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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验收制度设备检修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位了严格责任制,保证检修的质量,根据有关资料,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1、本标准规定了三级验收原则,验收程序,验收评价,验收项目与内容。2、验收原则2.1、主要设备检修验收按三级验收原则进行,即零星验收由检修班长负责,检修部人员参加,整体验收由检修部组织,生产副总参加组成验收。辅助设备的大修和主要设备小修按两极原则进行,即一般辅助设备大、小修和重要辅助设备小修由班组验收;重要辅助设备大修和主要设备小修由车间验收,检修部有关人员参加。2.2、所有设备检修验收工作,必须贯彻以自检为主,自检与互检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谁修谁负责,施工负责人要严格把守质量关。三级验收做到第一阶段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阶段验收,做到层层把好质量关。2.3、验收人员必须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协助检修人员提高检修质量,坚持原则做好验收工作。2.4、设备检修竣工后,各级应填好验收单,验收主持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字填写验收评价,设备检修验收单要分级保存,作为检修技术资料的一部分。3、主要设备检修验收程序3.1、零星验收,大修中一般机械验收;3.2、工作负责人经自检后,认为完全合乎质量要求,可向班长提出验收;3.3、工作负责人将技术记录交班长检查,向班长汇报检修情况;3.4、工作负责人对班长在验收中提出的缺陷,应及时解决,最后由班长查看合格后,方可交车间分段验收。3.2、分段验收:大修中对设备的一些主要部件进行分段验收。3.2.1、分段验收由车间主任或检修副主任主持,检修部、运行班长、有关负责技术员和检修班长参加。3.2.1、验收前由检修班长通知验收人员、告知有关验收项目、时间、地点、验收时由检修班长向验收人员汇报检修情况,并交出检修记录和试验报告。3.3、整体验收:主要设备大修全部竣工时的验收(冷态验收)通过验收决定该设备能否投入试运行。通过运行的的考察,最后决定该设备能否投入备用或并网运行。3.3.1、验收工作由检修部组织,生产副总负责主持召开验收委员会会议,委员成员包括:检修部主任、安监科长、车间主任、车间检修和运行主任及有关班长等人员。3.3.2、车间主任或检修副主任向验收委员会汇报以下大修情况:3.3.2.1、大修技术项目和进度完成情况及未完成的原因;3.3.2.2、主要设备缺陷消除情况遗留问题;3.3.2.3、大修中曾发生的重大问题及处理情况;3.3.2.4、非标准项目情况完成情况;3.3.2.5、分段验收情况,辅机试运情况;3.3.2.6、大修过程中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情况,现场整洁情况和好人好事。3.4、主要设备小修和重要辅助设备大修的验收,凡属计划检修,由车间主任主持验收,车间检修副主任,车间运行副主任,技术员,运行班长参加验收,由检修班长向验收人员,汇报检修主要工作及改进工作,最后由验收人员决定投入运行时间。3.5、主要设备大修后的热态试验,主要设备运行7天,九十天,一百五十天三个阶段分别进行热态试验,确定检修质量是否达到“及格”、“良好”、或“优秀”。3.5.1、热态验收的组织与整体验收相同。3.5.2、检修设备投运后一个月内,有关车间应向检修部提交如下材料:3.5.2.1、大修总结报告一式三份。3.5.2.2、大修前后的机组热效率试验记录。3.5.2.3、大修的人工、材料消耗费用的统计。3.5.2.4、主要技术改进项目的专题总结。4、验收评价,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种4.1、给予“优”的评价条件:4.1.1、全部完成计划项目,按期完工,并且耗用材料少,工程时间短。4.1.2、符合检修规程质量标准的要求4.1.3、检修后设备无缺陷(经厂部认定,在此大修不能消除的缺陷除外)4.1.4、原始记录正确、详细、完整、安全好、没有返工、节约材料,有严格的验收手续,并提交详细总结。4.1.5、通过试验,各项经济指标均有显著改善。4.1.6、主设备一次启动成功,辅助设备试转一次成功率达90%以上。4.1.7、分段验收质量评价为优的占70%以上,其它为良好。4.1.8、运行150天内未因检修责任而发生临检。4.2、给予“良”的评价条件:4.2.1、原始记录正确、详细,未发生不安全现象,有小的返工,但是仍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标求,能按期完工、总结、验收手续齐全。4.2.2、没有因检修人员的过失而使计划进度延长或质量达不到要求;4.2.3、通过试验各项经济指标,均比大修前有所提高;4.2.4、经运行满90天内主要设备未因检修质量问题而发生临检。4.3、给予“合格”的评价条件:4.3.1、记录不详细,有错误被查出得到补充修改;4.3.2、由于检修工作人员的过失,检修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并经验收人员同意;4.3.3、由于检修人员的过失而造成返工,未能按计划进度完成,但对对整个工期无影响。4.3.4、运行七天内主要设备未因检修责任而发生临检。4.4、给予“不合格”评价条件:4.4.1、无检修记录;4.4.2、投运后七天因检修责任而发生临检。5.、分段验收项目5.1、汽轮机部分:5.1.1、汽轮机本体部分包括:转子、隔板、喷嘴、通气部分间隙及汽封间隙;5.1.2、汽机轴承及推力部分;5.1.3、调速系统包括:电子调速器、调压器、各错油门及司服马达;5.1.4、调速汽门及传动装置;5.1.5、汽轮发电机组较中心;5.1.6、重大缺陷消除及重大改进项目;5.1.7、吊装转子和扣大盖检查。5.2、电气部分5.2.1、抽出、穿进转子、检查静子与转子;5.2.2、静子和转子检修清扫完毕后和组装前;5.2.3、重大的缺陷消除及检修改进项目;5.2.4、变压器吊出铁芯后检查铁芯、线圈、压紧螺丝和接头引出线及吊出前检查。5.3、锅炉部分5.3.1、受热面内部清理情况;5.3.2、转机在试运状态的验收;5.3.3、水压试验;5.3.4、锅炉本体和制粉系统风压试验;5.3.5、汽包检修前后;5.3.6、易磨部件的修理情况;5.3.7、重大缺陷消缺及改进工程的验收。5.4、热工部分5.4.1、锅炉:主蒸汽温度表、主蒸汽压力表、主蒸汽流量表、排烟温度表、炉膛负压表、水位调整器及燃烧调节设备等;5.4.2、汽机:主蒸汽温度表、主蒸汽压力表、主蒸汽流量表、凝汽器真空表、排气温度表、推力瓦块温度表、转速表、传抽保护相对膨胀指示器;5.4.3、各种自动调节设备。5.5、燃运部分:5.5.1输煤皮带;5.5.2、ZLT脱硫添加系统。6、零星验收项目:6.1、汽机部位:6.1.1、油系统包括:邮箱、油管、滤网、冷油器和各种泵;6.1.2、自动主汽门、逆止门、安全门;6.1.3、加热器及疏水泵;6.1.4、凝结器、空气抽出器;6.1.5、凝结水泵、低加水泵、循环水泵;6.1.6、各种阀门管路等。6.2、电气部分:6.2.1、励磁系统;6.2.2、油开关;6.2.3、40千瓦以上电动机及40千瓦以上电动机的启动补偿器、电抗器;6.2.4、变压器套管、油枕防爆门、散热器内的清洁等;6.2.5、继电保护机械回转部,一次通电与工作情况的检查。6.3、锅炉部分:6.3.1、受热面外部检查;6.3.2、各种截止门及安全门的检查;6.3.3、吹灰器、省煤器过热器、空气预热器;6.3.4、炉墙;6.3.5、喷燃器及油点火系统;6.3.6、人孔门、看火孔和打焦孔;6.3.7、灰斗冲灰管、除灰设备、管道及阀门;6.3.8、转动机械静止状态检查;6.3.9、各类水泵、空压机行车、灰管系统等。6.4、热工部分:除分段验收以外的仪表均属零星验收。6.5、化学部分:6.5.1、各种管道阀门;6.5.2、各类水箱;6.6、燃运部分:6.6.1、电磁除铁器;6.6.2、梨煤器。
本文标题: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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