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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突科预测(效检)人员管理制度1、按时参加各种会议,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2、所有预测(效检)人员手机必须二十四小时开机,保持联系畅通;3、听从防突科科长安排,按时赶到指定工作地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严格执行“四汇报”制度,即入井前向调度室汇报、到达工作地点汇报、工作结束汇报、升井汇报;4、无下井预测(效检)任务人员在地面办公室待命,待命人员要听从防突科科长和技术员安排,无任务时组织业务学习;5、非本班人员要随时听从防突科长的安排,接到科长或技术员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防突科接受任务;6、按时参加学习会、科室防突例会和科室组织的其他学习活动;7、一切行动听指挥,服从工作安排,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停工检查、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等处分。防突科预测(效检)人员班前会制度1、班前会在正点入井前半小时召开,按防突科排的值班表进行召开班前会;2、班前会由科长或技术员主持,相互之间加强联系,不得缺会。发现缺会一次,罚当班主持人50元;3、班前会由主持人通报上班存在的问题,完成的工作是下班钻孔进度和其他需要交代的工作,安排本班的工作任务和人员;4、班前会由主持人作会议记录,参会人员亲笔签到;5、新规程、措施及有关规定下发后,由主持人在班前会上组织学习并签字;6、参加班前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接打手机等影响会议秩序,否则罚款50元/次;7、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服从工作安排,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停工检查、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处分。“防突”值班员管理制度1、防突科办公室安装直通井上下电话,值班员必须现场交接班,具体交接时,双方在‘值班日志’、‘值班记录’和‘工具交接班记录’上签字,接班人员必须按时到达现场,否则按交班人员脱岗处理;2、值班员接班后要了解上一班及本班任务情况,接班时要点清工具仪器是否完好,否则罚款100元;3、值班员在值班期间要把本班值班内容记录详细,不得漏记、误记,否则罚款50元;4、值班员擅自脱岗罚款50元;5、要保持办公室内卫生、整洁,否则罚款20元;6、当班内必须把地面仪器擦洗干净,摆放整齐,否则罚款20元;7、值班员有权监督待命人员,待命人员有事离开办公室,值班人员只有半个小时的批假权利;8、值班员要随时掌握井下预测(效检)人员位置,便于及时调整工作安排;9、本班待命人员不足时,值班员有权通知下班预测(效检)人员提前上班。预测(效检)人员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办公室,听从值班员安排工作;10、交班时必须把本班运转情况及仪器仪表、工具向下一班交接清楚。预测(效检)报表制度1、预测(效检)报表制表及审批流程:当班防突人员上井后将各项指标及巷道参数、瓦斯浓度等内容汇报给防突科技术员,技术员负责填写预测(效检)参数记录本,由制表员根据参数记录本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制表,经防突科长、矿总工程师和矿长审批并发放有关单位。2、值班人员填写预测(效检)参数记录本后,与当班防突人员核审无误后,由制表员制表。在审批过程中若发现报表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相符时,按照各环节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一定的处罚。3、当日报表(昨天夜班、早班、中班)必须于当日审批、发放完毕。中班于次日上午审批下发。若有特殊情况时,须经矿长同意,参照井下施工地点的防突牌板和防突科电话组织生产,待报表审批结束后以报表参数为准。4、报表审批的原表必须归档保存好。5、当班人员预测(效检)的各项参数,要做出是否超标及给所取的参数,数据给予评定。煤矿防突管理规定2010-07-2210:27:04作者:mokeer来源:中国煤矿安全网网友评论0条--防突管理规定一、组织领导:(一)矿成立防突领导小组(二)矿成立防突督导组二、各级责任制矿长对防治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防治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劳动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实施。矿总工程师对防治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安监处长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矿长负责回采工作面初采期间和回采过程中防治突出措施的落实。按防突要求组织安排生产衔接。掘进矿长负责石门接煤和掘进过程中防治突出措施的落实,按防突要求安排组织掘进工作。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治突出工作负责。分管防突区队长、班组长对管辖内的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治突出工作负责。三、职责分工(一)通风科1、是防突管理的职能部门和防突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全矿井日常防突管理工作,制定防突规划和措施;2、负责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完好情况监督检查。3、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负责防突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及上报工作;4、负责编制采掘工作面防突预测图。负责收集防突措施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将具体位置标注在工作图上,以便确定下次措施循环的有关参数。5、当防突措施钻孔达不到设计深度时,应认真分析原因,向地测科通报有关资料,以便分析地质构造变化。5、负责防治突出的管理、技术指导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6、发生突出后,负责现场调查,做好详细记录,填写突出卡片,总结分析突出情况,积累资料。7、负责防突仪器仪表的使用、维护和检修。(二)通风队按防治突出管理要求,负责采掘工作面的通风设施的设置和维护,检查有害气体,测定风量等工作,保证通风系统合理可靠,通风畅通,断面符合要求。(三)地质测量科1、加强三维地震和坑透资料的研究,负责及时准确地预测采掘工作面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绘制瓦斯地质图,作好瓦斯地质工作;2、加强瓦斯地质基础工作及基础资料的分析研究,及时准确地预测高突采掘工作面前方地质构造;3、负责及时提供防突预测图底图,配合通风科作好防突预测图绘制工作。4、负责井下采掘工作面出现构造的处理鉴定工作。(四)施工单位(包括钻孔施工单位)1、负责具体防突措施的实施及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维护和管理;2、负责预测煤电钻的安装以及预测钻孔的施工,按防突措施要求组织生产,对现场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矿调度室。3、通过钻孔施工负责探明落差小于3m的构造。4、钻孔施工单位严格按矿要求施工瓦斯抽采和消突钻孔。5、负责联系施工防突措施的时间,并组织人员按照防治突出措施的要求施工。6、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人员贯彻防突管理规定、措施、批复,加强防突基本知识教育,熟悉突出预兆。施工中认真观察突出预兆,发现异常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7、工人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发现突出预兆及时汇报跟班队长、矿调度。(五)调度室负责掌握、协调平衡防突各程序的落实,并做好防突工作汇报记录,确保防突工作的顺利开展。(六)机电管理科1、负责安排机电设备(施)的安装并按防突要求落实机电管理工作;2、负责电气设备的安全供电和防爆检查。(七)安监处1、负责对矿井防突工作的监督检查;2、负责全矿职工防突知识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八)生产技术科1、负责按突出矿井的要求进行采掘接替安排、施工组织。(九)工程设计科1、负责按突出矿井要求进行巷道设计。四、防突综合分析管理防突综合分析实行例会制度和日常动态分析制度。(一)对防突头面的防突工作进行综合分析管理,以杜绝或减少重大突出事故的发生。防突掘进工作面,包括防突煤巷、石门接煤、可能穿煤层的岩巷等;防突回采工作面,包括异常矿压显现的工作面。(二)防突综合分析例会制度。防突综合分析会议由矿通风科组织召开(暂定为每月一次),矿总工程师主持。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安监处、通风队、抽采队、工程设计科、通风科技术员、防突小队队长参加。主要总结各防突头面的防突措施制定与执行情况。认真分析各防突头面危险性变化,研究制定适合本矿的针对性防突措施,同时对以前防突措施进行复审,补充、完善。推广、试验防突新技术,突出预测预报新技术、新方法,通风科记录会议内容,并下发会议纪要。(三)日常动态分析制度。各相关单位根据所管业务准备相应资料,及时掌握各防突头面危险性。发现突出危险性增大时必须立即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向通风科汇报,必要时停止作业。五、一般规定(一)突出区域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治突出及瓦斯地质知识培训,熟悉突出的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二)突出煤层掘进施工队伍,必须全员经过防突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突出危险工作面、石门揭煤由矿指定专门突出煤层掘进施工队伍施工。(三)地质测量科及时提供各煤层的瓦斯地质图,作为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和制定防治突出措施的依据。(四)所有防突钻孔必须由矿安排的有资质的队伍施工,抽采队负责全过程监督检查和验收并负有管理职责。凡钻孔不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虚报钻孔进尺、预测(效检)作假、出现动力观象不上报的,一经发观,视情节给予处罚,直至干部撤职、工人开除。(五)防突措施钻孔实行日报联签制。实行掘进工作面的防突钻孔日报联签制度,由钻孔施工单位编制日报,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掘进矿长共同审签、把关,以监督钻孔质量、数量、进度。(六)13-1、11-2煤层为突出煤层,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区域划分:13-1煤层:-550m及以上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550m~-600m(包括-600m)区域为突出威胁区;-600m以下暂定为突出危险区。11-2煤层:-600m及以上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600m~-650m(包括-650m)区域为突出威胁区;-650m以下暂定为突出危险区。在无突出危险区、突出威胁区中施工,如果出现明显动力现象时,该区域改划为突出危险区。在无突出危险区、突出威胁区中施工,若遇到地质构造或应力集中区,按突出危险区管理。(七)在13-1、11-2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作业规程中必须有专门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内容。掘进工作面在瓦斯异常区、地质构造带、保护层跳采影响区、釆掘应力影响区作业,必须编制针对性防突措施。(八)过断层和瓦斯异常带时认真执行“五位一体”综合防治措施。即:地质部门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预测资料;钻孔施工部门在打钻过程中发现异常及时汇报;掘进部门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立即停头;监控部门保证瓦斯超限切断掘进巷道及其回风系统内电气电源;测气员发现瓦斯异常,立即撤出人员。矿总工程师及时组织制定、实施过断层(或瓦斯异常带)安全技术措施。(九)突出煤层底(顶)板巷道原则上应布置在距突出煤层法距20米以外。掘进工作面距突出煤层法距在10~20米时(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在20米以外),必须施工前探钻孔,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瓦斯等情况。距突出煤层法距小于10米时,必须编制针对性防突措施。(十)严重突出危险区煤巷掘进,必须在底(顶)板巷道穿层钻孔超前掩护下施工,穿层钻孔控制范围为巷道及轮廓线外10米;钻孔穿透煤层,进入煤层顶(底)板不少于0.5米,间距不大于5米。穿层钻孔超前掘进工作面不少于100米,预抽时间不少于3个月,瓦斯预抽率不小于30%。(十一)突出煤层底(顶)板巷道施工的穿层孔资料,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地测部门反馈。地测部门认真分析,如发现存在地质异常,应判定异常区性质,圈定异常区范围,划定异常区警戒线。当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接近该异常警戒线50米以外时,由地测部门下达地质预报,接近该异常警戒线20米以外时,必须对巷道前方及周边进行超前探测,查明异常区性质,控制构造及煤层情况。(十二)煤巷掘进时,帮钻场间距设计原则上不大于50m;施工巷帮钻场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十三)掘进工作面在进行预测(效检)时,至少施工三个孔,其中一个位于掘进巷道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上下各一个帮孔,帮孔终孔点位于巷道轮廓线5米处。预测(校检)钻孔有效深度以钻孔沿巷道掘进方向投影距为准。允许进(退)尺标志点必须用漆喷(涂)在巷道显著位置。(十四)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在施工巷帮钻场钻孔前,必须先施工防突专门钻孔。防突专门钻孔位于巷道上帮,终孔距巷帮不小于10米。(十五)巷帮钻场钻孔控制范围为巷道轮廓线外2~10米,并保证两帮有效御压范围不小于5米。孔距巷帮不小于1米。(十六)巷帮钻场钻孔控制范围为巷道轮廓线外2~10米,并保证两帮有效御压范围不小于5米。孔距
本文标题:防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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