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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津教委职称〔2011〕4号关于做好2011年天津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43号)和《关于2011年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委会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津人专职〔2011〕16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天津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完善评价机制和管理体制,全面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科技创-2-新、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促进师资队伍建设。二、参评人员范围申报时仍在编在岗的教师(含教育管理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三、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各类学校要按照原市人事局、市教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津人专〔2004〕40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津人专〔1997〕14号)精神,认真填写《__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一览表》(一式2份),经主管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教委职称办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空岗职数申报材料。四、关于外语条件和计算机能力的要求1.外语条件按照原市人事局《关于完善我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2007〕16号)执行。2.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按市人社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我市古汉语、四部经典考试合-3-格标准的通知》(津人专职〔2011〕13号)执行。3.凡符合职称外语免试或放宽成绩要求的,均需填写《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放宽成绩)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局审核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申报职称时随评审材料一并上报。4.按照《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能力考试的通知》(津人专〔2002〕47号)精神,对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高、中级职称时,须取得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的有效期限,按照《关于完善职称评审有关政策的通知》(津人〔2005〕57号)执行。五、有关评审政策的说明1.按照国家人事部和我市有关政策及各系列的评审条件执行。2.申报教师职务须取得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3.申报人员的学历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4.参评人员的任职资历计算到2011年底,教学工作量计算到2010—2011学年末。5.根据《关于完善职称评审有关政策的通知》(津人〔2005〕57号)文件精神,对转岗聘任现工作岗位的教师及外省市调入未-4-办理我市职称认定的教师,可持原职称证书、主管局审批同意的《转系列平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其它申报材料,直接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6.关于后取学历的问题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本、专科学历的人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在取得规定学历一年以上,其担任现职务年限,在相应《职务条例》规定年限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年。7.学历破格和现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对口的申报人员,须参加由市教委职称办组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参评。考试合格成绩在三个评审年度内有效(含考试当年)。8.有关评审条件中“重要学术刊物”的界定,按照《关于界定“重要学术刊物”范围的通知》(津教委职称〔2008〕12号)执行。9.各单位要坚持“公开推荐数额、公开评审政策、公开宣讲业绩的三公开”、“公示制”和“师德一票否决制”,有关推荐和公示情况,如实填写在《评审表》的“基层单位意见”栏内,未经公示一周和推荐委员会(或推荐小组)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六、时间安排-5-1.结构比例审批时间:9月15—16日9:00-5:00结构比例审批地点: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四层2.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10月18—21日9:00—5:00报送评审材料的地点: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金桥宾馆各单位具体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安排见附件一。3.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考试时间:11月6日(周日)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四层4.评审时间:11月底评审结束。七、报送材料的要求各单位要按规定的时间,将有关材料报送到指定地点。有关报送材料的要求见附件二、三。八、工作要求1.各基层单位要组织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职称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各系列的评审标准、条件,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增加职称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各院系、各部门或各学科的岗位设置和岗位数额,公开空岗职数,阳光操作整个推荐过程,接受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2.人事部门要严格审核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资历、业绩、-6-成果等各种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确保上报评委会的材料不存在争议。做好未予推荐人员的思想工作,尽量避免矛盾上缴。规范填写申报材料及上报的各种表格、数据盘等,做好材料申报的准备工作。3.各单位要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形成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市人事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试)纪律》(津人专〔2000〕22号)文件,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停报三年。4.各级领导及主管局人事(职称)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加大监督力度,确保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平稳顺利进行。附件一: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安排表附件二: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校、中专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的要求。附件三:关于报送教授、研究员职称评审材料的要求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7-主题词:人事职称评审通知(共印120份)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职称工作办公室2011年8月31日印发
本文标题:津教委职称[200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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