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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公司政工科规章制度201X/X/XX政工科规章制度政工科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考勤、奖惩、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聘用、解聘、辞职等各项手续。一、用工制度1、公司各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要调配人员或增加用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①先在本部门、本公司内部调整;②内部无法调整的,报总经理在公司系统内调配;③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进行招聘。2、公司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并在人社局备案,给予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和住房公积金。3、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二、考勤制度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考勤内容包括三个方面:迟到、早退和旷工。其中,员工超过上班时间到岗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擅自离岗为早退,员工无故不上班,且没有向科室负责人、总经理请假或无法出具相关证明的按旷工处理。公司考勤由政工科负责,按照工作时间规定,对员工进行逐日考核,每月5日前统计,报总经理签字审核,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请假应填写《请假条》。病假分为一般病假和住院病假两种,一般病假原则上不超过7天,超过者按事假处理;住院病假在180天(含18[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公司政工科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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