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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经营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经营管理本章分五节来讲述:一、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三、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审批制度四、危险化学品储分类存的安全要求五、储存危险化学品装置的安全评价第一节、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经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70号国际公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第一节、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标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l99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l7916-l999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1990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19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第一节、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化学品安全资料表第l部分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7519.1-1998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1987剧毒物品品名表GA58-1993第一节、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第二节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分类2.1、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条例》第三条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品种管理范围:《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七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以及腐蚀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仓库建筑要求及养护技术要求将危险化学品又可归为三类: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火灾危险性物品);毒害性商品;腐蚀性商品。第二节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分类2.2、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易燃易爆性商品)在储存过程中按照对危险化学品的养护的技术要求归类为易燃易爆性商品的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二节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在储存过程中按照危险化学品储存火灾危险性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归类分为五类:(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部分〉)甲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乙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丙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2点:丁类:难燃烧物品戊类:非燃烧物品第二节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分类甲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⑴闪点28℃的液体。如:丙酮闪点-20℃、乙醇闪点12℃。⑵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如:爆炸下限10%的气体丁烷爆炸下限是1.9%、甲烷爆炸下限是5.0%、;固体物质碳化钙(电石)遇到水发生反应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乙炔(电石气),乙炔的爆炸极限是2.8-81%。⑶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如:硝化棉、黄磷。第二节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分类⑷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金属钠、金属钾⑸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如:氯酸钾、氯酸钠⑹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如五硫化磷、三硫化磷等第二节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乙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⑴闪点≥28℃至60℃的液体。松节油闪点35℃、异丁醇闪点28℃⑵爆炸下限≥10%的气体。如:氨气、液氨等⑶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如:重铬酸钠、铬酸钾⑷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如:硫磺、工业萘⑸助燃气体。如:氧气⑹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燃的物品第二节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丙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2点:⑴闪点≥60℃的液体。糠醛闪点75℃、环己酮闪点63.9℃、苯胺闪点70℃。⑵可燃固体。天然橡胶及其制品。丁类:难燃烧物品戊类:非燃烧物品第二节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分类2.3、储存毒害性商品的分类毒害品按毒性大小划分的标准是:一级毒害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mg/kg,液体LD50≤200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200mg/kg;粉尘、烟雾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2mg/L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200ml/m3。一级毒害品又分为:一级无机毒害品如氰化钾;三氧化(二)砷等;一级有机毒害品如有机磷、硫的化合物(农药)等。第二节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凡是一级毒害品都属于剧毒品二级毒害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500mg/kg,液体LD50>200-2000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200-1000mg/kg;粉尘、烟雾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2-10mg/L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200-1000ml/m3。二级毒害品:二级无机毒害品。如汞、铅、钡、氟的化合物等。二级有机毒害品。如二苯汞等。第二节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分类第二节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分类2.4储存腐蚀性商品的分类按腐蚀性强度和化学组成可分为酸性腐蚀品:一级酸性腐蚀品、二级酸性腐蚀品碱性腐蚀品:一级碱性腐蚀品、二级碱性腐蚀品其他腐蚀品:一级其他腐蚀品、二级其他腐蚀品第二节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一级腐蚀品:能使动物皮肤在3min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能在3-60min出现可见坏死现象的同时产生有毒蒸气。一级无机酸性腐蚀品。如硝酸、硫酸、五氯化磷、二氯化硫等。一级有机酸性腐蚀品。如甲酸、氯乙酰氯等。一级无机碱性腐蚀品。如氢氧化钠、硫化钠等。一级有机碱性腐蚀品。如乙醇钠、二丁胺等。一级其他腐蚀品。如苯酚钠、氟化铬等。第二节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二级腐蚀品:能使动物皮肤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在55℃时对钢或铝的表面年腐蚀率超过6.25mm的物品。二级无机酸性腐蚀品。如正磷酸、四溴化锡等。二级有机酸性腐蚀品。如冰醋酸、醋酸酐等。二级碱性腐蚀品。如氧化钙、二环己胺等。二级其他腐蚀品。如次氯酸钠溶液等。第三节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审批制度3.1、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审批制度《条例》在第二章中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的各环节的安全管理作了规定,并明确了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本节分三方面讲述:1.危险化学品储存的规划2.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审批条件3.申请和审批程序第三节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审批制度3.1.1、危险化学品储存的规划《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第三节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审批制度规划的原则是:1.《条例》指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在编制总体规划时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安排。2.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3.地点的选择:遵照《条例》第十条之规定条例第十条规定明确: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监督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顿;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三节、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审批制度3.1.2、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审批条件《条例》第八条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2.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3.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三节、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审批制度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主要包括:⑴建筑物⑵储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⑶储存场所的电气安装⑷储存场所通风或湿度调节⑸禁配要求⑹储存方式⑺安全设施、设备⑻报警装置第三节、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审批制度⑴建筑物:GB15603-1995《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中对储存场所要求是:储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它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GB18265-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明确仓储建筑结构的要求是: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筑屋架应根据所存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和危险等级采用木结构、钢结构或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砌砖墙、石墙、混凝土墙及钢筋混凝土墙。库房门应为铁门或木质外包铁皮,采用外开式。设置高侧窗(剧毒物品仓库的窗户应加设铁护栏)。第三节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审批制度毒害性、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易燃易爆性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爆炸品应储存于一级轻顶耐火建筑内,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应储存于一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⑵储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⑶储存场所的电气安装要符合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储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够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避雷设备要实现有效覆盖)。⑷储存场所通风或湿度调节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储存危险化学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第三节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审批制度⑸禁配要求。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禁忌物料是指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禁忌物料配置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⑹储存方式: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必须具备适合储存方式的设施。隔离储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储存方式隔开储存:在同一建筑物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禁忌物料分开的储存方式。分离储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的外部区域内的储存方式。第三节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审批制度第三节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审批制度⑺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⑻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第三节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审批制度2.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明确仓储地点设置标准:⑴危险化学品仓库按其使用性质和经营规模分为三种类型:大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大于9000平方米);中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在550-9000平方米之间);小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小于550平方米)。⑵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选址在远离市区和居民区的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方向和河流下游的地域。第三节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审批制度⑶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米。⑷大中型危险
本文标题: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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