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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室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为达到产品的可追溯性,为管理体系运行符合规定要求提供客观证据,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要求,在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的同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三、管理要求1、检验与试验管理程序1.1检验程序1.1.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①对于入厂原料,依据质量部质检组发下来的报检单,对样品进行分析检验。②对于过程检验和试验,按质量管理要求的规定到生产装置现场采样。1.1.2收到样品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1.1.3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振动、噪声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1.1.4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1.1.5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1.1.6要认真及时填写好质量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必须使用专用表格,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并签名。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1.1.7质量记录分为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交接班记录。1.1.8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由分析者本人填写,在岗其他分析人员复核(两检制),确认无误后,发放报告。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复核人员应对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1.1.9对不合格数据,要在交接班日记上做好标识,以便接班人员进行自检。1.2按规定定期做好各种试剂、试液的配制和仪器、器具的维护、校正等工作。1.3测量设备当计量结果显示超出规格时,处置内容包括两部分:(1)追溯:即追溯以往用该量块所开展的检定/校准工作是否有影响。具体方法可以采用理论修正核实的方式,或采用对以往工作的再测的方式。如果一旦确认有影响,如将不合格的被检误判为合格,则需通知客户。(2)预防:即缩短下一个周期的送检时间。1.4质量记录要按月、季或年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质量记录一般可在检验室保留半年,超期后将记录归档保存。1.5严格执行公司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和交接班记录一般保存三年。1.6质量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质量记录的使用与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1.7检验员必须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或检验事故时不汇报甚至弄虚作假而造成的后果负责。1.8遵守检验室分析检验、试验工作基本规则。1.9上级抽检时,可以直接安排到检验室,检验室要做好登记,同时将自测数据与抽检结果进行比对,以验证检验实验室能力和室间精密度。2.相关质量记录的管理规定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要求,对记录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为管理体系运行符合规定要求提供客观证据。2.1.职责2.1.1检验室负责人负责技术记录和管理记录表格的审批。2.1.2资料管理员负责记录的归档、整理、保存。2.2工作程序2.2.1记录表格的设计要求①应根据技术活动和质量管理活动的不同要求,设计不同的管理记录和技术记录的表格。②表格所设栏目和要求填写的内容应包含足够的信息。③记录表格要适用、合理。2.2.2记录表格的设计和审批记录表格在使用过程中如需修改、调整或增加,由相关责任人向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出,按照《质量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执行。2.2.3记录的填写①检测人员及检查人员应及时填写记录,做到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书写规范。使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记录,不允许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不允许随意涂改和删减;不适用栏目填写“-”,不应留有空白栏。记录人和审核人应在记录上签字。②修改记录应采用杠改法,在修改内容上画单杠,在其上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更改人要在改正处加盖印章或签字。2.2.4记录的收集、整理和存档①与检测工作相关的原始记录、检验报告、来样登记等相关资料在检测工作完成后,由综合管理室收集、整理,存档并填写文件交接记录。②其他技术活动或管理活动的记录,由规定的责任人收集、整理,存档并填写文件交接记录。2.2.5记录的保存和借阅①记录由资料管理员统一保管,任何人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查阅。②资料管理员对所保管记录的安全负责,不得丢失、损坏。③检验室内部人员查阅记录应经技术负责人同意。检验室外部人员查阅记录需检验室领导批准。④任何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传阅、复制实验室的各种记录。2.2.6记录的保存期记录的保存期按照《质量管理手册》的规定执行。2.2.7记录的处置到规定保存期限的记录由检验室报质量部领导后,检验室将处置记录存档。3.样品管理规定为贯彻执行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达到产品的可追溯性,检验室特制定规定以约束管理保留样品。制定此规定要保证样品的制度化,科学化管理,要做到保留样品不丢失,易查找,要保证样品标识与分析结果的唯一性,统一性。3.1样品保留规定按南兴公司《生产过程检验样品管理规定》执行。3.2样品状态3.2.1送样单位送样样品标识需有规格,批号,客户代码,日期,同时必须填写来样登记,并把所送样品放置待检样品区内,检验人员核对一致后立即进行检测。3.2.2检验人员做完样后及时出报告,检验报告必须签名,盖章并把检验报告按送样单位放置在检测报告区内,送样单位直接取走并在“来样登记”本上签名,注明。四、检验室员工管理及日常生产管理按公司的管理规定执行。
本文标题:检验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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