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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759971162018年市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201X/X/XX2018年某市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和省、市农产品监督抽检相关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任务2018年我区落实县级农产品抽检任务至少完成105批次。(一)抽样对象:区农技中心对全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按每月实施的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谷物等农产品。检验项目主要为农药残留;(二)抽样时间和频次:区局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原则上每工作月至少抽检13批次(全年任务按8个月分解),全年不少于105批次。二、责任分工十堰农技中心成立农产品检验检测站,负责安排农产品抽检工作,安排专人和食药监管局对接,乡镇农技中心协助完成抽检。区农技中心安排人员开展本辖区的农产品抽样工作,并负责本辖区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协调市执法大队办理不合格(问题)食品案件查处的督办工作;负责区抽和农产品抽检信息的公布和汇总上报工作。三、组织实施(一)抽样检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抽样过程严格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检验人员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承检机构对于不合格样品必须进行复核,确保[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2018年市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农产品免税政策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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