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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锦星乡中心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2锦星乡中心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和《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11]134号)文件精神,改善我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促进我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管理办法》和《黔西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黔政办发〔2011〕255号),结合我乡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分校实施”的基本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我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为对象,以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为基本手段,以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宗旨,改善我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状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我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组织机构组长:朱才利(中心校校长)副组长:张旭成员:董远昌胡得忠王光顺李军陈敏3徐静何储刘平蔡泽刚周枫曾凡吉曾令方曾家会陈勇熊敏张国书雷应忠罗昌文三、实施范围、标准及经费来源(一)实施范围(见附件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实施计划,我乡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校共11所,其中小学9所,2602人,初中2所,1303人,共计3905人。(二)标准及经费来源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国家为我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学生在校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年共补助600元。四、营养改善方式结合我乡各校实际情况,除白泥中学部分学生为食堂供餐外,其余各学校营养改善方式均为企业供餐。(一)(食堂供餐):白泥中学寄宿制学生为食堂供餐,必须落实好3元的营养午餐。要让学生清楚知道3元钱的去向。(二)(企业供餐):结合我乡学校实际情况,除白泥中学部分寄宿制学生采用食堂供餐方式外,其余学校营养改善方式均为企业供餐形式,中午给学生发放鸡蛋、面包、牛奶、豆浆、馒头、水果或蛋糕等食品进行加餐。五、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2月29日)41.以2011年学年初综合报表学生数为依据,进一步核实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校的在校人数,完成各种供餐方式后勤服务人员的调配(每校指派一人专人负责),切实保证开学投入运营。2.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拟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相关制度和各种应急预案。4、企业供餐学校做好食品存储室的安全、卫生、布置等工作,保证食品健康存储。5、食堂供餐学校配齐配全相关设备,做好消毒、清洁工作,为开学投入运营做好充分准备。6、各校召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程启动会,并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堂管理及膳食营养培训。7、审查食堂供餐学校食谱,做好食堂、存储室的防尘、防盗、防污染、防过期食品等相关工作。8、学校做好食品、原材料的入库出库相关登记,并追踪登记好学生用餐后的异常情况。9、各校定期进行账务公开。10、做好食堂的防门窗水电异常、防火灾、防盗、防投毒等相关工作。11、各校加强食堂文化宣传并张贴各种宣传标语。12、各校做好食品垃圾的回收、存放、出售等相关工作,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干净,防止白色污染。(注:食品垃圾尽量不采取烧毁处理的方式)513、做好学生中午在校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二)试运行阶段(2012年3月1日~4月30日)1、各校组织召开全校性家长会,(宣传营养午餐政策,争取家长的支持和理解,协同配合学校营养午餐计划的顺利实施)2、各班级上好开学第一课。(1、食品卫生安全教育2、针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养成教育)3、中心校、各学校组织机构认真对该阶段的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三)检查总结阶段(2012年5月1日~5月31日)对所有覆盖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食品安全、学生健康状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进行全面检查,查找出在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对试运行阶段进行总结。(四)整改阶段(2012年6月1日~2012年7月)对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整改,不断完善供餐方式、营养配餐、管理质量等,提高学校供餐水平。六、落实情况各校对“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月底上交电子版到中心校。七、供餐要求(一)食堂供餐1、食堂供餐主要解决寄宿制学校寄宿生的早、中、晚餐,要做到营养配餐、科学配餐,关注学生营养均衡。62、学校食堂必须以服务学生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零利润”的原则。校外聘请的食堂工作人员工资不列入食堂经营进行核算。合理控制伙食价格,实行成本独立核算,保证上级专项资金全部“吃”进学生嘴里。定期公布食堂的收支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严防贪腐行为的发生。3、给学生提供包餐的学校食堂,每周菜谱必须经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在食堂相应的位置进行公示。4、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要持有健康合格证明;食堂布局要符合相关规范,对原料存放、加工操作、备餐、食品出售、就餐等场所进行合理设置,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定;建立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做好食品留样工作,确保采购、加工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5、不断创新食堂运作新机制,在原材料的采购上遵循就地取材的原则,鼓励食品采购本地化,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原材料不足的问题,努力降低学生生活成本。(二)企业供餐1、企业供餐的主要方式为中午加餐,供餐内容为鸡蛋、面包、牛奶、豆浆、馒头、包子、水果或蛋糕等。并针对当地的饮食习惯,随时变换食品内容,合理补充学生营养。2、供餐企业供应学校的各类食品必须安全,保证无过期食品、无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进入学校。企业所送的食品必须经学校食品管理人员抽样检查合格,并进行登记、留样后方可对学生发放。八、工作措施7(一)加强组织领导。全乡各学校要成立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公室,由学校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宿管、后勤、报账员、班主任为办公室主要成员。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公室主任为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安排、落实本校学生营养改善的各项工作。(二)严格规范管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委和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规范管理。制定原料采购、食品配送和经费管理办法,确保规范化操作,精细化管理。加大对食品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建立食品留样监测制度,坚持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制度,确保健康安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教学秩序稳定。实行学生实名制学籍管理,各校在每年3月和9月,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在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名册电子文档交上级营养办备案。有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的,要及时上报上级营养办,以便及时核实学生情况。(三)强化食品监督各学校要结合实际,依据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要明确专人,对原材料购进、存放、加工、备餐、食用、留样等环节要加强管理,杜绝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四)加强资金监管8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依法健全财务机构,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健全内控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补助资金应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决不允许以金代物,也不得将现金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学校实行“计划”资金账目公示制度,严防滋生贪腐行为。(五)创新工作方式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学校墙报、广播、宣传栏等,大力宣传国务院营养改善计划的主要精神和均衡膳食合理营养知识,提倡营养配餐、远离垃圾食品;二是结合当地实际,通过集中采购、与农户签订食品原料供应协议、适度开展勤工俭学等方式,努力降低学生生活成本;三是大力争取乡团委、乡妇联等人民团体,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积极参与营养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四是把营养改善计划和“一补”、“爱心午餐”等结合起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六)建立问责机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克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必将依法严肃处理。锦星中心校2012年2月25日9附件1锦星乡中小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名单1、白泥中学2、锦星中学3、锦星一小4、锦星二小5、白泥小学6、庆丰小学7、庄上小学8、东升小学9、红湖小学10、庆龙小学11、乡民小学
本文标题:锦星乡中心校营养计划设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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