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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负与开票加点分析一、企业税负控制原理由于增值税采用的计算方法是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因此,进项税额作为可抵扣的部分,对于纳税人实际纳税的多少产生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税法仅仅规定了部分用不可以抵扣的项目,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但这是不够的。如果每个企业都是以足够全部抵掉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来进行抵扣,我们可以想像一下,那时,代表国家行政执法的税务局将收不到任何来自增值方面的税收。假如企业购进材料或接受劳务等取得了100%的进项税额,税务局也不会让企业100%的全部抵扣掉,他们内部有一个相对于每个行业的税负率标准,这个标准在本行业中的每个企业都应该执行。这个标准就是所谓的税负率。所以,税负率事实上来源于税务对企业可抵扣税额的控制。税负(税收负担)指的是企业每销售100元应该缴纳的税收的合计。税负率(即:税收负担率)则指的是企业应交的税收与销售收入之间的比率关系,广义的税负率是指企业所有缴纳的税收与销售收入之间的比率关系,而一般所说的税负率则单指增值税与销售收入之间的比率关系。由于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可以购进材料所取得的进项税额来抵扣的。所以,准确地计算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让我们最大限度的提高抵扣比率,减少企业负担。一、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不含税销售收入=含税销售收入÷(1+税率)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税率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二、增值税税率的计算:增值税税负率是应纳税额与销售收入之间的比率关系,其用公式表达为:增值税税负率=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100%上面的公式可以演变为:增值税税负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100%三、税负控制:我们已经知道,税负率是税务局给我们的一个比率,它是已知的;在日常的工作中,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也是已知的。因此,增值税税负的控制,事实上就是控制取得进项税额发票的多少,或者你虽然取得了很多的发票,但是只可以抵扣多少。现以“服装”为例,征税税率为17%,税负率为3.4%。来计算并控制进项的取得情况。(1)计算购进取得的进项金额占销售的比例:应缴纳的税额占征税率的比率为:3.4%÷17%=20%。也就是说,企业每销售100元,应该有20元要全额征税。(2)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占征税率的比率为:(17%-3.4%)÷17%=80%(即100%-20%)。也就是说,企业每销售100元,可抵扣80元的购进原材料或接受劳务的金额。因此,企业应当以销售收入的80%取得进项发票,并参与抵扣。其他企业不同的税负也可以根据以上的算法计算出应取得的进项税额。2、多取得的进项如何处理?由于取得防伪开票系统可以在90天内参与抵扣,因此多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先不参与抵扣,而在不超过90天的时间内参与抵扣。将这部份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当月账务处理为:借:库存商品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下月抵扣时账务处理为: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二、税负与开票加点的案例案例一:有很多做工业或商业企业账的朋友发生过这样的情况,销售时,开始报的价是不含税的,后来收款了,对方要求提供发票,要求开增值税票,但是对方不原意承担17点的税,只能在开始报的不含税价上面加点,但要加几个点才划算,企业才不亏呢?下面分析一下这个问题!.首先说明一下,因为开始报的价只是口头形式报的,最后签销售合同是以开始报的价加上后面加的税金组成了产品的含税价。而产品的售价是以签定合同的价格为准的。但是不开票、不申报收入是违法的,是偷税漏税的行为。现在我来举例说明:假如某企业全年的增值税的累计税负为4点,这里只说一般的企业。现销售A产品不含税价为10元/PCS,购进商品时开17点的票在不含税价基础上加收6点税金。那么求销售出去时,开17点的税票,收取几个点税金企业才不亏。(这里的税率为一般纳税人17点的税)解:根据不含税价计算出企业的应交的销项税=(10*1.17)-10=1.7元,根据税负计算出企业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10*.04=0.4元(这个是交给国税的金额),根据销项税额和应交未交增值税计算出进项税=1.7-0.4=1.3元,根据进项税额计算出购进商品的不含税金额=1.3/0.17=7.64元,根据不含税价算出企业支付给供应商的税金=7.64*0.06=0.45元,则,企业从购进到销售共支付税金=0.45元(为支付给供应商的税金)+0.4元(上交给国家的增值税)=0.95元。以上是整个从采购到销售所支付的合计为0.95元,那么要想企业不亏税金,需要收客户的税金应在0.95元以上,考虑到销售产品会引起其他税费的增加,调整为0.95*(1+0.08)=1.026元,那么企业收取税点应在1.026/10=0.1026以上,得出得结果是如果企业的税负是4点的话,应收客户的税点在10点以上。这里说一下为什么有的收4个点就行了,可能是只考虑到企业的税负,没有考虑到其为购进商品时企业所支付的税金。(要么其报价中的商品是按含税金额算的)。为什么有的只收2个点呢,这多半是贸易公司,其税负低,往往其进项大于销售项,还有其中有出口的,因为出口是免税的。所以造成进项多,而其中一部分是不能退税的,所以把这部分用销售冲销。开票加税点不同,是对方的业务不同决定的,税点低的一般是销售收款大部分是现金,对方不要票,这样进项大,但是不能老不缴税,这样税点少些,可以用少税点开的发票抵实际销售收入,既少缴税,又有新钱入帐。虽然税点不同,但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的,就可以抵扣17%的税。案例二:有个关于增值税开票加点的问题要确认一下:我司跟甲公司发生业务联系,我司向甲公司供货额为10000元(不含税),后收款时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司要求是开票加8点,即收回税点800元,那么我司开给甲公司的税票上金额应该是多少(含税金额应该为多少)?原则:不含税金额和加几个点的税额,这是在和购货方商谈交易价格,至于应怎样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我觉得应该是收多少元的款开多少元票,含税金额应该为实际收款金额。1、因为对方一开始不要票,所以是10000元,以后又想要专票了,就让对方给你补了800元的税款,至于800元,如果是现金形式,可以不用上帐。收款开票时:借:现金1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8547.11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1452.992、如果走的是银行存款,则需要上帐,借:银行存款10800贷:主营业务收入9230.77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1569.233、如果已经挂账,计入往来,涉及调整账目的应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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