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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物资设备管理制度7.1设备基础管理制度7.1.1固定资产管理1.设备要统一编号。为了便于管理,易于识别和监督,凡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按照上级的规定,进行统一分类、编号;劳务队自带设备及外租设备应编制临时管理号码;大型设备按照规定喷涂企业标识。2.建立设备固定资产台帐。做好设备资产管理系统各类数据提供和管理工作,定期核对,做到帐、物、卡相符。3.做好设备统计报表工作。项目设备管理人员按时收集每台设备的原始记录资料,按照报表制度和考核指标的要求进行计算,填表上报。4.做好设备的调拨、调度和出租工作。凡改变隶属(产权)关系的设备,调入、调出单位都要及时做好交接和固定资产的帐目处理工作。认真做好闲置设备的调剂工作,出租设备要签订租赁合同。5.自制设备,经鉴定验收合格后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应规定型号或规格;并按设备分类代码编制管理号码。7.1.2设备台帐管理1.设备台帐:设备实力台帐、固定资产设备台帐、项目自购设备机具台帐(不需组资的)、劳务队自带设备台帐、租赁设备台帐。2.设备人员台帐:设备管理及技术人员台帐、操作维修人员台帐及“人员固定”台帐。3.责任成本台帐:单机(车)消耗核算台帐、设备责任成本中心费用台帐。7.1.3设备技术资料管理1.技术档案包括:设备主要技术参数,使用操作手册、维修手册、零配件目录、产品质量合格证、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合格证等。2.逐台建立设备履历书,履历书内容全面详实(由各工程公司设备部门提供履历书)。3.设备技术档案和履历书应随设备走,设备调动时调出方和调入方要做好交接手续。4.制定本项目设备管理办法、规定、制度等,完善设备的各种考核考评机制。7.2设备采购管理制度按设备上场计划,经工程公司调整后仍不能不满足本项目工程需要的,编制设匿备购置计划。7.2.1设备购置审批权限及购置权限1.进口设备、单台设备价值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国产设备,项目提供购置计划,由各工程公司报送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单台设备经批准后由工程公司进行购置;多台(3台)以上由集团公司组织招标采购,由各工程公司公司签订购置合同。2.单台设备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工程公司上报购置计划,由集团公司组织招标,工程公司签订合同。3.单台设备价值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小型设备及机工具,项画部根据施工需要,报工程公司批准后方可购买。一次购买5台以上的,应采取邀标的形式进行采购。7.2.2设备购置程序1.经济技术论证及购置原则经批准购置的设备,购置前应进行经济技术论证并要遵循必要的购置原则。(1)要以寿命周期费用理论为指导,充分考虑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维修性、规格型号的统一性和配套能力。(2)处理好投入与产出的关系,规避设备投入风险,保证所购置的设备不仅在技术上先进,而且经济适用成龙配套,并要保持与本项目的生产规模相适应。(3)设备购置原则:先进性与适用性相结合,引进设备与引进技术相结合,提升施工能力与成龙配套相结合原则。2.进行设备供方调查,建立设备合格供方名册,对大型非标设备采购前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和论证。3.根据购置权限,由购置方成立设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担任,成员分别由设备、计划、财务、法律顾问、纪委等部门的领导组成。4.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及评标小组。根据购置权限,由购置方组建招标工作小组及评标小组,小组成员应由设备、计划、财务、法律顾问、纪委等部门组成。5.招标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评标小组职责(1)招标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和协调工作,确定参加投标单位,审核评标人员资质和定标等工作。(2)工作小组及评标小组主要职责:起草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办法、评标标准、评标规则,向领导小组汇报或报告评标情况、发送中标通知书、合同谈判和签订等项工作。(3)由集团公司组织招标采购的设备,集团公司组成招标小组,有关工程公司参与并参加评标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各工程公司组织招标采购时可参照上述执行。7.2.3设备合同签订及管理1.发生设备采购时,要与卖方或设备制造厂家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采用集团公司“设备采购合同”(见样本),该样本可适用于常规设备参照使用,对于大型非标设备合同条款(尤其是技术条款)需逐项逐条进行拟定,对各种标准和参数逐一核实并写入合同条款中。2.在合同中签字人必须是由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在合同上签字。3.大型非标设备的合同签订,必须把“派人驻厂监造”写在合同条款中。4.设备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运抵现场,安装调试结束投人正式运行后,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的故障问题要与设备厂(商)进行沟通,由设备厂(商)的技术人员来现场处理,项目部的设备管理、操作维修人员不得擅自处理,以免发生纠纷。5.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将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和授权委托直至履行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为止。7.3设备租赁管理制度租赁设备是解决施工现场急需、缓解购置资金紧张、减少固定资产投入、规避投入风险、提高设备利用率的重要手段和方法。7.3.1租赁设备原则及方案1.设备租赁应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即:先内部后社会。2.先近后远的原则。即:进场后项目设备部门应对社会上的设备资源进行全面调查,仔细摸排,确定租赁方案。3.周密测算的原则。即:租赁时间、租赁费用、新购设备成本回收等进行对比测算,以确定是否租赁。7.3.2租赁设备界定1.适合租赁设备的范围(1)特种、专用设备。如:如驳船、运输船、浮吊等,这些设备初次投入成本高,本项目使用后无类似项目衔接,难以收回成本,且多年不用一次,长期闲置的设备。(2)常规设备。使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的常规设备,如:挖掘机、装载机、汽车式起重机等。2.不适合租赁设备范围设备使用时间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通用性设备、常规设备;使用频次高的设备;必须备用的设备(如发电设备)。7.3.3设备租赁程序及管理1.项目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设备配置要求,填写《外租设备申报表》,经项目经理认可,报工程公司设备部门审核后,由工程公司领导批准买施租赁。2.项目设备部门根据审批后的租赁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对有关租赁单位进行调查,了解其设备状况、租赁价格、供应能力等情况(调查单位须在3家以上)。3.经项目主管领导审批后,确定租赁单位。有关租赁价格、费用支付方式等事项报工程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和成本办核准、备案后执行。4.项目部要对设备出租方出租设备技术状况、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鉴定,尤其是特种设备要严格把关。5.项目负责与出租方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参照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室《合同样本》的条款拟定。7.3.4租赁设备内部控制1.按程序实行租赁的设备,项目部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2.设备部门负责租赁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工作,物资部门根据条款的规定负责提供油材料的供应工作,现场工程师负责台班产量的签认工作,计财部门应根据合同规定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支付出租方的设备租赁费用。3.租赁设备过程控制,设备每日的工作量及时间由工地代表、工地负责人当日签字认可;同时对油料、辅材供应控制、安全责任监控、服务与出勤效率做出签证。项目设备部门在每月计价前收集并汇总原始签证。4.外租设备使用油材料价格的结算,按租赁合同规定办理,需使用租赁方油材料的,双方签认后转交财务部门待结算租赁费用时扣除。严防租赁设备油材料转移和不正当的买卖行为发生。5.禁止项目部租赁亲友、内部职工的设备或未经批准擅自租赁设备,一经发现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7.4物资采购管理制度7.4.1总则1.为规范物资采购管理,保证物资质量,实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整体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2.工程物资采购严格执行国家和中国铁建关于物资采购的有关文件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3.物资采购采用集中批量采购模式,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议标)、询价比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等五种方式。4.集团(公司)或(工程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中的甲控物资(除甲方指定供应商外)、自采物资中每批次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物资和对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物资(零星小额物资除外)均实行招(议)标采购。5.无法实现招(议)标的小批量采购及低值易耗品物资实行询价比价采购。6.大型工程项目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物资招标采购应单独进行;中小型项目,同一地区或相近地区的可单独招标,也可联合招标采购,联合招标采购由直接上级物资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集中招标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招集定或集招分定”的方式签订定货合同。7.设集团(公司)项目部的工程项目,甲控物资和集团(公司)项目部确定集中管理的物资,所属工区按要求编报物资采购计划,集团(公司)项目部集中按计划组织招(议)标采购。8.物资招标采购,采取自行组织招标、选择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采购。7.4.2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1.集团(公司)和工程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归门口管理物资采购工作,负责制定本级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协调、监督、检查并指导所属单位物资采购工作,必要时也可具体组织物资采购的实施。2.设集团(公司)项目部的工程项目、工程公司独立施工的项目,物资采购由其各自的物资部门牵头组织实施。3.物资采购组织机构;成立由项目部(工区)主要领导负责、物资、财务、技术、计划、安全质量及上级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物资采购的组织领导、确定采购方式和物资供应商的审批工作。4.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1)技术部门:负责向计划部门提供工程项目《材料设计数量表》,包括各种材料的数量及技术规范要求。(2)计划部门:负责向物资部门提供工程项目物资需用量和物资使用安排计划,以及主要材料的预算单价。(3)财务部门:负责向物资部门提供资金保证、建议付款方式,确保按采购合同要求及时结付料款。(4)物资部门:是物资采购的主责部门。负责物资采购工作的牵头和组织实施;组织调查、评价物资供方,并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各部门的资料,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拟定物资采购方式,编写招标文件等。(5)上级有关业务部门:对物资采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业务指导。7.4.3招标采购程序1.建设单位对招标采购有明确规定时,招标方式的选择、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中标人审批等均按建设单位相关规定执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时,评标委员会人员的组成按代理机构相关规定执行。2.制定招标计划,并按规定报批。3.编制找遍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1)招标通告。招标单位名称、建设工程名称及简介,招标物资范围、数量及参加投标的基本要求等。(2)投标者须知。包括招标文件说明及对投标者和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评标、定标的基本要求等。(3)招标物资描述表、物资质量技术标准及附带条件等。物资描述表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等。(4)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日程安排。(5)投标保证金额度。(6)投标文件送达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日期。(7)主要合同条款。其内容应包括付款方式,交货条件,质量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条款要清晰、全面、严谨。(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4.组成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原则、办法和程序。(1)评标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自行组织招标时评标委员会由项目部和工区领导、物资、计划、财务、技术部门相关人员(集团项目部集中招标时,所属工区物资主管参与评标)组成,物资部门为牵头单位。(2)评标原则:整个招标采购工作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在满足技术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坚持同种产品比质量、同种质量比价格、同种价格比服务的原则,真正选定技术先进、质量可靠、交货准时、价格合理、服务周到的投标单位作为供应商。(3)评标办法:根据招标采购物资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详细的评标办法,按照评标程序制定详细的评标标准。(4)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程序按资格审查、初评、详评、澄清、履约能力确认、确定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定标的顺序进行。(5)为保证招评标的公正性,上级物资主管和纪委监察部门对所属单位物资招标活动、评标人员组成、评标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5.资格
本文标题:项目部管理制度标准化 -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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