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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管理规定(暂行)各系(部)、处(室):为了建设一支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师资队伍,加快我院“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步伐,提高专业教师“双师”素质,更好地实现我院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基本原则(一)本管理规定所指专业教师主要包括从事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的全体在岗教师。(二)开展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的目的是促进教师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流程、专业前沿、行业动态及岗位素质和知识技能要求,不断提高专业教师“双师”素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双师型”教学团队。(三)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是学院根据专业教学需要,通过教师挂职锻炼、合作研发、顶岗实践等方式,利用脱产、半脱产或业余时间(含寒暑假)进行。(四)专业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时间每学年累计不少于2周。-2-(五)学院每年应提供专项经费支持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开展。二、组织管理(一)学院对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全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由分管院领导总负责,各系(部门)配合做好实践企业的联系落实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配合做好企业实践的指导管理工作。(二)各系应成立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指导小组,其成员主要由系主任、企业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及专业带头人组成。指导小组结合专业发展和教学团队建设规划,负责制定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方案,明确任务和要求,对下企业教师加强指导,定期检查,认真考核。(三)每年5月,各系(部门)按照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制定《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计划》,明确人员、企业、岗位、时间及经费预算等,并附上《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任务书》报组织人事处,经与教务处会审,报学院批准后实施。(四)企业实践的专业教师应按照《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手册》要求如实记载实习内容并完成一篇字数不少于2500字的实践报告,实践结束一周内上交本人所在系部,作为教师企业实践考核依据。(五)学院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到专业教师实践一线进行抽查。实践教师因故离岗,须同时向系部、组织人事处和企业三-3-方以书面形式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对擅自离开顶岗实践岗位的教师按旷工处理。(六)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结束后,各系(部门)应组织召开专题总结会议,实践教师汇报成果,交流心得,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活动。(七)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期间必须遵守实践单位的劳动纪律和有关安全规定,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三、考核与奖惩(一)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结束后,学院根据教师企业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和学习成果进行考核。(二)教师企业实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具体标准如下:优秀:模范遵守学院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所任岗位职务职责,出色完成企业实践任务,工作积极勤奋,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成绩突出,受到企业嘉奖。合格: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履行所任岗位职责,工作积极努力,按时完成企业实践任务,成绩优良。不合格:不能遵守学院和企业规章制度,如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擅自离开顶岗实践岗位;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企业实践任务,企业实践工作记载等弄虚作假;因个人原因给企业造成损失等。(三)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情况,计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及晋职晋升的重要依据。-4-(四)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经考核不合格者,除不能享受相关待遇,而且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五)专业教师在企业实践中违反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或由于个人原因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四、有关待遇(一)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给予津贴补助。(二)专业教师在企业实践锻炼期间取得专利、重大科研成果由所在系部报学院教务处组织鉴定后,参照学院有关管理办法予以奖励。五、其他(一)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二)本规定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附件:1.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计划2.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任务书3.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手册4.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协议二○一一年五月五日-5-附件1: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计划系(部门):填报人:日期:序号教师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职称/职务实践内容实践时间企业名称经费预算(元)备注总计-6-附件2: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任务书拟派往的企业:选派教师姓名:企业实践任务:教师确认签名:年月日派出部门意见负责人:年月日教务处意见负责人:年月日人事处意见负责人:年月日说明:1、凡学院派出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经学院与教师双方约定,均须签订此任务书,并保证完成实践任务。2、企业实践任务的下达,由派出部门具体制定,并报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审核。3、此表一式二份,学院、教师双方各执一份。-7-附件3: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手册企业名称所在系部教师姓名年月日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印制-8-1、专业教师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一寸)学历/学位职称职务专业联系电话2、企业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企业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3、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情况记载表时间岗位学习内容车间科室意见(签名)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9-4、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报告要求:字数不少于2500字,如页面不足,请另行附页书写。签名年月日-10-5、专业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企业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所在部门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主管部门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备注-11-附件4: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协议提高专业教师实践动手能力,是高职院校建设“双师素质”教师队伍,为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需要。为此,我院出台了《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落实这项制度需要企业的大力支持。按照《规定》有关规定,由甲(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乙(实践企业)、丙(专业教师)三方签订如下协议:一、经甲方系与乙方商定,丙方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进行企业实践。二、丙方在企业实践期间,具体任务是:三、丙方在企业实践期间,须遵守乙方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甲方《规定》有关规定,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在此期间召回丙方临时处理公务,需提前与乙方联系,做好协调工作。如丙方因私事请假,需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四、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结束后,乙方需对丙方从遵守规章制度,完成企业实践任务,综合表现等方面作出客观实在的评价。甲方要对丙方企业实践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留存一份。甲方:乙方: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丙方联系电话:二〇年月日
本文标题: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管理规定(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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