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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建筑施工合同1/3民宅建筑施工合同甲方(业主):乙方(施工承包方):甲方拟在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三层,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食宿自理。二、承建项目内容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基础开挖、地基施工、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所有室内外墙体水泥砂浆抹面;顶层层面防水保温处理。配合水、电预留安装。三、承包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阳台面积按1/2计。承包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如无超出或减少图纸工程量5%以上的变更,承包总价不做调整。四、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完成地基开挖及地基施工,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浇筑完成楼面,支付合同总价的30%(元),第二次付款:完成第二、三层砖砌并浇筑完成楼面,以及完成屋顶防水保温,支付合同总价的30%,(元),民宅建筑施工合同2/3第三次付款: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支付合同总价的35%(元),预留5%(元)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支付该保证金。五、双方责任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合理用料,并保管好材料,丢失赔偿。六、质量要求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七、安全及文明施工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执行,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死亡,或因施工造成他人伤亡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八、工期要求(日历天)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工程于2017年月日开工。总工期为天,月日至月日1.地基施工天,月日至月日2.第一层主体施工天,月日至月日3.第二层主体施工天,月日至月日4.第三层主体施工天,月日至月日5.内外墙抹面、屋顶防水保温、收尾:天,月日至月日遇天气等不可抗原因工期顺延,除此之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总承包价千分之五的罚款。施工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九、后期维修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民宅建筑施工合同3/3十、合同解除如果一方不按合同履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有权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并由过错方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十一、其他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法规、标准从严执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民宅建筑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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