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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制度摘要】业务类别安全管理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废止说明无内容概要《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2015版)》等上级公司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对原《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重新明确了公司、部门、班组及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共同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等上级公司相关规定,结合直岗拉卡水电公司(以下简称直岗拉卡水电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2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直岗拉卡水电公司,由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以及职能部门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第四条本办法规定直岗拉卡水电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责任界面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五条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明确、以责论处。第六条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第七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第八条坚持建立健全“两个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各司其职,以监督促保证,形成合力。第九条坚持下级对上级安全生产逐级负责。第十条坚持“四个责任”,落实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监督责任和现场管理责任。第三章基本要求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第十二条“党政同责”指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公司的3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行政正职要落实领导责任,树立领导就是责任的意识,在安全生产上要“担责任、抓落实”,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第一要务。党委书记重点监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责任制和制度的落实,监督重大隐患整改,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做好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引导和控制安全、环保、供热等情况的舆情。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公司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三条“一岗双责”指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行政副职履行分管(协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第十四条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生产工作。第十五条公司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第十六条公司各级要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监督责任和现场管理责任:(一)领导责任公司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4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行政副职是分管(协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二)技术责任总工程师及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三)监督责任各级安全生产人员对所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责任;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重点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四)现场管理责任工作负责人、运行人员、点检员、班组长等对作业现场负管理责任。第四章责任界面划分第十七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体制,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责任界面划分,承担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一)直岗拉卡水电公司是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二)部门是公司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三)班组是部门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第十八条公司各职能(业务)管理部门承担其职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九条直岗拉卡水电公司安全职责直岗拉卡水电公司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在安全生产上接受大唐国际、青海公司筹备处的领导和监管;组织实5施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安全生产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公司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要求,制定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范等;(二)根据上级公司的要求,制定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三)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职能;充分发挥三级安全监督网的作用;实现安全生产“四级控制”;(四)制定公司“七加强”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切实加强科技管理、技术管理、生产管理、培训管理、统计分析、考核追责、保险理赔等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五)利用上级和公司生产信息管理网络,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化、信息化;(六)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七)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动态考核机制,制定并落实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先培训后上岗;(八)落实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要求,制定《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制定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保证“两措计划”的落实;(九)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和监督网例会,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存在问题,6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十)建立技术监控网络,开展可靠性管理,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十一)建立健全班组安全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班组安全建设,规范班组管理;(十二)建立外包工程和多种经营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外包工程和多种经营的安全管理;(十三)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评价),对查评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做好整改工作,重在管理问题的整改,提高管理水平;(十四)建立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和制度,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防灾减灾措施,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十五)组织开展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十六)及时、如实向上级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本企业人身、设备不安全事件调查;分析本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制定整改措施;做好事故防范工作,避免事故重复发生;(十七)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的进行责任追究。第五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第二十条总经理的安全职责(一)总经理是本公司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7(二)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效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三)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年度计划并纳入任期目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四)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五)建立覆盖每个部门、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考核体系,逐级分解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严肃考核追究制度;(六)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安全监督能力建设,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在配备有关负责人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调整、任免的主要条件之一,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依法做好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八)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特别是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职业病预防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九)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特种设备、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十)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汇报,主持安全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8(十一)组织制定本企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管理权限内组织事故调查,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十三)组织公司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评价),对查评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做好整改工作,重在管理问题的整改,提高管理水平;(十四)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所明确的职责。第二十一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一)在行政正职的领导下,对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和技术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二)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三)批阅分管生产范围内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落实;(四)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的保证措施,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实施;(五)强化安全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掌握事故隐患,做到超前控制、科学防范;(六)协助行政正职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汇报,督促、支持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七)协助行政正职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月”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9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个人,限期完成;(八)协助行政正职具体实施本公司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设备健康水平,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基础;(九)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加强对检修工作的领导,组织检修、验收任务的全面完成。在制定检修计划的同时应制定或布置检修期间的“三措两案”(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实验)方案、应急预案),并督促落实;(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规定,健全管理制度,履行资格审批手续,严格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十一)审批重大试验项目、重大检修(施工)项目、高风险作业的“三措两案”;(十二)负责组织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及应急预案制定、评审工作,领导生产过程应急预案的演练;(十三)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设备检验合格,人员持证上岗;(十四)负责组织公司防汛、水库调度管理工作,监督相关部门严格执行防洪调度指令,保证水工建筑物的安全;(十五)负责组织公司消防管理工作,监督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组织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十六)主持编制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10(十七)领导公司危险点分析工作。设备出现特殊运行方式时,应有针对性地组织制定或布置必要的运行安全措施,设备出现重大异常情况和缺陷时,应及时组织专业分析,制定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消除;(十八)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正确性负领导责任;(十九)参加或主持(行政正职不在时)公司每月一次的安全分析会,主持定期的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生产部门做好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和缺陷处理;(二十)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部门或班组一次安全活动,指导、检查活动情况,进行生产现场夜间巡视;(二十一)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反事故措施,组织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二十二)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推行班组安全管理流程化工作,以严肃“两票三制”为抓手,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二十三)负责健全和完善本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责任制、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等制度,并负责健全和完善防止电气误操作
本文标题: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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