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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4页狂热的创业潮,催生了许多优秀的创业者,但是创始团队在股权问题上的缺失,对企业来说就是定时炸弹,例如因为股权纠纷散伙的“西少爷”,股权不合理的“逻辑思维”,还有真功夫等等,无数初创公司在股权分配问题上犯了错误,本文就合伙人股权中6个不可忽视的细节做出总结,详细如下:Q1、有的合伙人不拿或拿很少的工资,应不应该多给些股份?创业早期很多创始团队成员选择不拿工资或只拿很少工资,而有的合伙人因为个人情况不同需要从公司里拿工资。很多人认为不拿工资的创始人可以多拿一些股份,作为创业初期不拿工资的回报。问题是,你永远不可能计算出究竟应该给多多少股份作为初期不拿工资的回报。比较好的一种方式是创始人是给不拿工资的合伙人记工资欠条,等公司的财务比较宽松时,再根据欠条补发工资。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解决另外一个问题:如果有的合伙人为公司提供设备或其它有价值的东西,比如专利、知识产权等,最好的方式也是通过溢价的方式给他们开欠条,公司有钱后再补偿。Q2、如何应对合伙人退出公司,但是不同意公司回购股权?股权分配中,合伙人最关心这6个问题!第2页/共4页为了防止合伙人退出公司但却不同意公司回购股权,可以在股东协议中设定高额的违约金条款。提前设定好股权退出机制,约定好在什么阶段合伙人退出公司后,要退回的股权和退回形式。创业公司的股权价值是所有合伙人持续长期的服务于公司赚取的,当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其所持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一方面对于继续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伙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退出的合伙人的股权回购方式只能通过提前约定的退出,退出时公司可以按照当时公司的估值对合伙人手里的股权进行回购,回购的价格可以按照当时公司估值的价格适当溢价。Q3、合伙人股权分期成熟与离职回购股权的退出机制,是否可以写进公司章程?工商局通常都要求企业用他们指定的章程模板,股权的这些退出机制很难直接写进公司章程。但是,合伙人之间可以另外签订协议,约定股权的退出机制;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尽量不冲突;在股东协议约定,如果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相冲突,以股东协议为准。Q4、合伙人退出时,该如何确定退出价格?第3页/共4页通常建议公司创始人,对于退出的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权;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合伙人的历史贡献,按照一定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这个基本原则,不仅仅关系到合伙人的退出,更关系到企业重大长远的文化建设,很重要。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退出价格,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一个是溢价/或折价倍数。比如,可以考虑按照合伙人掏钱买股权的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退出合伙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参与分配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价回购。至于选取哪个退出价格基数,不同商业模式的公司会存在差异。Q5、合伙人离婚,该如何处理股权?近年来,离婚率上升,企业家群体离婚率又可能偏高。婚后财产的处理,包括股权,都是棘手的问题。离婚事件,影响的不仅有家庭,还影响企业的发展时机,比如土豆网。婚姻还很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原则上,婚姻期间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可以另外约定财产的归属。因此,配偶之间可以签署'土豆条款',约定配偶放弃就公司股权主张任何权利。但是,出于对配偶婚姻期间贡献的认可,也为了取得配偶的认可,不至于夫妻关系由于股权关系亮红灯,七八点有他们自己改造设计的'土豆条款',一方面,确保离婚配偶不干涉影响到公司的经营决第4页/共4页策管理;另一方面,保障离婚配偶的经济性权利。Q6、继承问题,该如何处理股权?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合伙人的有权继承人不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只继承股权财产权益。因此,我一般要求创业团队,为确保项目的有序、良性推进,在公司章程约定合伙人的有权继承人只能继承股权的财产权益,不能继承股东资格。信之源股权律师温馨提示:股权分配有比较高的技术含量,因为既要所有股东觉得公平公正,又要依照市场惯例体现特定股东的“贡献股权”,所以往往需要股权律师参与。律师参与内容包括股权比例的设定、公司治理结构的搭建、个人贡献的估值、特定职位人员的竞业保密协议等,这些对公司以后的发展有很重要的作用,很容易忽视。如果还有股权方面其他问题,可以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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