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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77331924县残联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201X/X/XX县残联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力度,切实将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人事、不直接分管工程招标投标、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以下简称“四个不直接分管”)落到实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中共张掖市委、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部门单位人权财权事权监督制约的暂行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四个不直接分管”实施的对象是县残联主要领导。第三条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实施的目标(一)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对主要负责人相对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制衡,以加强对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二)促使一把手从具体、烦琐的事务中摆脱出来,集中精力谋大事、抓重点、促落实。第四条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实施的办法(一)涉及较大额度的财务支出、物资采购及重要的干部人事问题和重大的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必须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经过集体研究讨论,进行集体民主决策。(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涉及的工作在进行集体民主决策时,必须严格按“集体民主决策程序”要求进行,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县残联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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