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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租赁经营重点难点解析第一个问题,租赁经营的特点(一)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在租赁有效期内,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归承租方,而所有权仍归出租方,从而使资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二)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租赁以租赁实物资产的形式达到融资目的,如融资租赁业务,就是一种特殊的信用形式,出租人通过出租设备的形式,向承租人提供信贷便利;承租人则通过直接租入设备,一方面取得设备的使用权,另一方面通过租赁得到一笔相当于该项设备购置成本的信贷资金而达到融资目的。“融资”和“融物”相结合,不仅能为企业融通资金,而且有助于整个社会融资渠道的交易方式多样化,打破形形色色的不同程度的垄断,减少环节,提高企业及全社会的资产使用效率。这种以商品形态和资金形态相结合的形式提供的信用,是租赁信用的显著特征。(三)分期收回租金在租赁业务中,租金不仅包括设备买价,而且还包括租期内价款利息,在租金支付时,采用分期收回的方式,交付租金的次数和每次所付的金额可以通过与出租人协商确定。承租人应付的资金能得以保留,资金回流累计额一直到租约期末,大约等于现金购买价款。这样就保证了租金的流动性,充分体现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四)形式灵活从时间上来讲,租赁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几十年,可按需要灵活选择。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可展期续租或退还出租人,或留购。第二个问题,经营租赁的特点(一)租赁公司必须拥有能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保管所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以便及时地对设备进行技术处理,保障其使用价值的发挥。(二)经营租赁的设备多具有通用性。设备的应用面广,易于找到承租的用户。(三)租赁公司承担设备过时的风险。经营租赁的设备是通用设备,承租人不需长期使用,而且设备更新换代较快,故出租人要承担设备老化过时的无形损耗风险。(四)经营租赁的租金较高。经营租赁出租人要承担设备过时的风险,还要承担不续租、不留购、无人承租及承租人中途解约的风险,相应的租金也高于融资租赁。(五)设备的选择完全由出租人根据需要进行。经营租赁的设备不是针对某一个用户选定的,而是出租人根据自己对市场的调查、判断和经验进行的,尽可能带有通用性、先进性。(六)租赁期限一般较短,而且可以通过提前通知而中途解约。(七)经营租赁有利于出租人规范化管理。由于经营租赁结构简单、涉及面小、期限短,要多次重复租赁,且设备具有通用性,因而租赁公司对此可进行规范化管理,即设备的购买、出租、收费、保养、维修等都可制定一套标准的制度和作法,既方便用户又提高效率。第三个问题,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主要区别(一)风险与报酬的转移不同在融资租赁方式下,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与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承租方需对资产计提折旧,并预提修理费及其他费用。而在经营租赁方式下,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与报酬实质上并未转移,出租方仍需承担租赁资产的折旧、修理费用等。(二)期限差异融资租赁主要是为了筹集资金,租赁期几乎等于租赁财产的全部耐用期,大多是一次性租赁,在租赁期内,双方均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对设备的长期使用为前提,所以租期一般都确定为3~5年,与设备的经济寿命相当,大型设备有的租期为20年。而经营租赁中承租方不打算长期租赁资产,租赁期限相对较短。(三)承租人拥有的权利不同在融资租赁中,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对租赁资产有廉价购买的权利,也可续租,或将租赁资产退还出租方,而经营租赁在租赁期满时不具有上述权利。融资租赁还有以下特点:①参与者多,租赁合同的关系人有三方,即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人,三方形成一个三角关系。②以合同关系为前提,出租人充当了承租人与供货人的中介,通过出资买设备,把两者有机地联系起来。承租人对设备及供货人的选定,是其自己的权利,不依赖于出租人的判断和决定。出租人不能干涉承租人对设备及供货人的选择,除国家特殊规定的设备外,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推荐厂家及主要设备,但没有决定权。(四)承租人在租期内对设备的使用价值负责由于设备是承租人选定的,而且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因而在租期内承租人有责任保证设备的使用价值不受损失,为此要进行一些必需的维修、保养、保险工作,费用由承租人负担。(五)租金具有完全支付性融资租赁由于期限相当于设备的经济寿命,因而在一个不间断的较长租赁期内,承租人所付租金总额要相当于出租人全部或大部分投资,可以说是一租到底。期满出租人一般把设备折价卖给承租人,双方关系宣布结束。第四个问题,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融资租赁规定标准(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三)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但是,如果租赁资产在开始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该资产全新时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则该项标准不适用。(四)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资产原账面价值。但是,如果租赁资产在开始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该资产全新时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则该项标准不适用。
本文标题:第九章-租赁经营重点难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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