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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欧洲专利局欧洲专利局(EPO)及欧洲专利体系介绍SIPO-OHIM-EPO欧洲专利及外观设计国际研讨会重庆,2008年9月16-17日PedroOsona高级项目主管EPO中国合作项目内容专利关于EPO我们做什么欧洲专利授权程序质量事实和数据欧洲专利的费用国际合作EPO未来展望什么是专利?专利是一项法定权利,授予其持有者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商业使用该发明的权利。获得专利保护的同时,持有者需要向公众公开该发明。所获保护:–适用于一有限时段内,一般20年–适用于特定地理区域内什么发明可被授予专利?能够授予专利的发明应当:–具有技术特征(例如包括产品,工艺或设备)–新的–具有创造性–工业实用性欧洲专利公约下不能被授予专利的创新:–例如,数学方法或公式,计算机程序及商业方法本身不认为是发明–动植物新品种、其商业使用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例如人体克隆)的发明等不能授予专利权专利的好处(I)对于发明人而言,专利可以保证从发明的商业应用中获得收益持有者获得补偿技术开发成本的机会鼓励更多的研发投入专利的好处(II)对于欧洲经济而言,专利是新技术知识的主要来源专利有助于:发现新的技术趋势及新的商业伙伴激发更多新发明防止企业和大学进行重复研发欧洲专利鼓励技术创新,对于增强欧洲的竞争力和全面经济增长至关重要。内容专利关于EPO我们做什么欧洲专利授权程序质量事实和数据欧洲专利费用国际合作EPO未来展望我们的使命作为欧洲专利局,我们承诺,通过欧洲专利公约中所述的高质量而有效的服务,支持欧洲的创新、竞争力和经济增长。欧洲专利公约欧洲专利公约(EPC)–提供通过统一程序授予欧洲专利的法律框架–建立欧洲专利组织1973–慕尼黑外交会议►16个国家签署EPC1977–EPC在7个国家生效欧洲专利组织架构立法机构由成员国代表组成监督专利局的行为具有特殊立法职能欧洲专利组织理事会欧洲专利局执行机构负责审查欧洲专利申请34个成员国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公国•马耳他•摩纳哥•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国应申请人的要求,欧洲专利申请及专利也可延伸到下列国家:阿尔巴尼亚•波黑•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塞尔维亚自主权欧洲第二大政府间机构不是欧盟机构经费自给,例如,收费收入可支付运营及资本支出架构状态:2008年9月理事会运营ThomasHammer运营支持PeterVermeij申诉PeterMesserli行政BrianMcGinley暂时法律/国际事务ManuelDesantes局长AlisonBrimelow局长直辖机构架构状态:2008年9月理事会运营ThomasHammer运营支持PeterVermeij申诉PeterMesserli行政BrianMcGinley暂时法律/国际事务ManuelDesantes局长AlisonBrimelow局长直辖机构检索实质性审查异议专利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管理申诉人事总管理处专利信息语言服务欧洲及国际事务国际法律事务及专利法法律服务欧洲专利学院职员数量状态:2007年9月慕尼黑3514海牙2579柏林283维也纳119布鲁塞尔共计6499将近60%为专利审查员4职员来自30个不同国家状态:2007年9月国家职员数量AT奥地利231BE比利时362BG保加利亚28CH瑞士63CY塞浦路斯8CZ捷克16ES西拔牙409DE德国1720DK丹麦75EE爱沙尼亚4FI芬兰48FR法国1153GB英国511GR希腊155HU匈牙利25IE爱尔兰81国家职员数量IT意大利473LI列支敦士登1LT立陶宛3LU卢森堡76LV拉脱维亚4MT马耳他1RO罗马尼亚98NL荷兰634PL波兰53PT葡萄牙83SE瑞典127SI斯洛文尼亚12SK斯洛伐克15TR土耳其26其他4共计6499办公地点EPO有5个办公地点总部位于慕尼黑。慕尼黑专利授权程序申诉质量管理行政法律服务国际事务海牙专利授权程序信息管理行政法律服务柏林专利授权程序行政维也纳专利信息行政欧洲事务布鲁塞尔与欧洲机构及其他组织/协会的关系内容专利关于EPO我们做什么欧洲专利授权程序质量事实和数据欧洲专利费用国际合作EPO未来展望EPO在欧洲专利体系中的作用以三种官方语言(德语,英语,法语)之一提出的单一申请,可以在欧洲38个国家得到专利保护–直接向EPO提出欧洲专利申请–通过缔约国的国家专利局提出欧洲专利申请–通过国际(PCT)申请途径提出欧洲专利申请其他职责–专利权人启动的限制和撤回程序–第三方启动的异议程序–在申诉委员会进行的申诉程序EPO在国际(PCT)体系中的作用处理国际专利申请–作为国际申请(PCT)的受理局–完成国际初步审查和检索程序其他服务免费在线服务–受理申请–缴费–文档查阅–跟踪申请的法律状态免费专利信息服务–欧洲专利文献的在线访问(每周更新)–在超过六千万件专利申请的数据库中进行在线检索–由熟悉日本、中国和韩国专利体系的专家提供咨询的服务台培训–会议–专题会和研讨会–远程教学在线申请由于EPO提供了在线的eponline服务,申请人可以通过因特网提出专利申请并可同时实现在线付费和文档查阅在线专利文献1998esp@cenet数据库投入使用后,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获得专利信息现在,EPO提供的世界范围的专利检索数据库使得用户可以访问多达六千万件专利文献(大部分是专利申请)专利关于EPO我们做什么欧洲专利授权程序质量事实和数据欧洲专利费用国际合作EPO未来展望内容欧洲专利申请申请人受理和形式审查EPO检索、检索报告和专利性的初步意见公布申请和检索报告申请文件和法律状态在线查询公布内容授予欧洲专利专利文件公布在各指定国生效驳回或撤回申请实质审查欧洲专利授权程序概述(I)申请人EPO限制或撤销程序实质审查授予欧洲专利驳回申请异议程序申诉程序欧洲专利授权程序概述(II)内容专利关于EPO我们做什么欧洲专利授权程序质量事实和数据欧洲专利费用国际合作EPO未来展望四个关键因素非常熟练的审查员严格控制和不断完善全面的文献检索质量完整一致的程序非常熟练的审查员顶级工程师和科学家–高水平的技术专长–通晓EPO三种官方语言头两年培训–广泛的法律和程序培训–有经验的审查员个别指导贯穿职业生涯的持续专业发展全面和一致的程序单一程序–欧洲专利公约提供授予欧洲专利权的法律框架系统的方法–每件申请由三名有技术资格的审查员组成审查小组进行审查复查程序–每件异议由三名有技术资格的审查员审查,其中至少两人与该专利授权程序无关–申诉由独立的二审审判员审理(申诉委员会)完备的检索文献世界最大的专利与非专利文献,包括上百个数据库超过4亿件文献并每日更新在线访问欧洲虚拟图书馆超过6000种期刊通过新技术工具和服务能够方便获取更多信息,如机器翻译努力扩展文献获得范围,提高文献质量严格控制和不断完善向审查员提供最新的引导和指示抽样检查检索报告和专利质量内部质量审核内容专利关于EPO我们做什么欧洲专利授权程序质量事实和数据欧洲专利费用国际合作EPO未来展望7429661133786066211908000020062007专利申请直接欧洲申请进入地区阶段的欧洲——PCT申请授予欧洲专利627775469906400020062007US25.3%IT3.1%CH4.2%GB3.5%NL5.0%FR5.9%DE17.9%Others9.9%JP16.3%Othermemberstates8.9%按照申请人居所地统计(2007)欧洲申请技术领域统计(2007)3563383539704305752479408147898114409167420其他工程学有机化合物生物化学和遗传工程常规交通工具计量有机化学基础电学计算机通讯技术医药科学与卫生61309申请量9.910.110.410.711.712.013.914.915.818.80照明叠层制品塑料制品无机化学染料、颜料和粘合剂加热内燃机信号传输给排水装置冷暖系统2007年申请量高增长的技术领域(2007年至少有500件申请)%2007vs.2006申请量增长721826639186026371808621139180453367070975577380981987392910801166139514741850247832220NXPHoneywellHitachiGeneralElectricMitsubishiFujitsuNokiaSonyLGElectronicsRobertBoschMatsushitaBASFSiemensSamsungPhilips2007年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排名2993223243413563663814204434645946196216658350HondaSeikoEpsonNokiaGeneralElectricMitsubishiBASFSonyCanonEricssonSamsungAlcatelLucentPhilipsMatsushitaRobertBoschSiemens申请人授权的欧洲专利专利撤销经过修改仍然维持的专利异议驳回38.3%30.2%31.5%2007年异议情况异议占欧洲专利的5%。其中三分之一专利被撤销。5%被异议的专利授权专利内容专利关于EPO我们做什么欧洲专利授权程序质量事实和数据欧洲专利费用国际合作EPO未来展望欧洲专利的费用EPO授予一项专利的费用总计4600欧元上述费用不包括:-代理费-各缔约国的翻译/公布(依据文件翻译的语种数量)。-国家续展费(依据申请人指定的成员国数量).内容专利关于EPO我们做什么欧洲专利授权程序质量事实和数据欧洲专利费用国际合作EPO未来展望国际合作与发展中国家及新兴经济体合作:-印度–东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拉丁美洲与其他经合组织(OECD)国家(非-MS):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新西兰三边合作(EPO,JPO,USPTO)与中国和特别经济区的合作韩国三边合作1983年EPO和日本、美国专利局建立了三边合作计划,包括技术标准、新数据库、文献交换和电子申请。目前,该三边组织的工作致力于:–促进协调以解决共同问题和提高效率。–协调项目和交换计划.–促进专利局与3区域的用户协会(三边工业)之间的沟通。EPO-SIPO双边合作(I)EPO和SIPO开展了长期富有成效的合作。双方于1985年签署了第一个协议,1997年SIPO启用EPOQUE-欧专局检索工具,更加强了双边合作关系。2007年,经过22年卓有成效的合作和中国专利体系的显著发展,SIPO成为世界第三大专利局,EPO和SIPO缔结了新的战略合作伙伴协议。该协议明确了体现共同价值和共同使命的清晰目标,并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新的国际框架。两局之间的关系基于信任且足够弹性,从而可以清晰的选择策略和行动主线。EPO-SIPO双边合作(II)EPO-SIPO双边合作主线:为了更好协调检索和审查实践,专利审查员培训和经验交流是EPO-SIPO年度合作项目的重要活动数据库交换自动翻译工具自动化领域合作共同分类全球问题上的合作EPO和SIPO局长每年至少会面一次,以讨论和采取共同立场面对两局感兴趣的全球问题,回顾双边合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并签署下一年的年度合作工作计划。内容专利关于EPO我们做什么欧洲专利授权程序质量事实和数据欧洲专利费用国际合作EPO未来展望四个前景市场规则-商业作为主导如何加固一个已经非常成功直到被其自身重量压垮的系统的故事知识树-社会作为主导一个被社会信
本文标题:欧洲专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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