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鑫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DOC32页)
1黑龙江鑫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四章投资与筹资管理第五章费用支出管理第六章财务报告及分析第七章附件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规范管理程序和权限,强化财会纪律,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集团及所属公司。第二章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第三条集团财务机构设置和财务人员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的财务总监制度和财务总监领导下的财务人员委派制度。第四条集团设财务总监一名,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集团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其职责:(一)审核集团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并与总裁共同确认其准确性后上报;(二)参与制定集团的财务管理规定,监督检查集团各级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三)财务总监与总裁联签批准规定限额范围内的集团经营性、融资性、投资性、固定资产等资金支用及担保贷款事项;(四)参与拟订集团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五)参与拟订集团的利润分配方案或亏损弥补方案;(六)参与拟订集团发行债券方案;(七)审核集团新项目投资的可行性方案。4第五条集团设财务部,由财务部长、主管会计、出纳人员组成。规模较小的所属公司可不设财务经理,只设置主管会计。第六条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集团总部的财务部负有对下属各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业务指导职能。(二)对集团及各公司的会计、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三)统一管理集团的资金调度,协调各公司的往来帐目。(四)按月对各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汇总、比较、分析,形成书面报告,报告给有关领导。(五)汇总编制集团的预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六)负责配合集团人事部对集团财务人员进行管理、培训、考核、招聘和解聘工作。第七条财务部长或主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二)每月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汇总会计报表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三)按月分析集团(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完成情况以及预算的执行情况,形成集团(公司)的财务报告说明书,报告领导。(四)协助财务总监做好集团的投资可行性研究及融资工作。负责负债及或有负债的日常管理。(五)负责集团的资金调度的实施工作,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5(六)按月检查、复核出纳的银行对账工作。(七)按《会计法》要求,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第八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准白条抵库存现金。(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如有有疑问,应先查询后始能支付。(四)本(集团)公司的一切支付,均应以处理妥善的传票或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均应予以拒绝。(五)严格支票管理制度,建立支票使用登记簿,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签发。(六)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七)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第三章资产管理第九条账户及资金使用的规定(一)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开立基本账户。如经营需要,开立临时账户,须经集团财务部批准。不准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6(二)集团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账户分设为资金账户和费用账户。资金的使用,按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原则,在保证企业正常运营情况下向重点项目倾斜。逐渐增加企业自有的资金,提高企业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三)从金融部门借贷的流动资金,原则上应专款专用,保证按时还本付息,不断提高企业的信誉。如确有必要,用于暂时周转,必须经集团总裁或财务总监批准并签字后,才可使用。(四)动用流动资金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经总裁批准。未经批准,财务部有权拒绝,否则,追究经办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不能隐瞒流动资金的真实用途,将流动资金挪作他用。(五)收取的货款及其他款项,无论是支票或现金,也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及时入账,不能账外循环,更不能坐支。(六)各公司严禁对外提供任何性质的担保,集团内企业间的资金拆借,须经总裁批准,严禁与集团外企业拆借资金。第十条印章及印章管理(一)财务专用印章分为名章和财务章,名章由出纳员保管,财务章由主管会计保管。(二)集团(子公司)的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由总裁办或财务经理(主管会计)保管。(三)印鉴的使用应按财务和经营活动规定的程序、权限签字审批后盖章;行政事务由主管部门和经理签字后盖章。7(四)原则上任何人不得在空白纸或空白介绍信上加盖财务章或公章,不得携带公章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加盖公章或携带公章外出的,必须二人以上同行进行登记,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五)要建立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各种专用章在使用前首先在卡片上留下印模,由审计或会计主管人员保管。(六)各种会计专用章采用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的办法。印章在启用、交接、停用前,经办人员必须在“印章启用、保管、使用登记簿”上盖章,注明启用交接、停用日期。(七)各种专用印章应严格按规定的范围使用。使用人员临时离岗时,应做到人离章收起,不得私自交接专用印章。(八)对作废的印章,应造册盖印模,经主管经理、审计统一监销。第十一条现金管理(一)集团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2、个人劳务报酬;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裁及财务总监确定。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8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财务总监批准后支付现金。(二)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三)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四)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主管领导批准。(五)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支票登记簿》,写明用途和金额,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提取。(六)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业务。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第十二条银行存款及支票管理(一)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主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无误后,方可将款项汇出。(二)通过银行委托划出的款项,要经过有关部门确认、签字后进行账务处理。(三)支票由出纳员或主管领导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审批手续,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备查。9(四)如预借款项,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主管经理审批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支票编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注销。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五)公司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经主管经理签字。主管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六)对于作废的银行凭证和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起保管,并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登记,定期在审计和会计监督的条件下销毁。经办人及监销人要在登记簿上签字备查。(七)出纳人员要将银行存款账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在结账后五日内编制出“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妥善处理,及时汇报。每月,会计人员要对出纳人员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审核、签章并与银行对账单一起装订成册存档。第十三条备用金管理(一)备用金只用于公司人员为公司办理业务时,向公司预借的资金,待业务办理完毕,应及时办理报销及资金结算。(二)借款要填制公司专用借款凭证,并标明借款用途、预计办理业务期限(即预借款时间),经部门经理、主管经理、财务总监10签字后,到财务部借款。(三)借款后,应在预定的期限内尽快办理业务,办理业务后,在借款期限内,应立即进行报销及结算。如预定时间内没有办理完业务,需延长借款时间的,要填制借款延期申请,经各级领导同意后,交财务部办理延期。(四)对于借款超期不办理报销结算的,公司将按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并从当月开始,从其工资中扣收借款及占用费。对于公司员工原有借款,应在发文之日起,到财务部重新确认借款期限,如不能办理延期手续,将按本条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管理(一)固定资产的购置1、固定资产的购建实行预算制度。即各使用部门、主管技术部门要根据当年(项目)业务发展需要和可靠的可行性分析,年(项目)初提出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各部门(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集团财务部。集团财务部和计划发展部汇总审核后报集团总裁办,待集团董事会批准后,列入当年公司资本支出计划,财务部落实资金,采购部门按计划组织购置。2、在计划之外业务需要增加的固定资产,要追加购置计划,经集团批准后,方可购置。3、采购部门在采购过程中,要坚持“比价采购”的原则,并要将经批准的购置计划和采购合同报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按购置计划和采购合同监督付款。114、固定资产到货后,由采购部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组织验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固定资产出库单”,经管理和使用部门验收,相关管理人员、使用人员签字后,送财务部门转账。同时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档案也要交给资产管理员存档。5、自制、外包、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和自制设备完工时,应根据设计图纸资料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由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后,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固定资产出库单”,办理移交手续。(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1、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实行由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负实物的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和监督、检查的管理责任。各部门职责如下:使用部门(1)建立和贯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制度。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的管理负全部责任,使用人员对固定资产的完整和性能、状态负责。同时各部门要设固定资产兼职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2)使用部门要建立台账和卡片,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维修等情况,做到账、卡、物一致。12(3)使用部门要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维护保养。负责编制分管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计划。(4)使用部门要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提出盘点报告;出现盘盈、盘亏及时查找原因及相关责任人,并上报管理部门做出相应处理。管理部门(1)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同时,管理部门要一式三份填制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各一份。卡片上除标明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使用部门外还要按固定资产的类别编号。(2)管理部门的卡片要按使用部门分别存放,做到卡片随实物的转移而转移。(3)要建立全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台账要与卡片一致,卡片要与实物一致。做到使用、分管、财务三账一致,账、卡、物一致,并按期填报有关的业务报表。(4)管理部门要正确及时办理增值、转移、调拨、报废等手续。固定资产发生转移变动时,要填制“固定资产转移调拨单”。13(5)管理部门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负有检查和指导责任。(6)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清查盘点,盘点时应有财务部人员参加,处理盈亏报废,提出盘点报告。采取按季核对,年终(或项目终)进行盘点。(7)对使用部门提出的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计划,负责审核。(8)健全档案资料,组织编号钉牌。财务部门(1)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和账卡,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2)办理固定资产增值、转移、调拨、盈亏报废等的财务手续。(3)正确计提折旧。(4)季末、年终将固定资产明细提供给管理部门,组织并参与管理部门的清查盘点工作。各类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分工,由各公司(项目)本着有利于组织领导、有利于贯彻责任制的原则,结合机构设置的具体情况,自行决定。租入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视同自有固定资产的管
本文标题:鑫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DOC32页)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0594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