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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04935413乡镇学校教师考核制度201X/X/XX为了进一步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办学原则,推进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提高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激励教师投身教育改革,努力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特制定本考核制度。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内容有德、勤、能、绩四方面。一、德(5)1、学校及教代会评教(5):学校中层以上和教代会成员对每位教职工进行期末评价,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平均分为教师该项得分。二、勤(10)(签到、请假各5分)1、学生在校教师在岗,教师在第一节预备铃前到校。2、中午一律不能饮酒。3、请假一天分管校长批复,请假2天内校长批复,超过2天报教育办审批。4、病假必须由镇级(含镇级)或社区门诊及以上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婚、丧、嫁、娶按上级规定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并报镇教育办。(病假计分按每天的一半分加入请假分)出勤情况以学校平时考勤记录为准。三、能(15)1、作业(10):作业布置能精选、适量,不布置机械重复的作业,批改及时,有激励性评语和等级。数量上以新课标规定的课时结合学校规定数为准(小学语文数学每周4次,其他科每周1次;中学语数外每周3次,物理化学2次,其他科1次);重点看批改的质量及反馈、使用程度;作文每两周一次(一次等同3次作业)。人数分:(教多班的按平均人数)按学期末人数的0.01倍加入作业总分;2、听评课(5分):每学期由学校组织10次以上公开听课,听评一次加0.5分。四、绩1.小学部:语数外按教育办计算的名次(任教多个年级的以毕业班成绩为准,其他[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乡镇学校教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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