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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学院——陪伴奋斗年华致敬这个时代最有梦想的人有时候会觉得自己很孤单,哪怕并不缺少亲人朋友关切的眼神。因为没有处在相同的境地,没有面临等同的压力,没有殊途同归的共同目标,所以有口难言,情绪都烂在心里。想要与志同道合的朋友喝酒聊天,想要在他们眼里找回激情和梦想,想要与保持着同一份初心的人一路前行。陪伴,是最温暖的情怀,是最长情的告白,而BT学院就想要送你这一份温暖,陪伴奋斗年华。学习知识固然重要,可是陪伴或许才是教育的本质。有“效率”的陪伴,应该是“双向沟通”,就像高效的学习不应当只是“单向传输”一样。老师懂你的困惑,你也能跟上老师的节奏,及时的互通和反馈才是陪伴的真谛!信息时代里,我们缺少的绝对不是那堆冷冰冰的知识,而是能有良师在授业解惑之余不断引导你培养终身受益的学习方法,也是益友持续鼓励你不渝前行,这或许就是教育的本质。这样的经历在我们学生时代也许并不陌生,只是多年之后再回首,那些坚定又充实的学习时光竟然是那般遥远。在BT学院里,我们想要给你陪伴,带你再回那段时光。纵然无线wifi不能传递热能,可是陪伴却可以带来无限温情。直播间里,老师说“懂得了就扣1”,一连串的1111让我们透过屏幕感受到你们的欣喜和雀跃;班级群里,助教说“复习完了要打卡”,同学们较着劲儿的报进度,互相鼓励着去坚持,真切的觉得在奋斗的不只是自己。纵使我们来自全国各地,可是有着相同的奋斗心情。我们在一群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中嗅到了至真至纯人情味儿,让早读成为了习惯,拼搏至凌晨成为了常态。助教的督促,老师的答疑,同学的鼓励,让汗水终将换来理想成绩的感动。正是对这份温暖的向往,对目标的矢志不渝,让你在最美的年华,选择了奋斗在BT学院。一个人走得很快,一群人相伴可以走得更远。熹微晨光中,鸟鸣和BT学院陪你,静谧的夜里,咖啡和BT学院陪你;没有休息的周六日,没有旅行的十月一,BT学院一直陪你,陪你!陪你遥望真理无穷,陪你感受每进一寸的欢喜,陪你平缓坎坷心情,陪你度过奋斗年华!BT学院—陪伴奋斗年华。BestTime,最美的年华,奋斗在BT学院!BT学院是一家互联网直播教育品牌企业,以精简应试、高效高通过率、考霸陪伴学习而著称。核心理念在于陪伴,将“高三辅导班”的陪伴学习模式搬到线上,依靠纯口碑发展,目前覆盖用户人数上100万,累计付费学员人次近10万,成为行业内黑马。2017年,BT学院旗下培训品牌李彬教你考注会,带出了24位学员一次通过6科CPA,40位学员一次过5科,400多位学员一次过三四科,跟上进度的学员通过率超过了80%,在市场占有率不到1%的情况下,BT学院震惊了整个CPA培训行业。BT学院组编的《21天突破注会》系列辅导书,好评如潮,创造了超高的学员考试通过率。2018年,BT学院将继续加大教研和技术投入。在CPA、CFA、会计职称、法考、税务师、PTE等培训课程上,帮助更多考生摆脱考试枷锁,坚持陪伴理念,打造一所有温度的在线财经大学。BT学院属于每个财经人的在线大学——BestTime,最美的年华,奋斗在BT学院扫码下载APP,在线做真题扫码领取电子版框架和更多资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确定性规范&非确定性规范主体内容:权利和义务客体:物、行为、人格利益、智力成果等法律规范基本构成变动原因法律渊源法律体系法律基本概念法律关系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法律基本原理1无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催告权——催告法定代理人1个月内追认撤销权——合同被追认前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主体不合格表意不真实内容违法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受欺诈而为受胁迫而为受损害方才有权,1年除斥期间一旦撤销,自始无效不影响其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无权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被追认——有效未做表示,视为拒绝追认善意相对人权利单方: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遗嘱行为双方:合同多方:决议(1)主体合法——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表意真实——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口头、书面、推定、沉默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委托、代表、行纪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特征种类种类撤销权被撤销后的后果种类后果期限终会来到,条件却不一定达成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实质要件形式要件法律特征代理和相关概念的区别代理的种类自己代理(无权代理)双方代理(无权代理)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附条件、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分类生效要件代理的基本理论滥用代理权行为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分类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制度诉讼时效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基本民事法律制度2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其他依法不适用的债权请求权无权代理表见代理诉讼时效届满不丧失起诉权、丧失诉讼权拒绝诉讼时效抗辩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比较客观上必须有债权请求权受侵害的事实债权人必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代理的基本理论滥用代理权行为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基本理论种类起算中止与中断延长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基本民事法律制度3转让前,已经依法占有,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转让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的权利转让时,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物权自约定时生效债权行为——合同有效物权行为——效力待定受让人善意合理价格转让转让的动产已交付或不动产已登记所有权发生转移,受让人取得所有权;真正权利人有赔偿请求权;不消除不动产上已经登记的其他物权遗失物、盗窃物等,不适用6个月无人认领,归国家拾得人享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一物一权直接交由对方占用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登记事项有错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异议登记15日,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1)预购商品房(2)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3)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预告登记后,自可以登记之日起,三个月未申请登记,预告登记失效共有人的无权处分条件动产法律后果不动产特别法律后果适用范围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添附拾得遗失物的处理支配性、排他性、绝对性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客体特定原则物权公示原则原始取得继受取得原则——交付生效现实交付交付替代原则——登记生效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共有善意取得制度动产的特殊取得物权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取得方式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不动产物权变动公示自物权—所有权(完整物权)他物权(限制物权)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概述物权变动物权种类物权法律制度4一般无年限要求回忆不同用地的年限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支付合理对价的买受人可以转让+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不得转让,但代为清偿债务除外相当于债务金额,不可分割就全部行使2个月无偿划转有偿出让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动产或不动产(6种禁止抵押财产)动产浮动抵押房地一体(建筑物与土地须一并抵押,但土地上新增建筑物不作为抵押财产)1)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2)合同成立即生效3)不动产抵押——登记生效4)动产抵押、浮动动产抵押——登记对抗1)担保范围(全部)2)物上代位性(抵押物毁损以后,抵押人可以就获得的赔偿优先受偿)1)折价、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2)流押合同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3)土地出让金优先于抵押权(拍卖价款先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抵押权人同意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不破租赁动产或权利动产交付生效权利交付或登记生效(区分哪些交付哪些登记)1)流质合同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2)质权人有保管和返还义务3)质物处分限制(质权人、出质人)1)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债权已到清偿期3)同一法律关系(法人不受限)留置物的范围保管义务通知义务创设取得转移取得抵押财产抵押权设定抵押担保范围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抵押物转让限制抵押与租赁质权范围质权设定质权效力(不同于抵押权的)留置权成立效力(不同于抵押权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权未登记的抵押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自物权—所有权(完整物权)他物权(限制物权)物权法律制度概述物权变动物权种类物权法律制度5视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该承诺有效,合同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收件人的主营业地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盖章地约定的签订地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定金合同向第三人履行由第三人履行债的保全(代位权、撤销权)所有权让与不破租赁到达生效(到达通常地址,不用考虑是否看到)不得撤销的情形:(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2)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拒绝要约的通知书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承诺期满,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到达生效承诺不存在撤销,只存在撤回除要约人通知有效外,迟延承诺应视为新要约除要约人通知通知不接受该承诺外,迟到承诺为有效承诺作出实质性变更作出非实质性变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签字、盖章时;签订确认书时;实际履行时;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拓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主体的相对性内容的相对性责任的相对性例外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的失效承诺的期限承诺的生效时间承诺的撤回承诺的迟延与迟到承诺内容一般情形其他情形一般情形其他情形合同的分类合同的相对性私法、自治法、财产交易法要约承诺时间地点合同认知合同法认知订立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特殊条款缔约过失责任基本理论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担保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终止合同责任追究和损失赔偿几类重要的有名合同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6催告权(1个月内)、撤销权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人有追认权相对人纯获益合同有效与年龄、智力相适应订立的合同有效催告权(1个月内)、撤销权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给付货币的交付不动产的其他标的随时履行+准备时间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由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其他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务人放弃债权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1年、5年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即归于无效自条件成就时生效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效力待定直接有效本人有追认权相对人权利人追认或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质量要求不明确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履行方式不明确的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债权人合并、分立或者变更住所未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部分)履行债务,但提前(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2)债务人提前(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后履行一方的权利先履行一方的权利(中止履行或解除合同)行使条件费用负担管辖行使效果适用情形行使期限费用承担行使效果成立时生效批准、登记时生效应登记未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附生效条件的合同附生效期限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约定不明时合同内容的确定规则向第三人履行和由第三人履行中止履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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