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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1
1广门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27号)、广安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区委办发〔2011〕38号)精神,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政务生态环境,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加快城市发展步伐,全力推动城市转型,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二、治理重点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任务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10年以来全镇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2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行政行为和市场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目标任务:着重解决不按程序决策、违规送审等问题,促进项目决策、送审的公开透明、依法实施。治理措施:1.认真落实开展重大决策相关规定,细化政府投资、规划、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产业布局、招商引资等重大项目或重大事项的决策范围和量化标准,推行专家评议、论证和公示制度。2.严格执行投资项目送审、核准、备案管理程序,科学合理确定项目规模、工程投资和标准。3.按照有利于建设、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加强项目管理代理制、投融资和特许经营权的送审管理。4.加强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对环境影响评价送审的监管。5.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信息,明确审批流程,及时公布送审结果。6.强化投资项目决策执行的跟踪监督,组织实施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评审和稽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严格实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重大建设项3目投资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乡纪委、经济发展办、安全管理办、财政所、村建所、枣山国土所。(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目标任务: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规范招标方式的审核和变更,推动全镇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治理措施:1.认真执行《国家九部委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发改法规〔2011〕136号)和《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的审核权限和程序,非因法定理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招标方式;进一步提高国有投资项目公开招标率,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监管。2.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整合和利用好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资源,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为工程交易提供场所,为交易各方提供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实行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改革和完善评标办法,充分利4用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推行异地远程评价和电子化招标投标。3.发挥招标投标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肃查处招标投标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责任单位:乡纪委、经济发展办、村建所、枣山国土所(三)规范土地使用权审核和出让行为目标任务:着重解决违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批地、非法占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减免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违规征地、农地转用、拆迁,促进土地市场的规范运行。治理措施:1.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土地使用权出让送审管理。2.认真贯彻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相关规定,完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限定协议出让范围。3.认真进行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本审计评估,完善土地交易成本、测算标准和集体会审制度,防止非法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4.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防止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减少补偿内容、降低补偿标准,防止无征地主体资格的临时机构代为征地补偿安置。加强补偿安置资金管理,认真执行征地补偿安置费送审前置制度,确5保补偿安置资金不被截留、挪用、拖欠。5.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关于深入推进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切实做好土地保障与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8〕32号),既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保障我镇扩大内需促增长项目用地,又严格土地用途管制,避免搭车用地,严防违法违规用地反弹。6.规范土地市场,进一步探索农村土地交易市场建设,规范和拓展农村土地交易所运行。责任单位:枣山国土所(四)规范村镇规划工作目标任务:着重解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村镇规划、改变用地性质以及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推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审核工作依法实施。治理措施:1.严格实施城乡规划法,切实落实省、市、区等地方性法规,确保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制定、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改及送审、备案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送审程序。3.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2011〕53号)要求,对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检查,6严格容积率指标调整程序。4.加强“阳光规划”建设,建立完善规划政务公开以及行政送审、许可公示、公开、听证、公告制度,健全专家咨询机制,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公众参与度。5.依法开展城乡违法建设查处工作,重点整治住宅小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责任单位:乡纪委、村建所(五)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的管理目标任务:着重解决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完善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防范和减少重特大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治理措施:1.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2.坚持工程建设法定程序,认真落实开工报告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3.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完善质量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的过程监管,推行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职责明确、规范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7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村建所(六)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目标任务:着重解决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问题,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治理措施: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管。2.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概算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3.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评审,对严重超概算项目进行跟踪审计。4.探索建立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督查制度,加大资金管理使用稽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严肃处理违规行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性、安全性。责任单位:乡纪委、财政所(七)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项目任务: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问题。治理措施: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政务信息8公开,及时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履行情况、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2.大力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我镇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行政决策的程序和结果,并保障政府部门互联网信息安全接入与发布。3.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搭建综合性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共建共享,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责任单位:乡纪委、村建所(八)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目标任务:着重解决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城乡规划送审、土地和矿业权送审出让以权谋私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治理措施:1.拓宽案源渠道,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注重在项目稽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2.对发现的重大典型案件快查快结,严肃处理,既要坚决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93.坚决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质量与安全责任事故,深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4.健全协调机制,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办案合力。5.剖析大案要案,开展警示教育;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责任单位:乡纪委、镇安办三、治理方法和步骤全乡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建章立制、总结提高五个步骤进行,时间从2011年8月开始,2011年12月结束。(一)动员部署(2011年8月—2011年11月)成立镇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广门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乡专项治理人员学习培训,召开全镇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部署辖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内容和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成工作部署。通过有线电视、互联网、工作简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及举报电话,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自查自纠(2011年12月—2011年3月)10各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对2008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包括已全部或部分交付使用但未竣工决算),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业、交通运输、水利、土地整理开发、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信息产业、环境保护、园林等建设项目逐一清理,建立项目台帐,制定项目统计表。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各单位要全面掌握情况,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加强组织指导,督促整改。(三)整改阶段(2011年4月至2011年8月)。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各部门联动形成环环相扣的监管机制,保证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的使用优质、高效、安全,避免行政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情况出现。(四)巩固阶段(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2011年10月底,各责任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即使总结推广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四、工作要求(一)务必高度重视。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列入重要议11事日程,建立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奖惩机制、测评机制和保障机制,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力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最大成效。(二)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单位要落实责任分工,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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