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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价值链与中国制造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张岩贵陈晓燕发布时间:2010-01-11《世界经济研究》2009年第10期摘要:本文论述跨国公司的全球价值链理论,作者对全球价值链理论中两个类型的全球商品链进行了补充,将两类商品链扩大为三个类型的商品链。这一结论有助于我国制定更细致更符合产业实际的外资政策。论文指出,在三角生产关系条件下,以投资自由化政策放任NICs对我国进行FDI是不正确的。论文指出发展中大国进行重要产业进口替代工业化的合理性,并以全球价值链理论为借鉴,认为我国仍需跨越传统的产业思维以便今后全面和真正提升我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地位。论文还把前人的“6+1”修正为“7+1”。关键词:全球价值链理论,中国制造,三角生产关系跨国公司的全球价值链理论可以说是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一种特殊的产业理论。说它特殊,是因为这是一种关于跨国公司组织国际生产和分工的理论,它至今还没有整体地进入学者们心目中的当代跨国公司新理论中,也尚未进入传统的产业经济学和产业组织理论的教科书中。然而,跨国公司的全球价值链理论对于发展中东道国却蕴含着头等重要的企业战略意义和国家产业政策意义。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全球价值链与中国制造的关系作一番陈述。一、有关全球价值链的既有主要理论1.波特和科古特的价值链概念价值链概念最早见波特(MichaelK.Porter)1985年出版的《竞争优势》一书,价值链指的是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生产最终交易的产品(或服务)所经历的增加价值的、相互连接的诸环节,包含商品(或服务)在形成过程中所经历的从原料到最终消费品的一切环节(阶段)。诚然,波特也没有说这个价值链只适合国内企业。因此,读者也可以得出结论:波特的价值链概念在《竞争优势》一书中就隐含着全球化条件的假定,他的价值链概念也包含全球价值链的意义。同样在1985年,科古特指出:“价值链基本上就是技术与原料和劳动融合在一起形成各种投入环节的过程,然后通过组装把这些环节结合起来形成最终商品,最后通过市场交易、消费等最后完成价值循环过程。”与波特强调单个企业竞争优势的价值链概念相比,科古特的上述观点更能反映价值链概念的垂直分离和全球空间再配置之间的关系,因而对全球价值链理论的形式有重要的作用。不过,对全球价值链理论形成影响很大的学者之一仍然是M.E.波特。因为波特于1990年出版了《国家竞争优势》(CompetitiveAdvantageofNations)。波特在该书用比全球价值链概念还广的包括价值链概念的钻石模型——一种理解国家(或地区)全球竞争地位的全新方法。波特的钻石模型涉及价值链概念,现在已经成为国际商业思维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波特的价值链概念也因而在世界各国得以普及。在对钻石模型的论述中,波特的集群观点或相互联系的企业、供应商、相关产业和特定地区的组织机构组成的群体(这里实质上就是叙述全球价值链——笔者注),已经成为企业和政府思考经济、评估一国(或地区)的竞争优势和制定公共政策的一种新方式。2.产业链概念卡普林斯基(Kaplinsky)在波特价值链基础上将企业之间的联系也考虑进去,即称为价值系统(valuesystem),即所谓产业链。简单地说,企业内部的一部分价值链外化就形成产业链。生产企业将原有的开发、制造、营销、服务等环节进行重新设计和整合,将资源集中于特定的领域,将焦点集中于核心业务,在企业内部保留住最擅长的一部分核心功能或少数几个环节,而将其他环节尽可能地外包,这些其他环节尽可能借助于市场寻求外部的合作伙伴来提供,这些合作伙伴则拥有本企业不具备或不突出的能力。这种通过企业内联系和企业间市场交易关系而形成的价值链可称为产业链或价值体系。有人认为,传统的企业内价值链应该是一种纵向的组成结构、由上而下进行控制,而全球性的产业链因为具备网络特点,因而应该是水平的组织结构,跨国公司不能够从母公司总部开始进行由上而下的控制。笔者认为,尽管跨国公司的组织结构在20年来有相当显著的改变,由金字塔型向水平、网络型发展,但由于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收益分配的需要,还由于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资源配置成本控制的需要,只要价值链(当然也包括产业链)是由跨国公司总部驱动的,那么,这样的价值链(或产业链)仍然会是一种金字塔型的纵向控制结构,只不过这样的金字塔型组织结构的层次比传统的金字塔型结构的组织层次数目要少。香港学者郎咸平明确地提出产业链的7个环节。他把7个环节称作产业链的“非常6+1”。他说,我们中国大陆的“制造工厂”,对外拖欠原料和组件贷款,对内延长劳动时间,真可谓不择手段,不停压榨。……实际上,任何行业的产业链,除了加工制造(这一环节不赚钱——笔者加注),还有6大环节: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物流运输、订单处理、批发经营、终端零售。这些环节中最关键、最赚钱的环节中几乎都不是中国企业所控制的。不过,从更全面的概念内涵来看,笔者认为可以将“非常6+1”扩展为“非常7+1”。加上一个环节:设备制造,即制成品为设备机械的制造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技术含量大且附加价值高的设备制造基本上也不在中国,中国境内的“中国制造”做得最多的就是各个最终消费制成品领域的代工或者是加工制造。这些加工制造业所需的机械设备,凡高级一点的都是发达国家各个设备制造业公司制造。只有较低层次的消费性制成品用的可能是中国国内设备制造业生产的机械设备。俄罗斯也是对外资开放的,但它保存了数百个重要的机械设备制造公司不对外资开放。由此可见机械设备制造业对一国制造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性。“非常7+1”这一产业链概念从理论上讲源自施振荣提出的原始曲线——PC产业附加值曲线。3.全球或国际商品链全球或国际商品链这一概念由嘉里·杰里菲(GaryGereffi)提出,其含义与全球价值链基本相同。杰里菲研究了一些分布于全世界的跨国公司主导的生产体系所赖以存在的价值链以后,发现许多跨国公司主导的价值链都是由某个支配型公司起支配作用,支配者对一个国际价值链的各个价值环节在业务和商务上的互动和运作起着指挥、直接或间接地监管和推动的作用,这几种作用被杰里菲称作为“驱动”(driven)。这种“驱动”与一条国际商品链的基本特征和机制相一致。显然,全球或国际商品链来源于跨国生产体系,它将企业的经济活动与技术、组织和制度的网络联系在一起,这些网络存在有利于开发,制造和销售具体商品的功能。在全球市场经济制度下,经济活动不仅在范围上是全球化和国际化的,而且在组织上也是全球化和国际化的。这里的“全球化”比“国际化”更高一个层次,因为“全球化”显示国际扩散活动一体化功能的最高程度。全球商品链的独特之处并不仅仅在于企业的经济活动跨国界扩展,而主要在于,在全球水平上包括了决策和经济网络上的工商企业,使国际生产与贸易变得日益有机一体化。全球商品链主要有四个方面:①与一系列相关产业相联接的产品、服务和资源的附加值链;②在国家、地区和全球的不同水平上生产和销售网络的地理分布,由不同规模和类型的企业构成;③企业之间权威和力量关系的支配结构决定了金融、原材料和人力资源如何在链内分配和流动;④一个制度框架中的地方、国内、国际形势和政策如何在链内的各个阶段构成全球化进程。杰里菲还指出,全球商品链的企业之间权威和力量关系的支配结构对于跨国生产体系来说至关重要。他指出,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世界上出现了两种不同类型的支配结构,为简明计,他称之为“生产者驱动”的全球商品链和“购买方驱动”的全球商品链。对这两种商品链的评述放在下文第二节之中。4.全球价值链经过不同学科众多学者的共同努力,全球价值链这一名词终于被联合国工业组织(UNIO)于新旧世纪之交采用。全球价值链的概念和理论是在上述各种概念、理论的基础上经过各有关概念、理论的去芜存精和分解后综合形成的。许多提出不同概念的学者也都赞同这一概念。全球价值链是指,为实现商品或服务价值而连接生产、销售、回收处理等过程的全球性企业网络组织,它涉及从原料采集和运输、半成品和成品的生产和运储、成品的生产和销售,直至最终消费和回收处理的全过程。它包括所有参与者和业务活动的组织及其价值、利润分配。20多年来,散布于全球的、处于全球价值链上的企业以跨国公司为旗舰企业进行着从研发设计、产品开发制造、营销、售后服务直至循环回收等各种增值活动。全球价值链强调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全球业务活动中的价值链环节间的关联互动和博弈。以上各种链的概念,由联合国工业组织以“全球价值链”这一名词予以综合。二、全球价值链概念向广度和深度延伸1.广度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学者的研究使全球价值链概念和理论向国际生产网络概念和理论的广度延伸。他们从外包、生产的片断化、垂直专业化、价值链片断和产业集群等等不同角度对国际生产网络的形成和机制进行研究,从而使读者对于与全球价值链相关的国际生产网络概念、背景、类型和特征等方面有更深刻的了解,并使研究者对产业和国家竞争优势的基本单位以及如何使一国产业升级有更深刻的把握。举例说,M·波特在《国家竞争优势》中论述到产业是研究国家竞争优势的基本单位,指出一个国家的成功一般并非来自某一项产业的成功,而是来自纵横交织的产业集群……,这些产业集群弥补并提供竞争优势,但产业集群也可能造成竞争劣势。笔者就此可以推理,对于一个向跨国公司开放FDI的东道国来说,它所涉及的国际生产网络,也即全球价值链,既可能弥补并提供竞争优势,也可能使该国形成某些部门、行业的竞争劣势。不同产业有不同的全球价值链,杰里菲在价值链的产业广度上作了延伸。根据支配结构的不同,杰里菲将他所称的全球商品链(当然这种商品链包含在全球价值链之中)分为两类,如前文所述,一类为生产者驱动的商品链,另一类为购买方驱动的商品链,有人将之译为订户驱动的商品链。笔者倾向于采用“订户”两字,故下文都将杰里菲的“购买方驱动的商品链”称为订户驱动的商品链,这两类商品链分布在不同的产业。生产者驱动的商品链是指,在一些产业,跨国公司和其他大型一体化工业企业在控制生产系统方面(包括其前后向环节)起关键作用。这些产业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如汽车、电脑、飞机和重型机械。这些产业的地理分布比较传统,但是商品链所涉及的国家数量及其发展水平各有不同。在这一类商品链中,零部件的国际转包相当普遍。其中有些链(环节)是劳动密集型的。生产者驱动的商品链是由跨国公司的制造者行政管理总部行使其控制权的。RichardChildHill在其对日本和美国的汽车公司进行比较研究时显示,日、美汽车企业如何在由成千上家万公司(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和转包公司)构成的多重生产体系中组织生产制造。例如,日本汽车制造商的生产系统通常是由171个一级转包商,4700个二级转包商和31600个三级转包商组成的。在另一些产业中,我们可以发现订户驱动的全球商品链。这些产业包括成衣、鞋类、玩具、家用电器、电子消费品和各种家具和装饰品行业。在这些产业中,订户即大型跨国零售商、品牌产品销售商和贸易公司在各个出口国,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建立分散的生产网络并起着关键的控制作用。以跨国零售商(超市)为例,这类订户既具有某种产品在各地的批发商功能,又具有在该地的零售商的功能,这类订户因此可能最大幅度压低其供应商的出厂价格(因为控制供应商的主要销售渠道),又可以规模经济赚取批发商(即该跨国零售商)与当地分散的小零售商之间的差价(即差价=小零售商的商品较高售价-跨国零售商从供应商处得来的较低价)。诚然,在竞争者关闭商店后,这类订户更可以靠品牌赚取垄断利润。这种由贸易引导的工业化形成往往是贴牌生产。产品往往是制成品,生产规格由品牌公司设计或大型零售商指定。符合买方驱动的全球商品链的品牌公司,例如耐克(Nike)、锐步(Reebok)和L.AGear之类的运动鞋公司和TheGap,或LizClaiborne之类名牌服装公司,这些公司通常已变成没有自己的生产设备和工厂,这些公司只设计其订购的品牌成品,依靠海外生产商或产品转包商的网络去完成产品的生产任务。品牌销售商负责包出其部分环节(链)或所有环节(链)的活动(例如制造、包装、海运、甚至与各国代理商的账目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