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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92949017政府机关印章使用管理制度201X/X/XX印章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我中心印章管理、使用,防止因印章管理、使用不当损害中心利益的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一、印章类别及保管责任1.一类章。一类章包括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章、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印章、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绍兴市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章。中心章由综合处指定专人保管,存放在办公室加锁的保险柜或文件柜内,每次用印完毕,立即放回原处,并按规定做好用印登记。2.二类章。二类章指中心各处室印章。处室章由各处室负责人保管,参照一类章保管使用。3.三类章。三类章指各业务处室人员,在办理业务审核、审批或资料收集、流转过程中签署的各类印章。三类章按业务需要对专人配设,做到专人专用,并承担保管责任。二、印章使用范围1.管委会章。由管委会名义印发的文件、文书等。2.管委会办公室章。由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文书等。3.中心公章。由中心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等。包括各类通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等,代表中心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中心出具的各类证明材料,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标书及其他需要盖章的材料。4.房改办章。由房改办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公文等,以及房改审批工作中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房改证明材料等。5.二类章。由各内设部门出具,在中心各部门间流转的公文,以及由中心内设机构审定,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文书等。6.三类章。三类章仅限于持章人在办理指定的受理、审批、审核及相关业务工作过程中使用。具体使用范围由业务部门按岗设定。三、一类章使用要[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政府机关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印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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