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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模式与价格出租车的经营模式定义:巡游出租车客运企业的经营模式是指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企业采取何种形式进行经营,其实质是对经营企业和出租车驾驶员的责、权、利关系的描述。换言之,企业的经营模式,就是企业赚钱的方式——企业如何将自己所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有效组合,从而使得企业价值不断增长以达到盈利的目的我国巡游出租车经营模式的定义在美国,由于政府实行出租车特许经营制度,使得出租车牌照成为稀有资源而价格不菲。纽约市目前大约拥有13000张出租车牌照,分为黄色和绿色。黄色出租车牌照拍卖的成交价格高达80万~100万美元,数百家持有出租车牌照和营业执照的公司经营着约70%的黄色出租车。出租车经营虽然分独立车主和公司车队两种,但却都要上交“份子钱”,在纽约叫“车库费”,目前为每天90~120美元不等。只拥有一辆出租车的人称为独立车主,如果没有车库,每天也要交100美元左右车库费。在纽约市为出租车司机提供权益保护的是工会,司机只要加入工会,不仅各种交通罚单有减免,一旦发生严重违章被抓,该工会还提供律师、代付保释金保释等帮助,肇事司机甚至可以享有免于出席交通法庭的权利。如果司机被乘客投诉,罚单的上限只有150美元,在乘客没有出席听证会的情况下,司机还将获得额外50美元的减免。国外出租车的经营模式美国在法国巴黎,出租汽车司机的身份主要分为个体司机、薪酬司机、公司司机和股份司机等4类。个体司机拥有独立的出租汽车经营权,这类司机的准入标准也很高,而且需要自己购买价格10万欧元左右的运营牌照。薪酬司机则是像巴士司机那样全面受雇于出租汽车公司,他们需要每天上交所有的运营收入,由公司发放固定工资和一定量的业务提成。公司司机需要上交高额“份子钱”,对他们来说,拉的活儿越多收入越高。股份司机则是以自己的车子入股的,其对车辆拥有全部产权,但由于租用了出租汽车公司的牌照,他们需要上交一定数量的牌照费以及其他费用。他们类似于挂靠在公司名下,独自承包车辆。法国为防止出租车司机疲劳驾驶,规定公司司机每天工作不得超过10小时,个体司机不得超过11小时,并在每辆出租车内安装类似“黑匣子”之类的设备对司机进行监督,如果司机超过时间限制将会受到严厉处罚。国外出租车的经营模式法国在以个体经营为主要模式的英国,出租车牌照的发放由政府统一管理,但并不做总量限制,任何有相关资质的个人都可以申请牌照。政府的规制主要体现在对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实行严格的考试和审查上。考试内容包括所在城市的历史文化知识、城区与郊区的道路交通网络、汽车驾驶技术等。在通过这些考试之后,政府还要对申请者进行严格的体检和个人经历、性格方面的审查,在证明身体健康并无犯罪记录以后,才会发给申请者营业执照。例如,在伦敦申请做一名出租车司机,需要通过“伦敦知识”考试,应考者必须把市中心10公里范围内2.5万条街道的名字和路边建筑烂熟于心,才能有望通过传说中世界上难度最高的伦敦出租车司机考试。考试合格的司机,除得到驾驶证外,还有一枚徽章。徽章分为绿、黄两种颜色。伦敦交通管理当局把伦敦划分为16个区域,持绿徽章者可以去伦敦城内的任何地点拉客,持黄徽章者只能在某一个固定区域内载客。由于大多是个体户经营,所以不存在所谓的“份子钱”,车主大多也就是司机。国外出租车的经营模式英国澳大利亚除了维多利亚州实行出租车固定价格制外,其他地方均实行最高限价制。澳大利亚由于很多人开私家车或乘坐公共交通,所以出租汽车司机收入并不高,但他们不用交给公司“份子钱”。大部分司机和出租汽车公司之间的分成比例是50∶50,收入是每天结算的,出租车公司收取50%费用之后,会负责所有的开销,包括加油费用、车辆维修费用、通讯费用和保险费用等,而出租汽车司机只需要向政府缴纳自己的个人所得税即可国外出租车的经营模式澳大利亚在日本东京,出租车的运营所有权分布在出租车公司和个人手中。尽管个人可以申请出租车牌照,但高标准的准入条件让绝大多数司机望而止步。根据日本相关规定,个人如想自行运营出租车,必须拥有出租车或巴士驾驶经验10年以上,且在自己希望运营的区域内拥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还要5年无事故、3年内无违章。此后还要通过多轮严苛的考试才能正式上路。目前,日本由个人运营的出租车约占出租车总数的16.8%。隶属于出租车公司的运营汽车,其购买、油费、保养、停车等费用均由公司方面承担。按照政府规定,出租车司机每月无需向公司缴纳固定的“份子钱”,只需按一定比例上交每月收入。这意味着多挣多交,少挣少交,司机们不用担心因生意不好挣不够“份子钱”而亏本。各出租汽车公司要求司机缴纳运营收入的比例各有不同,在42%~55%之间。除了运送乘客的收入,出租车公司的正式司机每月还有固定工资国外出租车的经营模式日本建国初期至70年代中期,城市巡游出租车尚不发达,在一个城市里,巡游出租车基本处于独家经营的状态。在计划经济的大气候下,企业既无竞争对手,也不用担心企业因经营不善而造成弓损,企业的主要任务就是管好车、带好人,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计划,企业的发展依靠上级的投资拨款,经营管理似有实无,长期处于封闭固化、停滞不前的局面。70年代后期,巡游出租车行业有了一定的发展,打破了独家经营的局面。特别是1976年之后,巡游出租车行业开始打破平均主义,企业的领导开始重视企业经营管理。他们总结了前人企业管理的经验,结合当时的市场情况,逐步树立了经营观念,率先试行了“超额计奖制”。其基本特征是,只要上班,工资、津贴照拿,奖金仅用于对超额劳动成果的奖励。由于当时奖金是定制的,所以这个用于调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积极性的经济杠杆比较弱,十分乏力。我国巡游出租车经营模式发展历程80年代中期,国家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政策,企业开始被政府推向市场。80年代后期,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执行,对巡游出租车的需求迅速增长。在“多家经营,统一管理”的方针指引下,巡游出租车出现了企业、个体一起上的多家经营的新形势。这一时期采用的经营模式主要有:联营,承包经营等。进入90年代初期,我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巡游出租车市场机制也正在逐步形成和完善。此段时期的主要经营模式有挂靠经营,承包经营等。随着社会的进步,行业的发展和客运市场的变化,城市巡游出租车经营模式是不断地健全、完善、向前发展的。目前针对巡游出租车市场特点,经过多年的经营管理机制改革,我国巡游出租车行业主要形成了:挂靠、承包经营模式(北京模式),个体经营模式(温州模式),公车公营模式(上海模式)。我国城市巡游出租车行业的经营模式从开始发展到现在,不断在进行改革,也不断在进步。我国巡游出租车经营模式发展历程2016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指出:巡游出租车经营模式的相关法规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城市人民政府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优化城市交通结构。要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品质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要根据大中小城市特点、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和出租汽车发展定位,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2016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指出:巡游出租车经营模式的相关法规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不得再实行无期限制;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现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科学制定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对经营权期限届满或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2016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指出:巡游出租车经营模式的相关法规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巡游车经营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经营,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务功能,方便公众乘车。鼓励个体经营者共同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实行组织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鼓励经营者加强品牌建设,主动公开服务标准和质量承诺,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供高品质服务。按照经营权、投资主体和管理权三个方面进行分类,我国巡游出租车行业现行的经营模式主要有:承包经营模式(租赁经营模式)、挂靠经营模式、个体经营模式和公车公营模式(直营模式)4种。我国巡游出租车经营模式的类型3承包经营,即车辆产权、经营权均属巡游出租车公司所有,或车辆产权属司机所有,但经营权仍属于巡游出租车公司,承租人通过承包租赁方式开展经营,并向巡游出租车公司上缴承包费、经营使用费等费用(即通常所说的“车份钱”)可以分为下面几个形式:A.由巡游出租车公司出资购买巡游出租车辆,进而无偿获得的特许经营权,与司机签订相关合同,将车辆承包给司机;司机先缴纳一笔“风险抵押金”,然后按时间段向在此模式下,巡游出租车公司同时拥有产权和经营权,这种模式通常被称为全额风险承包。B.公司借转换经营体制之机,在不投资的情况下,利用车辆更新或续签合同,通过交纳高额“首期承包金”的方式把行业的投资主体从司机换成公司,产权和经营权都归公司所有,而车主作为车辆的真正购买者,却不享有产权,只通过交纳承包金获得营运权,这种模式通常被称为有限责任承包。C.公司首先通过竞价,以高价拍得公司投入全部购车费用,承包司机承担的费用包括两部分:一是应先按合同缴纳一定的承包押金,二是交纳每月的费用,包括承包费、税费、规费和车辆检测费等。D.公司获得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后祖给司机,由司机全额出资购车,每月向公司缴纳各种税费。我国巡游出租车经营模式的类型承包经营挂靠经营,即车辆产权、经营权均归车主个人持有,但挂靠在巡游出租车公司名下。车主定期向挂靠公司缴纳一定的服务费,巡游出租车公司主要为车主提供代缴各种税费、组织相关培训、协助开展车辆年检等服务。在这种模式下,司机与公司形成了挂靠关系,公司基本无偿获得政府的特许经营权,司机全额投资购车或购买公司加价转卖的车辆后再拿公司的经营权运营。在经营期内,司机拥有车辆产权,一切经营费用都由司机自己打理,并按月向公司和国家上交管理费和各项税收.我国巡游出租车经营模式的类型挂靠经营个体经营即车辆产权、经营权均归车主个人持有,车主以个体为单位开展运营,并按规定缴纳各种规费。其表现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个体经营模式下,经营权、产权、运营权相对统一,与巡游出租车交通的流动性和提供服务的独立性的特点相适应,坚持了让利于民的原则,保护了司机的合法权益,并为巡游出租车行业带来了公平和效率。由巡游出租车交通自身的特点分析,巡游出租车业比较适合个体经营。因为驾驶巡游出租车属于个体劳动性质,而且这个行业不需要高新技术投入,也不需要巨额资金的运作。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有专家认为把牌照发给个人更有利管理,巡游出租车市场最终应形成自由进入,进而形成同业工会。巡游出租车司机通过工会保障其合法权益。这对司机的素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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