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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GF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管理标准Q/G.GF.14.0007-2003馆藏电子文献管理办法受控编号:2003-03-20发布2003-04-01实施贵州分公司发布Q/G.GF.14.0007-2003目次前言..........................................................21范围.........................................................32职责.........................................................33定义.........................................................34管理内容与办法...............................................32Q/G.GF.14.0007-2003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标准《管理标准管理办法》Q/G.GE.01.0002-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献著录总则》、《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及有关法规、规章,并结合图书馆工作的具体情况及发展趋势而制定的。它规定了分公司信息部电子文献信息管理的机构、人员的职责与业务分工,以及各项具体业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办法和要求。本标准是在分公司机构重组的特定情况下,结合分公司信息部的主要管理职责初步制定的,自标准发布之日起执行。——本标准由信息部、标准领导小组提出;——本标准由计划企管部归口管理;——本标准由信息部起草;——本标准首次发布2003—03—20。3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管理标准Q/G.GF.14.0007-2003馆藏电子文献管理办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子文献管理的职责、内容与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信息部图文信息中心馆藏电子文献的管理。2职责2.1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信息部负责综合图书馆馆藏电子文献的统一管理。2.2图文信息中心采编室负责馆藏电子文献的采访、验收、典藏、读者服务等工作。2.3图文信息中心流通室负责随期刊配送的光(软)盘的分类加工和所有随图书或期刊配送的光(软)盘的流通借阅工作。3定义3.1电子文献:本馆所指的电子文献是指电子计算机可读性文献,已逐渐成为现代文献中最有发展潜力的文献类型。4管理内容与办法4.1馆藏电子文献的采访管理。4.1.1本馆馆藏电子文献是根据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和贵州铝厂生产、科研的特点,经过调查本馆主要读者的阅读需求,有针对性、有重点地采购的电子文献。4.1.2本馆馆藏电子文献的内容。4.1.2.1重点为清华同方出版的中国学术期刊全文专题,其中又以理工专辑B、C类、政经法G类和电子信息专辑I类为重。4.1.2.2与本厂主要生产有关的冶金、机械、仪表等电子版国家标准。4.1.2.3购买或网上下载的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健康性电子文献。4.1.2.4随图书或期刊配送的光盘。贵州分公司2003-03-20批准2003-04—01实施Q/G.GF.14.0007-200344.1.3馆藏电子文献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馆藏文献采购管理办法》。4.2馆藏电子文献的典藏管理。4.2.1对于馆藏重点电子文献、电子版国家标准和其他购买的电子文献,采取镜像站点的方式,即将数据库光盘镜像到镜像服务器,进入典藏管理,已镜像过的数据库光盘放在网络管理员处作为备份,不准借阅。4.2.2对于网上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健康性的电子文献,如能下载的,网络管理员分门别类镜像到镜像服务器上,进入典藏管理。4.2.3对于随图书或期刊配送的软盘、光盘等电子文献,由图书或期刊采编人员在光盘背面贴上分类号、种次号、书名或刊名(刊要注明期号),随图书或期刊一起交送相应的阅览室,办理交接登记手续,进入典藏管理。4.3馆藏电子文献的流通管理。4.3.1读者阅览馆藏电子文献,可采取在电子阅览室访问镜像服务器阅读和向阅览室管理人员借阅两种方式。4.3.1.1镜像到镜像服务器的电子文献,必须采用到电子阅览室访问镜像服务器这种阅读方式,即读者通过网上邻居,用鼠标点击镜像服务器(NAS),根据需要选择自己的阅读内容。4.3.1.2读者到电子阅览室阅读馆藏电子文献,必须遵守电子阅览室的有关规定。4.3.1.3读者持上机证在工作人员处登记,领取上机卡和鞋柜钥匙,换拖鞋入室。4.3.1.4背包、书籍、文件夹等其它物件不得携入室内,可存放在借阅台附设的存包柜内。存包柜内概不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4.3.1.5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阅览,保持室内整洁、肃静,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4.3.1.6爱护电子阅览室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读者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失误,造成计算机软、硬件损坏,带来的经济损失,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4.3.1.7禁止在计算机上私设密码、装入软件和擅自拆卸电脑及辅助设备;禁止携带光盘、磁盘入室;下载文件,必须到管理人员处购买磁盘。Q/G.GF.14.0007-20034.3.1.8违反以上规定的读者,按图书馆有关处罚规定处罚。54.3.1.9读者在电子阅览室阅览馆藏电子文献,采取计时上机收费方式,收取科技信息查询费,具体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另行制订细则。4.3.2随图书或期刊配送的软盘、光盘等电子文献,读者如需借阅,可以采取向阅览室管理人员借阅的方式,办理有关借阅手续。4.3.2.1读者外借随图书或期刊配送的电子文献,不再另外收取费用,读者不得损坏该电子文献,否则按图书馆有关处罚规定处罚。4.3.2.2随图书或期刊配送的电子文献的流通管理,参见馆藏图书和馆藏连续出版物管理办法。4.4统计4.4.1根据《图书馆业务统计工作规定》,对电子文献的采访与流通的相关项目进行统计。4.4.2各项统计数据必须科学、准确、及时,不得虚报和伪造。
本文标题:馆藏电子文献管理办法(DOC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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