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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年第9期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年第9期(月刊)梅州市法制局编2007年9月25日出版目录【市政府文件】关于表彰市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梅市府〔2007〕33号)...................................................2关于印发《梅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府〔2007〕34号)...................................................5关于梅州大堤堤顶道路限制机动车通行的通告(梅市府〔2007〕35号)..................................................12关于加快水泥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梅市府〔2007〕36号)..................................................13关于加快铜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梅市府〔2007〕37号)..................................................16关于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梅市府〔2007〕38号)..................................................20关于切实加强水库山塘和水电站蓄水工程管理的通知(梅市府〔2007〕39号)..................................................22【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批转梅州市建筑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梅市府办〔2007〕40号)................................................29关于印发梅州市中医药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梅市府办〔2007〕42号)................................................30关于批转梅州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2006—2015年)的通知(梅市府办〔2007〕44号)................................................38关于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等工作分工的通知(梅市府办〔2007〕45号)................................................391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年第9期关于表彰市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梅市府〔2007〕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近年来,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授予梅州农业学校等15个单位为梅州市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光荣称号,授予邹浩元等35位同志为梅州市职业技术教育先进个人光荣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级各类学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以他们为榜样,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市职业技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为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构建“和谐梅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2007年梅州市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梅州市人民政府二○○七年七月二十八日2007年梅州市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15名):1、梅州农业学校2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年第9期2、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3、梅州市江南电脑学校4、梅州市技工学校5、梅州市梅江区城西职业中学6、梅州市华南职业技术学校7、兴宁市职业技术学校8、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9、梅县教育局10、梅县第一职业学校11、平远县职业技术学校12、蕉岭县职业技术学校13、大埔县田家炳高级职业学校14、丰顺县职业技术学校15、五华县河东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二、先进个人(35名):1、邹浩元男嘉应学院医学院2、张赞资男梅州市教育局3、李广乾男梅州市财贸学校4、赵仁发男梅州农业学校5、朱志龙男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6、罗海兵男梅州市工业学校7、朱文苑女梅州市梅江区城西职业中学8、黄周祥男梅州市华南职业技术学校9、谢省文男梅州市梅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0、曾春松男兴宁市教育局11、陈崇彬男兴宁市职业技术学校12、杨伟平男兴宁市成人中等专业技术学校3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年第9期13、刘小良男兴宁市叶塘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4、何国权男兴宁市英才学校15、钟新华男兴宁市技工学校16、曾京铭男梅县教育局17、李翠云女梅县第一职业学校18、李新昌男梅县经委技术学校19、李永权男梅县第一职业学校20、李标能男梅县技工学校21、陈定东男平远县教育局22、姚万兴男平远县职业技术学校23、古剑清男蕉岭县教育局24、赖增平男蕉岭县职业技术学校25、肖寒松男大埔县教育局26、饶凌云女大埔县田家炳高级职业学校27、黄玉萍女大埔县田家炳高级职业学校28、黄伟平男丰顺县教育局29、谢广质男丰顺县职业技术学校30、徐满花女丰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1、邹健安男五华县教育局32、黄汉新男五华县职业高级中学33、赖俊杰男五华县振兴电子技术学校34、何家廉男五华县成人中等专业技术学校35、黎德良男五华县华城职业高级中学4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年第9期关于印发《梅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府〔2007〕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现将《〈梅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梅州市人民政府二○○七年八月十日《梅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实施意见《梅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划》,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推进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认真学习,明确《规划》的指导意义《梅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包括“十五”计划执行情况,“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三个方面的内容。《规划》实事求是地回顾总结了我市“十5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年第9期五”时期的残疾人工作,分析当前残疾人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十一五”时期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扶贫、社会环境、维权等九个方面的目标任务与主要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好地衔接了《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未来5年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是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明确任务,全面贯彻,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如期实现。二、进一步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不断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建设,逐步解决残疾人生存、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残疾人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全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由于我市残疾人事业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目前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市现有各类残疾人29.3万人,约占总人口的5.86%。其中,农村残疾人21.63万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73.8%;贫困残疾人8.3万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28.3%。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转轨,残疾人生活能力差和竞争实力弱的问题进一步凸现,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较大,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残疾人奔小康的任务非常艰巨。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弱势群体,加强人权保障,弘扬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公平、公正,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重视、关心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各级政府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残疾人由于受身体功能障碍和外界环境的影响,在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和日常生6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年第9期活中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必须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大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一)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1、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按比例就业是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和省人大颁布的《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依法推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城乡经济组织,应按《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依法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又拒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按照《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对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要给予照顾,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发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措施。要将用工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劳动保障年检内容,加强引导、监督和管理;财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规定,不得挪作他用。2、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政策。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管理,健全扶持保护政策,及时研究解决福利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促进福利企业持续发展。建立健全福利企业准入、变更和准退机制,由民政部门负责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和维护残疾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等权益,税务部门负责审核减免税政策享受条件,对弄虚作假,不承担相关义务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和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要健全对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权益保障监督机制,重点要遏制个别企业不安排残疾职工上班、只发少量补贴的“挂靠”性安置现象。残联作为残疾人的自身代表组织,要与民政、税务部门配合,做好维权工作。对由政府采购的物品,凡适合残疾人生产的,应优先安排在福利企业生产。3、鼓励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就业。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就业在开办和经营过程中,有关部门要依照《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省政府令第115号)的有关规定,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7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年第9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将适合残疾人就业的保洁、保绿等非正规就业岗位优先提供给残疾人。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增强功能,扩大范围,改进手段,切实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就业信息服务。4、加强教育扶持和职业技能培训。劳动、教育、残联等单位要根据就近、就地、实用原则,进一步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开办各种形式、多种类型的培训班,让残疾人掌握一门或一门以上的劳动就业技能。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和贫困残疾学生接受大中专及以上教育的,给予必要扶助;残疾人在我市特教学校就读的,享受全免费教育。所需经费由学生所在县(市、区)财政解决。(二)将扶助农村残疾人脱贫纳入新农村建设大局。残疾人是农村事业发展中需要重点扶持和帮助的对象,各级政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在经营场地、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扶助,在政策税收上给予优惠。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进一步促进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对从事种养、加工业、服务业、个体工商业及家庭副业生产等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各地党委政府和市直
本文标题: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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