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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政策培训金山区人才服务中心二〇一三年八月内容提要居住证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政策框架基本背景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法律责任基本背景国家人口管理的总体要求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人口管理由户籍地向居住地管理转变公共服务方面,国家政策取向是权责对等、梯度赋权,按照“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要求,将基于户籍的公共服务政策逐步向常住人口覆盖内容提要居住证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政策框架基本背景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法律责任政策框架(1)实施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的主要考虑居住证条件管理的主要不足条件管理过于刚性,条件和条件之间难以柔性替代居住证积分管理的主要优势积分管理可以实现不同条件之间的柔性替代和转换,更容易满足不同条件背后的多元化需求,为在本市长期稳定就业的来沪人员提供取得更高服务待遇的多种渠道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长期在本市稳定就业的技能人才是最大受益人群积分制度现阶段仅限于《上海市居住证》,直接落户和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仍保持原有条件管理不变政策框架(2)来沪人员服务管理制度体系来沪人员履行居住登记义务,领取临时居住证符合申办条件的,可以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符合“两个合法稳定”的《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积分《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转户条件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对于符合直接落户政策的来沪人员,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符合本市海外人才居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的海外人才,领取上海市居住证B证来沪人员居住登记投靠就读就业缴保《上海市居住证》获取积分资格,申请积分临时居住证《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和《实施细则》《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和《实施细则》来沪人员管理制度基本框架图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服务和管理依据政策框架(3)来沪人员公共服务待遇梯度《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待遇享受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证照办理等《上海市居住证》待遇持证人同住子女可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中职、高职考试;满足一定条件的可申请本市公共租赁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待遇除《上海市居住证》待遇外,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持证人的配偶和同住子女可享受本市居民医保待遇;持证人同住子女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中考、高考内容提要居住证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政策框架基本背景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法律责任《居住证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居住证》申办条件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因投靠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申请主体来沪人员本人受理机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内容提要居住证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政策框架基本背景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法律责任《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1)申请积分对象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居住证积分制度《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2)积分指标体系基础指标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加分指标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减分指标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一般刑事犯罪记录一票否决指标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3)基础指标及分值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教育背景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4)基础指标及分值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5)基础指标及分值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6)加分指标及分值紧缺急需专业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最高分值100分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7)加分指标及分值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积100分《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8)加分指标及分值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期间,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范围是指环卫领域远郊重点区域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期间,远郊重点区域是指临港地区《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9)加分指标及分值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10)加分指标及分值表彰奖励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获得本市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持证人获得本市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11)减分指标及分值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行政拘留记录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一般刑事犯罪记录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12)一票否决指标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和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单项指标积分规则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积分,按扣减项目进行累计扣减《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13)总积分规则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积分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扣减积分,总积分的最低分值为0分基础指标中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加分指标中的“投资纳税”、“投资带动本地就业”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总积分标准分值《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14)申请积分基本流程1、网上估分,积分申请持证人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和21世纪人才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居住证积分实行属地化管理《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15)申请积分基本流程2、提交积分申请材料积分申请基本材料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劳动(聘用)合同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材料(免予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免予提供)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磁卡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16)申请积分基本流程3、材料受理区(县)人才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补齐材料4、材料审核区(县)人才中心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按照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调阅持证人人事档案并审核相关材料审核持证人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结婚证、户口簿、验资报告、纳税明细和聘用本市户籍人员证明等积分申请材料对于有疑问材料,可以提请主管部门或专门机构进行核实区(县)人社部门对材料真实性负有审核责任申请积分基本流程5、积分核定持证人积分申请材料经审核属实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核定,并告知持证人积分情况6、积分查询持证人可通过市人社局官网()、21世纪人才网()或者持居住证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本人积分《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17)《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18)居住证政策的过渡衔接原人才类居住证的换证手续有效期内的原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继续有效,原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签注手续,并免费换领新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人才类居住证有效期满后,未按规定办理签注的,原证件将被注销《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19)居住证政策的过渡衔接原人才类居住证的积分办法对原人才类居住证持有人采取“老人老办法”,即有效期内的原人才类居住证持有人被统一赋予120分的标准分值原人才类居住证持有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积分下降的(如新出现了减分因素),按照新的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进行积分内容提要居住证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政策框架基本背景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主要内容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个人在申办《居住证》、申请积分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申请积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在代办积分申请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代办积分申请。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谢谢!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东2楼C区石化龙山路555号57922285
本文标题:20130619――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人社系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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