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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指导手册海州区安监局目录引言一、安全社区概述二、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国家级)三、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国家级)四、《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解读五、国家安全社区创建的方法与程序六、安全社区评定指标(试行)(国家级)七、工作场所规范标准及建档要求(试行)(安全生产)八、安全社区调查培训讲义九、创建国家安全社区基线调查及评估常用表引言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安全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安全社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之一。社区安全是社会安全、生产安全的基石。长期以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全社会安全意识薄弱,社区安全基础差。通过建设安全社区,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开展安全促进活动,大力推广安全文化和安全科技知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措施,也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客观要求。安全社区建设体现了先进的社区建设理念,贯彻了公众参与、公众受益的原则,是社区改革发展的需要。安全社区建设也是我国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满足政府和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的重要内容。开展社区安全促进活动,不但可以提升社区的服务水平,同时还可以帮助提升社区的社会形象。一、安全社区概述(一)社区的概念:社区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按照一定规范和制度结合而成的,具有一定共同经济利益和心理因素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它至少包括以下基本要素或特征:(1)有一定数量的人口;(2)有一定的地域界限;(3)有共同的文化、制度和经济生活,居民按一定的方式和结构分布并具有一定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也就是说,社区是一个包括人口、地域及各种社会关系的具体的、有限的地域社会共同体,是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人们生活的基本区域。(二)安全社区的概念安全社区概念(国际):已建立相关组织机构,社区内有关部门、企业、志愿者和个人共同参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持续改进地实现安全健康目标的社区。安全社区概念(国家):建立了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和程序,联络社区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事故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持续改进地实现安全目标的社区。安全社区理念:基本原则:人人都享受安全,人人都享受健康;基本理念:所有类别的伤害预防;方式:资源整合、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内容:涵盖——生活、工作、环境等诸多领域;目的:降低伤害;模式:不断干预,持续改进。(三)安全社区的由来1975年,瑞典Falkoping推行社区安全计划;1982年,瑞典Lidkoping安全社区计划开展;1989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第一届预防事故和伤害世界大会。会议通过的决议制定《安全社区宣言》,提出:“任何人都平等享有健康及安全的权利”。世界卫生组织设于卡罗林斯卡大学的“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负责全球“安全社区”的考核和确认工作。(四)安全社区的发展及现状1、国际:——1989年,瑞典Lidkoping社区首获认可。——亚洲第一个获世界卫生组织认可的安全社区在韩国的水原市。2、我国港、澳、台地区:——香港职业安全健康局—2000年引进计划;—成为第六个安全社区支持中心;—两个社区2003年确认,一个2005年确认。——台湾卫生署与国民健康局—一个社区2005年确认。3、我国内陆地区:—济南市海州区青年公园社区:—2002年5月,温斯朗教授考察了该社区;—2004年5月提出确认申请,于06年3月确认;—2004年7月,河北开滦“安全社区”启动—2004年10月,北京朝阳“安全社区”启动—2004年11月,山西潞安“安全社区”启动—2005年6月,上海浦东花木镇“安全社区”启动—2005年5月,北京东城区“安全社区”启动—2005年7月,北京西城区“安全社区”启动—2007年10月,山西潞安等7个社区被授予国际“安全社区”。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的工作—负责“安全社区”—推广、联络、推荐、技术支持;—03、04、05年,组团出席香港第12届、布拉格第13届、卑尔根14届世界安全社区大会并考察安全社区;—04年3月、5月,邀请香港OSH局、WHO专家举办讲座;—04年6月,组织北京“安全社区”研讨会;—05年4月,邀请温思朗来华考察并举办讲座;—05年6月,组团参观香港安全社区;—07年9月,济南市海州区青年公园、营市街等21个社区被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命名为全国首批“国家安全社区”。二、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安监总协调[2006]67号)要求,为了促进安全社区建设,规范安全社区评定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社区评定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标准,对申请社区实施评定,确认申请社区已基本满足标准,并命名国家级安全社区称号的过程。评定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第三条凡符合《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社区”定义的城市区域、街道、社区(居委会),或企业主导型社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县、乡镇、村等均可提出申请。第四条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国家安全社区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促进中心)在国家安监总局协调司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社区评定与管理工作。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由促进中心办公室负责。第五条申请安全社区评定的社区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持续进行安全社区建设两年以上;(二)有效地预防、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与伤害连续两年控制在当地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注:凡启动安区社区建设的社区应在启动20天内呈报促进中心备案。第六条促进中心依据《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编制《安全社区评定指标》作为安全社区评定的工作标准。第七条安全社区评定程序包括材料初审、组建评定组、现场评定、综合评定和证后管理。第二章申请及初审第八条符合申请条件的社区向促进中心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安全社区评定申请书》并经社区所在地上级政府综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同意并盖章后寄送促进中心。第九条社区提交申请书的同时应向促进中心提交三份工作报告,并提交电子版,主要内容应包括:(一)社区概况,包括地域、社区特点、人口及构成、安全现状、已获得的各级与安全相关的命名及命名时间等;(二)有证据的安全社区建设启动时间;(三)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所进行的各项工作,可参考《安全社区评定指标》编制;(四)安全社区建设项目的评估方法、结果以及持续改进的证据。(五)社区联系方式,包括地址、电话、网址、电子信箱和联系人等。第十条促进中心收到社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于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国家安监总局协调司认可。第三章现场评定准备第十一条经初步审查合格的社区,由促进中心组建现场评定工作组依据《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安全社区评定指标》对其进行现场评定。第十二条现场评定准备包括组建评定组、编制评定计划和编制评定工作文件。第十三条评定组成员一般为3-5名,根据评定工作量的大小而定,可以将评定组分为若干个小组。第十四条评定组成员的职责:(一)编制相关工作文件;(二)全过程参加现场评定工作;(三)负责现场评定工作并与申请社区领导进行沟通;(四)将个人的现场评定发现及时与组长或其他成员沟通;(五)对申请社区的安全促进工作做出评价;(六)负责社区整改情况的跟踪评定。评定组长对现场评定的有效控制负全面责任。第十五条评定组成员除具备必须的培训、教育、工作经历和从事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经历外,还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与申请社区性质有关的安全专业知识;(二)安全社区评定程序和评定标准方面的指示。能从评定现场的各种现象和文件记录中作出整体判断,给出合理的分析和客观评价;(三)善于交往。评定成员应具备较强的适应环境的能力,与申请方各个层次的人能够很好地相处,营造一种融洽的气氛,以取得理想的评定效果。(四)与申请方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保证评定结果客观公正。第十六条安全社区评定人员应客观公正、严谨务实、清廉自律。如有违反,经查实后予以严肃查处。第十七条编制评定计划评定计划是对评定工作的规范性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评定目的、评定范围、评定标准、评定组成员、现场评定的起止日期以及评定日程安排等。评定计划在评定前应通知申请方并应得到申请方确认。第十八条编制评定工作文件评定工作文件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评定组在实施评定过程中控制评定的进程,进行评定记录和对安全社区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包括:评定检查表、会议记录、调查问卷、指标评定汇总表等。第四章现场考察第十九条现场评定程序现场评定包括召开首次会议、现场考察、汇总分析和召开末次会议。第二十条首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介绍双方人员;(二)介绍评定计划以及所采用的方法;(三)申请社区汇报安全社区创建过程,安全促进计划及项目实施结果;首次会议由评定组长主持,参加人员为评定组全体人员,社区负责人及安全社区创建机构负责人。第二十一条现场考察首次会议后即转入现场评定,现场考察包括:(一)听取现场部门或场所的情况介绍;(二)查阅安全社区建设档案,重点为事故与伤害发生情况、安全计划、安全促进活动方案和实施效果;(三)现场人员访谈和问卷调查;(四)随机抽样评估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环境和其他安全绩效。具体指标的评定按照《安全社区评定指标》执行。第二十二条在末次会议之前,评定组要对评定结果进行一次汇总分析,以便对申请社区的安全社区建设总体情况作一次总体评价。安全社区评定指标共设有12个一级评定指标,45个二级评定指标。对安全社区评定指标的判定按下列标准执行:(一)45个二级评定指标中;A级指标个数〉=30个的评定为合格。(二)B级指标缺陷经整改、并经专家组两个月内复审达到A级后且满足(一)要求的,评定为合格。(三)出现C级指标评定为不合格;(四)若某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评定均为B,则安全社区评定视为不合格。第二十三条末次会议现场评定结束后,应召开末次会议,主要内容包括:(一)向申请方报告评定发现;(二)评价申请方的安全社区建设所取得的成绩,使申请方了解安全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三)宣布现场评定结论性意见,并提出对评定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第二十四条评定过程的控制评定组长对现场评定的质量控制负全面责任。现场评定时,要严格按照评定计划中有关日程和时间的安排,无特殊意外不应随便改变评定计划。应恰当、合理的抽取评定样本,针对最能反映社区安全社区建设绩效的部门和项目进行评定。判定不符合事实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以评定标准为依据,并与申请方共同确认事实。第二十五条申请方有如下权利:(一)与国家安全社区促进中心协商确定现场评定时间;(二)对不适宜参加本次评定的人员提出异议,但应有合理的理由;(三)对现场评定结果有争议时,应与评定组协商,若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方可向国家安全社区促进中心提出申诉或投诉。第二十六条申请方应履行如下义务:(一)按现场评定要求提供评定所需文件和资料;(二)为现场评定工作组提供评定工作必要的条件;(三)允许评定人员实施评定时进入相关现场,调阅相关记录和访问有关人员。(四)申请方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评定组进行评定,以便及时把相关消息进行反馈。第五章综合评定第二十七条现场评定结束后,评定组应撰写出评定报告。评定报告由通常包括以下内容:简述评定过程、方法、评定的项目、查阅的资料、随机调查结果、指标评定结果、存在问题、整改要求以及对申请社区总体情况的评定,并提出是否推荐命名的意见。第二十八条评定组将评定报告报促进中心,促进中心在20个工作日内根据材料审查和现场评定情况进行总评。第二十九条促进中心将总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国家安监总局协调司。第三十条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协调司的意见,促进中心于20个工作日内
本文标题: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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