饭店级检查饭店级检查,由饭店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全饭店性综合检查,一般结合节日或一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以“三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原则处理。2、员工自我检查:由负责操作有关设备的员工每星期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将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企业负责人。3、季节性检查针对防暑降温、防汛抗台、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具体情况,发动员工,做好预防工作,并由企业负责人临时组织季节性检查。4、专业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是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听取和及时整改。(三)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1、对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操作者和其他员工发现的事故隐患,有安全领导小组制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2、《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包括事故隐患情况、发生地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及整改验收情况等。3.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除责成有关人员继续整改外,应对有关责任人加以处罚。4、对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的职工,视具体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运转。(二)部门应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后台设备有人负责。(三)操作人员应通过岗位训练,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才能单独操作设备。(四)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机。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自查工作。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该注油部位,按规定注油,不能违漏。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5、保持设备整洁。(五)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机,并及时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机,未处理的缺陷需记在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六)维修工(机、电、仪)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保证维修质量的责任,做到:1、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2、发现缺陷及时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七)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八)设备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时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设备的检修。(九)需经有关专业职能单位定期检测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必须按规定送检并作好记录。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为了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特制定本规定。一、危险现场的作业范围:1、带电作业:2、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指进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烟囱及其它密闭的设施、设备内和狭小、偏僻场所的作业;3、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指企业规定的禁火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氧气、氢气等管路和设备设施上的动火作业。二、危险作业的要求:(一)危险作业的一般要求:1、有关人员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高度近视等相关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危险作业;3、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要明确,作业前、作业中及作业后三个是企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情况下的操作方法、措施,并使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并能认真落实执行;4、危险作业必须有监护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施,监护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抢救知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5、危险作业的安全用具及作业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完好有效,摆放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6、作业是思想要高度集中。作业完毕,要收拾好工具物件,清点人员、工具、设施、熄灭火种,清扫现场;7、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要经常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保证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二)带电作业要求:1、作业时要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作台、绝缘工具并确保其绝缘性良好、有效,并不得与周围其他物体接触;2、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作业。(三)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的要求:1、进入易中毒的设备设施、场所内作业时,进入前要进行空气取样分析,如超传权标准,要进行置换处理,直至合格,并要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之间要约定好信号联系方式,以便及时了解作业人员和工作情况,确保监护有效;2、进入密闭的设备设施内,作业前要先对这些设备设施的情况进行了解,采取相应的措施,情况不明之前不得进入;3、在上述场所进行作业的用电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四)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要求:1、在禁火区及禁火设施上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2、在禁火设备、设施上动火,首先要切断油、气等可燃物的来源,关闭阀门,插入盲板与周围的设备设施进行隔断,然后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才能动火;3、对分析、化验、置换合格后才能进行的动火作业,如中途间断后又重新作业,要重新进行分析、化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作业;4、对带压设备设施动火,首先要进行泄压。三、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部门,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一式二份,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安排安全值班人员作重点检查;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分析,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6、出现紧急情况和事故状态时,按有关抢险规程和应急预案处置。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预防性辅助用品。企业根据安全生产、防止工伤、职业病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和原则1、有强烈的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2、有刺割、纹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3、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4、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二)劳保用品的采购应按质、按量、按时采购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定点经营单位采购。(三)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式样,应当以符合工种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四)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五)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涉及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对不按规定发放或作业时不按规定穿用防护用品的要进行教育和处理,对由此而造成员工伤亡(中毒)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六)员工因缺勤(包括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或借外单位工作人员在三个月以上者,其防护用品顺延使用期。(七)各岗位人员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奖励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奖励;1、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2、在抢救事故中,使饭店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有功人员。3、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中革新和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奖励办法:由单位给予表彰、授予荣誉称号或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额度由单位视具体情况确定。二、处罚1、由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与处罚:(1)连续发生事故或发生事故超过企业考核指标的部门。(2)发生重伤、急性中毒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的部门及责任人。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1)不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规程和规章制度,管理混乱,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忽视安全生产而发生伤亡事故者;(2)对事故隐瞒不报,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而发生事故者;(3)指派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4)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而发生工伤事故者;(5)对“安全整改通知单”执行不力,限期内不整改,而造成伤亡事故者;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1)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规章制度等,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伤亡事故者;(2)发现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又不积极采取措施而发生伤亡事故者;(3)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与已无关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者;(4)擅自拆除安全、防护、信号设施,而造成伤亡事故者;(5)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而发生伤亡事故者;(6)非特殊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而造成伤亡事故者。4、凡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对有关人员重罚:(1)发生事故隐患不报或虚报,拖延不报者;(2)隐瞒事故真相,破坏事故现场或以各种借口干正常的事故调查者;(3)不认真总结事故教训,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者;(4)不坚持原则,包庇事故责任者。处罚办法:(1)发生重伤、急性中毒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2)发生死亡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3)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以罚款或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包括领导干部)。5、经济处罚金额由公司视具体情况确定。安全生产台帐的管理建立安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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