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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华人时刊2013.12(中)汽车车损险浅析朱建峰【摘要】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关键词】车损险;赔偿责任;高保低赔中图分类号:F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3)12-048-01车辆损失险(简称车损险),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但车损险也有种种除外责任,如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后,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就会面临保险公司的拒赔。车损险是车辆保险的基本险,主要赔偿被保险车辆的损失。您大概觉得即使是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也照赔不误!这话对了一半,大部分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都赔,惟独一样除外——地震!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的价格(含车辆购置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地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2.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3.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据调查发现一个问题,一旦投保车辆出现损失,尤其是损失比较严重的时候,保险公司就会拿出《保险法》中保险金额不得大于保险标的物实际价值的条款,主动承认“高保低赔”的车损险合同部分无效,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对于“高保低赔”条款的不合理性是心知肚明的。但是现实情况是,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在执行着这样一条他们明知不合理的条款,并从中获取巨额利润。案例1:北京车主高先生8年前买了一辆轿车。随着使用年限不断增长,高先生越来越觉得保险不对劲——到了2010年,他的车损险保险金额被定为19.1万元,而盗抢险保险金额仅为10万多元。也就是说按这份合同,虽然都是足额投保,但是这辆车如果被撞坏了最多能获赔19万元,如果被偷了就只能获赔10万元。事实真是这样吗?仔细翻阅了保险公司提供的合同。合同中按照第一种也就是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合同在赔偿处理条款中写明,按新车购置价投保的机动车发生全车损失时,计算赔偿不得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车辆的实际价值按新车购置价每月折旧0.6%计算。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但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这意味着高先生的车无论是撞坏还是丢失,最多只能获得10万元的赔偿。而多出来的这9万元的保费,实际上保险公司是不可能承担这部分责任的。一怒之下,高先生起诉了保险公司。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退回多收的保费。但高先生的高兴劲儿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在选择了另外一家保险公司投保时,这家保险公司同样是要求他按照新车购置价来投保。这次打官司的经历让高先生明白了,“高保低赔”违法事实非常清楚,所以法院把这一案件列为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诉讼费用仅为25元,而且只要有消费者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追回被保险公司多收的保费,无一例外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据调查发现,所有保险公司都在执行旧车按新车价值核定保险金额,但在发生事故后却按车辆实际价值理赔的条款。那么这整齐划一的行为是谁统一的呢?保险业内人士,保险基本条款都是保监会颁布的。在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上,看到了保监会批复保险基本条款的文件。在批复文件后还附有基本条款样本,这些基本条款的原则与各保险公司的格式合同条款完全一致。案例2:“这两天大家都在议论车险高保低赔的事,以前我也没留意过,这回一看保单才发现,原来自己也是受害者。”从张女士了解到,2009年年底她买了新车,车辆购置价为93700元。两年的商业车险保单上显示,车损险的保额均为93700元,但盗抢险的金额却逐年递减。“同样一台车,盗抢险能折旧而车损险却不行?”张女士很疑惑。中国人保财险的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车损险按新车购置价定价的原因是车主出险修理时,是按新配件进行修理,所需费用是新车配件的费用,同时维修也是按当下的维修工时费用标准计算。该人士还说,假如投保的车出险状况严重,需要更换较多的零件,可能所花费的修理费用达到数万元,比该车的现价还要高。而其他几家主营车险的财险公司的答复也基本一致,“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使用十年的车和使用一年的车喷漆或换件的话,保险公司所要支出的费用都是一样的,不可能年头多的车就换旧零件。所以承保使用年限较长的奔驰等名车,保险公司现在都会很慎重。一旦发生事故,维修时会产生高昂的费用。”沈阳市保险协会秘书长方继荣表示,车辆计价方式有三种,一是按新车购置价计价;二是按机动车实际价计价;三是双方协商计价。目前,多数车主和保险公司都会选择按新车购置价计价。车损险会一直按照新车购置价计算保费,不会随年限折旧,而盗抢险则每年都会有一定比例的折旧。车损险之所以计算时不折旧,主要考虑到虽然车损险的赔偿原则是“复原”,但不能给一辆旧车复原旧件,只能旧车车灯坏了换“新灯”。另外,车虽然是按新车价确定保额,一旦出险造成全损,保险公司按照车辆目前的实际价格赔付,不会按新车价赔偿,这也是法律规定的,为防止有人从保险中不当得利。看起来对车主是不公平的,但车险的原则是补偿被保险人而不是通过保险获利。作者简介:朱建峰,广东科技学院。
本文标题:汽车车损险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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