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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院级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2006-2010)一、总则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本内容,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精品课程建设是教育部“高等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院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目标。其目的在于: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切实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03]31号)文件精神,提高课程质量,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我院将以建设精品课程为契机,有计划、有重点、循序渐进地开展课程建设,以提高我院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现根据我院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二、建设规划(一)指导思想1、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培养掌握系统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高层次,高起点,高素质”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又有利于职业能力的培养。2、精品课程建设要综合专业、教师队伍、教材、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教学环节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协调发展,整体推进。3、精品课程建设要集教学名师、精品教材、教学改革成果于一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交流与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课程教学的质量。4、精品课程重点体现“精”,即内容精当,教艺精湛。在抓好学院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立起以学院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和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为主的课程建设体系和良性发展机制。(二)建设目标各系(部)应积极做好所属专业的优秀课程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学院组织立项规划建设院级、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总体目标是:建设一批从课程内容到教学方法上都能充分体现高职特色的、体现基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应用型”教学模式的示范性课程。到2010年,学院规划最少建成20门院级精品课程,争取建成3至4门省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具体计划:起步阶段,学院每年规划建设2至3门院级精品课程;从2008年起,每个办学已三年的专业每学年应申报一门院级精品课程建设。具体安排如下: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3门2-3门3-4门4-6门4-6门力争2007年建设省级精品课程1~2门,以后逐年增加,并在此基础上建设国家级精品课程。(三)建设内容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学设施,一流的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在建设精品课程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内涵建设:1、教师队伍方面:逐步形成一支以主讲教师负责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并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同时,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参与精品课程建设。要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师资培养培训计划,形成促进教师积极向上、不断学习的激励机制;向社会招聘和引进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第一线的技术人员到校任教,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优化师资队伍结构。2、教学内容方面:要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具有经典性,先进性和科学性,在保证必要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及时反映高职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应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特别要根据本区域具体情况,编制合适的补充教材和实训指导性教材,以培养学生职业技能。3、教学方法方面:要根据课程特点和实际需要,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教学方法,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应尽可能使用网络进行教学和管理,相关的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性教学大纲、教学设计、电子教案、习题库、案例库(素材库)、实验指导书、技能考核标准及实施方案、参考文献目录、网络课件等要尽可能上校园网并免费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并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4、教材建设方面:精品课程应注重教材的选用质量,提倡选用系列化的、国家级高职高专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教材应以突出实践性教学为中心,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5、教学设施方面:要高度重视实验、实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和配套实训基地建设,重视实践性教学大纲的制定,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体现专业的特色和水平。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大力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和应用型实验课程,鼓励学生参与科技创作活动。6、教学管理方面:建立科学高效、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建立健全精品课程评价体系,建立教师评教、学生评教制度,促使精品课程建设不断发展。三、实施方案(一)申报与立项1、申报立项的范围申报的课程应是建设基础较好,已连续开设三年以上的、学生受益面较广的高职各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2、申报立项的条件(1)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并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2)申报的课程应有一个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教师梯队。(3)教学条件较好,教学建设和改革有特色和成效显著的课程,包括:优秀教材使用,参考图书,教学管理,实验室与教学设备,教学态度,教学方法与技巧,考试制度与题库建设,实践性技能考核标准,并尽可能与职业资格考证相联系。(4)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经上网或经过努力能够达到上网条件。3、申报立项的程序(1)课程负责人填写《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并提供可供上网的相关教学电子媒体。(2)申报课程所在系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上报教务处。(3)申报时间:每年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4)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对申报课程进行审定,对审定通过的材料经7天挂网公示,如无异议,由院领导办公会批准后正式立项。(二)运行与管理1、各系部应高度重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做好精品课程的论证和申报工作,尤其要选好课程建设负责人,并为课程建设工作创造有利条件。2、院级精品课程建设实行“项目管理”的模式,即课程负责人全面负责建设工作,责权利三者相结合。(1)学院相关部门与课程负责人签订精品课程建设责任书,课程负责人对课程建设工作要有明确的构想,要按照精品课程建设责任书中制订的建设目标、内容、日程安排、经费使用计划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如期完成。(2)课程负责人要把握好课程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建设小组的集体智慧和力量,组织建设队伍有效地开展工作。(3)精品课程验收后,课程负责人应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情况、教学大纲、教材(统编教材、自编教材、实训教材)、教案、习题库、教学参考书、实践性技能考核标准等课程资源上交,并通过学院“精品课程网站”开放共享。3、教务处要做好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协调监督及中期检查和验收评审等工作。4、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做好精品课程建设的技术支持工作,一方面要指定专人来负责精品课程相关内容的上传和网络维护等工作,另一方面要指定人员协助课程负责人完成多媒体课件的制作。5、院级精品课程通过验收即为结题,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可申请延期结题,对于届时无故不参加结题或仍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学院将取消课程负责人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追回建设经费。6、课程负责人应做好通过验收后的后续建设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及时充实、更新、提升课程建设成果,不断提高课程质量,每年充实、更新内容应不低于20%。7、学院组织对课程进行年度检查,年检不合格的课程,将被取消院级精品课程称号。(三)中期检查与验收1、教务处及各系部应对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进行中期检查。检查通过后,学院继续拨付建设专项经费。对建设效果较差的,要求其限期改进,直至取消建设项目。建设期满后,教务处对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进行鉴定验收。2、中期检查程序(1)每年9月底,各课程负责人认真填写“课程建设工作年度自查报告书”并提供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2)教务处于每年10月份委托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中的2至3位成员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意见报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审核同意后,决定建设项目是否继续进行。3、鉴定验收程序(1)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期一般为一年,建设期满后,由教务处组织鉴定验收。通过鉴定验收的课程,享有“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称号,并颁发证书。(2)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建设目标、内容、实施计划、经费使用等方面情况进行总结,整理好全部资料、数据及实物等第一手材料。(3)课程负责人在自查基础上,根据《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撰写课程建设自评报告上交教务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3月初。(4)教务处于每年3月份委托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中的4至5位成员,按照《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鉴定验收,并提出鉴定意见。鉴定意见经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决定是否验收通过。(四)资助与奖励1、学院设立精品课程建设专项经费,对获准立项建设的院级精品课程项目一般支持6000元的建设经费。推荐省级精品课程一般支持2万元。获得推荐国家级精品课程一般支持5万元。以上经费均包含奖励金费用。2、学院在教材建设、CAI课件建设、教学实验室项目等方面优先考虑精品课程建设的需要。3、精品课程的核心成员在晋升或聘任高一级教师技术职务时,其精品课程建设成果可作为重要的教学成果。4、课程建设的成果可作为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奖和优秀老师的重要内容。四、附则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本文标题:院级精品课程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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