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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01标土建三工区劳务管理办法1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01标土建三工区项目劳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项目劳务(专业)作业分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各单位施工劳务(专业)分包商选择、使用和管理行为,合理的配置劳动力资源,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预防经济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建总公司《项目管理手册》、《中建八局管理手册》、司工发【2015】49号《中国建筑土木建设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单位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劳务(专业)作业分包是指:取得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按劳务性质和技术特点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分)包企业分包劳务作业。1.1基本概念1.1.1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1.1.2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1.1.3劳务用工是指分包企业与员工个人通过合同形式形成劳动关系后,在此基础上与输入方建立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1.2主要工作1.2.1工程分包计划根据项目策划和工筹,工程部定期向公司提交申请分包计划和项目用工计划,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等方式,并经总工程师审核后于当月25日前将下月招标计划报送至公司工程管理部。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01标土建三工区劳务管理办法21.2.2推荐及考察劳务分包商资源来自八局、公司、分公司名录,如名录资源不足,公司内部员工(详见3.1节)进行荐。对推荐新引进的分包商,必须在公司、分公司进行注册,预审,工程部组织全面考察,行成考察报告,拟选出合格的分包商,填写工程分包单位投标前推荐表,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推荐给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按照推荐表名单,以邀请方式参加工程分包招(议)投标。1.2.3招议标劳务(专业)分包商要通过招(议)标进行选择,对不适于招标分包的劳务作业工程可以通过议标形式进行选择。1.2.4使用管理1、组织分包队伍进场验证,做好各项登记和备案;2、协助落实分包队伍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其权益;组织工人入场培训教育,做好定期考核与评价等监督;完善各项管理资料。3、劳务退场和结算。第二章管理组织2.1管理架构根据公司要求,工程管理部是劳务分包商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劳务管理员,负责劳务管理、工人实名制、工资监督发放等考核工作,项目经理是项目劳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建立健全项目劳务管理制度,参加公司或分公司劳务管理会议,参加劳务(专业)分包商的考察、检查等工作。本项目劳务管理架构详见图2-1所示。劳务管理小组负责检查劳务(专业)分包商进场前作业合同是否签订,对分包商进行验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范用工协议书,监督分包商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法人委托书、商务结算、财务、物资等管理人员委托书。收集分包进场各人员花名册、各技能工种人员上岗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分包商与劳动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在项目备案。并做好以上资料登记台账,协助分包商在当地注册、备案,做到用工合法,手续齐全。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01标土建三工区劳务管理办法3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副经理工程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商务合约部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综合办公室对外协调部图2-1劳务管理组织架构图2.2各部门职责表2-1各部门分工表序号关键活动管理要求时间要求主责部门相关部门工作文件1招标计划当月招标计划反馈和下月招标计划每月25日工程部合约部招标情况反馈表2资质审查业绩、五证和三类人员审查工程部合约部3考察在建工程考察,综合考虑项目部监理单位意见;从安全质量进度现场管控等履约指标进行评价。工程部合约部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商务经理生产经理4推荐初次与合作采用《分包商引荐函》;再次与公司合作采用《分包商推荐函》项目经理商务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5招议标以招标为主保证,保证三家以上入围;如有议标,要将说明报送公司。合约部工程部总工程师生产经理6办理进场手续根据合同约定,填写分包商进场审批表,为分包商提供生产生活场所,组织进场。签订分包合同2日内工程部物资部安环部分包商进场审批表7进场验证依合同约定查验分包商资质资信资料、进场当日工程部安环部劳务工人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01标土建三工区劳务管理办法4劳务工人花名册、劳动合同、身份证、上岗证、特种作业证、项目经理、安全员证等资料备案;为所有分包人员办门禁卡。合约部进场登记表8劳务工人教育培训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术交底、技能培训、规章制度宣贯、法律知识和维权知识宣传等培训。日常工作工程部安环部9劳务用工监督管理对分包商现场用工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监督分包商的用工合同签订、劳动力统计和考勤、维护劳务工人合法权益、使用劳务管理门禁系统、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等。日常工作工程部安环部合约部劳动力统计表10劳务工人工资支付监督管理项目经理是劳务工人工资支付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组织有关人员监督分包商按《劳动合同》约定足额支付日常劳务工人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监督分包商每月支付工资公示;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等。日常工作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劳务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11分包商考核每月组织项目和建设、监理单位对分包商进行考核,分包商完成工作后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分公司审核。日常工作生产经理工程部安环部物资部合约部12分包商退场分包商根据合同约定完成任务,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物资设备移交手续,协助办理结算和支付,监督劳务工人工资发放到位,退还工资保证金,做好劳务工人退场登记等工作。退场前30天工程部安环部物资部合约部财务部劳务工人退场登记表、分包商退场审批表第三章劳务管理制度劳务管理坚持“四化一监督”,即劳务企业资质化、安全生产许可化、劳务工人合同化、特殊工种持证化和工人工资监督发放。项目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劳务管理员,重点落实劳务分包商组织结构、门禁系统与考勤、工人实名制、工人工资监督发放等管理工作。建立劳务分包商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比、竞赛活动向班组延伸的管理机制,奖惩直接到班组,提高班组的主观能动性,促进现场管理品质提升。设置工人接待室和建立分包负责人定期约谈制度,设置接待日,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及时了解分包对班组款项支付情况及班组的思想动态,第一时间约谈分包领导解决,尽早化解风险。劳务分包商进场管理坚持“三不原则”即不订立合同不允许进场、分包商主要管理人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01标土建三工区劳务管理办法5员身份信息与投标所报人员信息不符的不准进场、工人不接受安全教育不允许进场。工程管理部将发生诉讼、中途故意退场和索赔费用、恶意讨薪、闹事等情况的分包商列入《中建土木公司不合格分包商名录》,每季度在公司管理平台上进行更新、公示。劳务分包商参与在建项目的投标报名时,项目部与公司工程管理部必须核实分包单位信息,一经被列入《中建土木公司不合格分包商名录》内的劳务分包商,在全公司范围内永久性不得参与所有项目的劳务招标和进场施工。3.1劳务分包商的引进1、劳务分包商的引入途径有内部员工、内部单位推荐,局及总公司集采平台选择等方式。分包商的引入和使用采取实名制推荐,即公司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引入和使用的分包商必须由推荐人详细填写《分包商引荐/推荐函》,否则,严禁参与本公司在建项目的招议标。2、对于初次参与本公司在建项目招议标的分包商,推荐人应填写《分包商引荐函》;与本公司有合作项目的、再次参与本公司在建项目招议标的分包商,推荐人应填写《分包商推荐函》,且需合作项目的项目经理填写评价意见方可有效,否则按初次参与的分包商处理。3、分包商推荐人限定为本公司在职员工。工作职务要求为项目经理、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公司工程部经理、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若其他员工有优质队伍资源,可向有推荐资格的员工进行推荐。工程管理部对新推荐的劳务信息分析、筛选,确定待考察的单位,重点对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形成审查资料报送分公司工程部。4、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或项目组织的分包商考察不能免除推荐人应负有的推荐责任。3.2劳务分包商的选用3.2.1基本原则1、劳务分包商必须在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中备案;2、劳务分包企业能够有组织、成建制地或按照专业班组输出劳务人员;3、劳务人员与输出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01标土建三工区劳务管理办法64、劳务人员具有技能等级鉴定证和上岗证,特殊工种有特种作业证书;5、劳务分包商必须在相应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内参与投标和进场施工,严禁劳务分包资质进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商签订的合同额不得超过其企业注册资金的5倍。6、劳务分包商的承建任务安排遵循优质队伍优选优用、区域相对集中,1年内在建任务不宜超过三个在建项目,且在每个在建项目累计不宜超过3个各类合同任务量的原则考虑(特殊情况另议)。3.2.2其他要求1、劳务分包商应通过公开招投标和邀请议标形式选择,对不适于公开招标的分包劳务作业工程可以通过邀请议标形式选择,选择过程严格遵守《中建土木公司劳务分包商招议标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任何个人不得任意指定使用劳务分包商。2、项目部根据劳务分包商的进场需求,每月25日前向公司工程管理部上报分包商招标计划表,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统计、汇总后于每月月底前在公司管理平台公布,并根据项目、分公司及公司相关部门的推荐和资源在建任务、评价、业绩拟定投标分包商推荐汇总表,经公司分管领导签批后此分包商推荐期限自动结束,任何人不得再随意添加劳务分包商,最后协同合约法务部开始招标程序,招标工作应在5日内完成。3、对拟选用的劳务分包商按程序要求进行全面评审,优先使用公司长期合作、评价好、实力强、诚信度高的分包商。3.3招议标以招标为主保证,保证三家以上入围;如有议标,要将说明报送公司。3.4进场验证1、项目劳务管理员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要求各进场作业分包队伍30天内,提供所进场人员花名册,逐一核对劳务工人的证件、劳动合同、技能工人等级上岗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确保相符统一(在有效期内),原件或复印件项目部备案。2、劳动人员有变动要及时变动花名册、并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做好分包商登记表和劳务工人进退场登记表。3、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和工人都必需办理信息卡,及时录入每个劳务工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籍贯、年龄、工种、岗位证书编号、劳动合同编号、授安全培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01标土建三工区劳务管理办法7训、教育信息、进场时间等。3.5劳务分包权益保障组长是现场劳务分包权益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组长负责全面管理工作。1、现场劳务管理制度张贴上墙,并制定现场劳务管理的实施方案,落实分包队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和规范用工承诺书制度。2、项目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和处理劳务纠纷问题以及参与劳务诉讼案件的处理。制定本工程的劳务工工资应急预案。3、项目负责对分包队伍劳务工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分包单位职业安全的主体责任;监督分包劳务工人现场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建设和管理。4、督促分包企业为农民工办理综合保险、银行工资卡、岗前培训、健康体检等工作;指导农民工依法维权,负责协调分包队伍建立工会组织或建立联合工会组织工作。5、积极开展“文化进工地”等活动;负责农民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3.5.1劳务工工资的支付管理1、分包队伍应将工资发给劳务工本人,严禁使用和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2、分包队伍应制订本企业的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劳务工。3、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日期等内容支付工资,分包队伍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劳务工工资。4、工资结算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对当月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务工人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按季或年度结算工资,
本文标题:劳务管理办法(中国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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