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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2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2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758。第四条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重庆大学城。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六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八条办学性质:公办。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院现有社会工作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工程管理系、会计与贸易系、健康管理系、旅游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11个二级院系(教学部),招生专业45个,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历经28年的改革发展,学院教育教学成果丰富,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全国社区共建共享先进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民政部西部民政社会工作培训中心★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紧缺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重庆市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学院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2009年99.50%、2010年99.02%、2011年99.21%。第三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第九条学院2012年26个专业面向重庆市单独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960名。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如下:第四章报名、志愿填报、交费及考试第十条招生范围及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中专、职高、技校)生(预科直升生和中职直升生除外)。一经发现不符合单独招生报名条件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学院按照普通高中文理科、三校生分类安排招生计划,分类划线录取。侧重招收学有所长或有技能特长或潜质的考生。第十一条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19日8:00~3月22日20︰00。(二)报名办法:考生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网址为)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为),凭考生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进入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选择“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报名页面,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学院网上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填报相关信息,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志愿。第十二条缴费:缴费时间:2012年3月19日~3月23日15︰00缴费方式:(一)现场缴费。考生可直接到学院财务处现场缴费。(二)网上支付。凡是使用支付宝的考生按报名流程提醒进行网上缴费。3月24日考生可在我院单独招生网上查询有效报名(准予考试)考生名单。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第十三条考试手续办理:考生于3月28日上午9︰00~3月30日16︰00,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友情提示:因大学城地区的住宿接待能力有限,建议部分偏远郊区的学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安排在沙坪坝、璧山等地住宿,按时到校参加考试。第十四条考试(分基础能力测试、英语测试及专业潜能与综合素质测试(以下简称“综合面试”)三个部分):(一)考试内容、方式与时间1、基础能力测试(200分)测试内容:试题针对普通高中(含三校)语文、数学的基础知识进行命题,全为客观题。测试方式:采用计算机测试测试时间:每生40分钟2、“英语测试”(100分)测试内容:英语听力、口语能力测试方式:采用计算机测试测试时间:每生10分钟3、专业潜能与综合素质测试(综合面试)(300分)测试内容:个人基本情况、专业潜能、特长、爱好等综合素质测试方式: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进行面试测试时间:每生10分钟(二)考试时间:3月31日-4月2日(8:30~12:3014:00~17:00),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三)考试地点: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重庆大学城)。具体考室详见准考证。(四)对经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我院的优秀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仍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面试,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学院招生网站。(五)考试当日考生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注:考试具体注意事项请各考生在我院招生信息网()的“2012单独招生专栏”里查询。第十五条特长生有“体育、艺术、技能”特长项目的考生,在我院网上报名时,须同时选择“特长生”具体项目方能参加特长生选拔考试。(一)特长生报名条件及测试内容1、体育项目报名条件:学院招收男、女篮球和男、女田径、武术特长生,经重庆市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和市属高校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测试认定合格并在重庆市招考信息网上公示的高中(中职)毕业生可报名。测试内容:田径特长测试选考项目为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跨栏、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跳高。篮球特长测试项目为摸高、中远距离跳投、变向运球上篮和教学比赛。武术:基本技术及套路。2、艺术项目学院招收声乐、器乐、播音主持、舞蹈、表演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参加我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声乐、器乐、播音与主持、舞蹈、表演专业合格者,或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市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三人(含)以下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并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者。测试内容:根据考生所报项目(每名考生控制在5分钟以内)。3、技能特长项目报名条件:市级(含)以上各类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区县级(含)以上各类专业技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测试内容:审验相关证书,部分技能进行实作。(二)资格审核1、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A4纸1份)。2、高中会考成绩原件(盖鲜章)及复印件(A4纸),会考成绩须及格及以上。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特长生报名表》(我院2012年单独招生网上可下载)。4、特长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时间与地点:3月25日上午9:30--11:00,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招生办公室(办公楼一楼106室)(三)测试时间与注意事项1、经资格审核后,随即参加特长项目测试。2、参加特长生测试的考生,自备运动装备或乐器(学院只备有钢琴)。(四)特长生录取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特长生特长测试成绩和高中会考成绩,每科均需在及格(60分)以上,确定特长生录取名单,于3月26日在网上公布预录名单。被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后续的考试。没有被预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3月31日—4月1日的单独招生考试。(五)特长生录取确认被学院预录取的特长生,须于3月27日9:00-17:00到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确认,并领取录取确认书,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按特长生录取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学院的运动队、声乐队等训练与比赛。第五章成绩查询、录取及确认第十六条录取:(一)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旅游管理、航空服务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男生身高1米70以上,女生1米60以上,不接受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四)录取原则:我院按照专业优先,普通文理科、三校生分类划线录取。根据考生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总成绩(总分600分)=基础能力成绩(总分200分)+英语成绩(总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总分300分)。(五)考生基础能力、英语及综合面试缺考任意一科(或考分为零分)均不能被录取。(六)对经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我院的优秀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七)特长生录取不超过单独招生总计划的10%。(八)基础能力测试(190分(含)以上)或英语测试(95分(含)以上)或综合面试表现特别突出的考生,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破格录取。第十七条成绩及预录取结果查询:考生于2012年4月5日在我院招生网站()2012年单独招生专栏,凭报名号和本人设定密码查询考生成绩及预录取分数线,4月12日可查询预录取结果。第十八条考生录取确认:凡是被学院预录取的考生必须于4月17日-18日本人到学院招生办凭身份证办理确认录取手续,领取录取确认书。确认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2012年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4月20日学院将录取结果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第六章其他第十九条考生待遇: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经确认录取的考生,一经录取后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与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于2012年9月与统招生一并入学。第二十条学历证书毕业生学历证书名称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毕业证”,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根据重庆市“专升本”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学院支持和鼓励学生“专升本”。第二十一条助学保障: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学院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第二十二条监督机制:(一)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二)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23-65626117。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联系人:袁国陶保金李光勤蒋丽华杨偲艺招办电话:023-65626666传真:023-65626165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重庆大学城邮政编码:401331学院网址:招生网址:电子邮件:cqyuang@vip.163.com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五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XXXX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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