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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共12页当前第页1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07〕2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政府组织省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陕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紧迫任务。去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节能减排指标,强化监督管理,扭转了能耗逐年上升趋势,基本实现了年初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今后工作打下了较好基础。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管理不够到位、执法监管不够有力等问题,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还存在扩张的内在冲动,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为此,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全面实现,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陕西省人民政府二○○七年七月二十六陕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一、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到201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48吨标准煤下降到1.18吨标准煤,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分别比“十五”末削减12%和10.1%。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92.2万吨减少到81.1万吨,化学需氧量由35.05万吨减少到31.5万吨;全省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采取多种措施,“关小上大”、优化容量,提高门槛、注重质量,引进科技、加大投入,完善法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提高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两个约束性指标,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共12页当前第页2二、大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三)加快调整区域经济结构。按照“关中率先发展、陕北跨越发展、陕南突破发展”的区域发展战略,加快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具有陕西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关中要重点发展能耗低、污染小的先进制造业,提升航空航天、输变电设备、数控机床、汽车等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建成国家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陕北要全面加快“三个转化”步伐,切实抓好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形成大型化、国际化、可持续发展的能源化工基地。陕南要做大做强现代中药、绿色农产品、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力争成为全省新的经济增长区。(四)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和集中度,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尽快建立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城市规划和水资源论证等规定和要求)。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五)加快淘汰水泥、电力、钢铁、焦炭、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坚持“关小上大”并重、“关小先行”原则,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约932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约20.6万吨。今年实现节能约397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约8.4万吨(详见附件1)。一是抓好水泥行业“关小上大”工作。到2010年,全省重点淘汰落后水泥产能800万吨,水泥总产量由2005年的1972万吨增加到4000万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产量占70%以上。在水泥产量翻番的情况下,能耗增加211万吨,相对节能约7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1.2万吨。各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上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按期关闭落后产能。省发展改革委每年要向社会公布淘汰企业名单和各地执行情况,对完不成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任务的市、县、区将严格实行问责制。二是抓好火电行业“上大压小”工作。按照国家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工作部署和我省实施方案,“十一五”期间关停大唐陕西发电等3家公司110.1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实现年节约原煤约117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9万吨。对不能完成关停任务的地方和企业,暂不安排电源项目发展规划。对小火电机组较多的榆林、渭南两市要加大核查力度,属关停范围的一律纳入关停计划。到2010年,全省火电装机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达到1820万千瓦,平均供电煤耗由2005年的370克标准煤/千瓦时降到320克标准煤/千瓦时。在电力装机容量翻番的情况下,能源消耗比2005年增加1564万吨标准煤,相对节能约538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16万吨。今年,完成40.3万千瓦关停任务,加快建设已核准的大唐灞桥热电厂“上大压小”项目。三是抓好钢铁行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十一五”期间,淘汰298万吨落后炼铁能力和88万吨落后炼钢能力,可节能124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1万吨。今年,淘汰落后炼铁能力128万吨、炼钢能力88万吨。各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落实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执行土地、信贷、环保等法律制度和差别电价政策,扶优汰劣,推进重组,实现关停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目标任务。四是抓好焦炭、铁合金、电石行业的关停整顿。抓紧做好“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总量计划和年度安排方案,加快甄别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检查力度,严格准入门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控制新增产能。对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土地管理部门不予提供土地,电力企业不予供电,环保部门不予办理环评手续。到2010年,三个行业比2005年实现节能约638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共12页当前第页3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9.6万吨。其中,焦炭行业节能614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8.5万吨;电石行业节能18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0.7万吨;铁合金行业节能7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0.4万吨。(六)构建节能减排型的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旅游业和文化产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发展会展、服务外包和信息咨询等产业。加快发展文物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乡村旅游等,开发培育国内外驰名的旅游产品和品牌。以广播影视业、新闻出版业和文化娱乐业等为重点,着力培育文化产业。(七)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抓紧出台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推进水电、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太阳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加强资源调查评价。“十一五”期间水电、风能、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27万千瓦,形成节约359万吨标准煤的能力。新增农村沼气用户50万户,积极推广省柴节煤灶。今年着重抓好陕南的汉江蜀河、旬阳水电站建设,关中的周至、富平秸秆发电项目,陕北的靖边风力发电工程。抓紧石油替代品生产和应用的前期工作,推进煤炭间接液化、甲醇制烯烃等大型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和技术储备,把陕西建成全国重要的石油替代品生产基地。大力推进煤炭洗选加工等清洁高效利用。三、集中力量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八)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主要是:建材、化工、有色、钢铁、焦炭、石油石化等重点耗能行业的余热、余气、余压利用和能量系统优化工程。水泥企业要抓好低温余热利用,日产2000吨以上熟料水泥的既有生产线,必须在2008年前实现低温余热利用,新建、扩建日产2000吨以上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报告必须包括低温余热利用内容,否则项目不予核准。今年要抓紧建设声威等4家水泥公司余热发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焦炭、钢铁企业,2008年前必须回收利用焦炉、高炉和转炉煤气。认真实施陕化、旬阳大地复肥2个能量系统优化工程。积极推进灞桥电厂、渭河电厂等热电联产工程的建设和前期工作。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2个,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0万平方米。(九)加大重点流域和城市水污染治理力度。加大渭河流域、汉丹江流域工业污水防治力度。对造纸、果汁、冶金、化工、纺织、印染、皂素等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减排化学需氧量和水循环利用工程。今年,抓好无脱墨造纸企业“零排放”工艺和皂素加工企业清洁生产工艺的推广,完成17家化学、半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的转产工作,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3.5万吨。按照“政府建网、企业建厂、居民付费、政府监管”的原则,加大县级以上城镇水污染的防治力度。各市、县、区要尽快制订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中水回用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加快城市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和改造,新建污水处理厂107座。到2010年,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258万吨、中水日利用能力88万吨,形成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25万吨左右,全省实现县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的目标。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十)推进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新建燃煤电厂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逐步建设脱氮设施。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完成“十一五”期间我省17台装机容量为472万千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共12页当前第页4瓦火电机组的脱硫工程,实现减排二氧化硫约20万吨的目标。今年,重点完成秦岭发电公司、渭河发电公司、蒲城发电公司、韩城第二发电公司脱硫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十一)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省、市政府安排必要的引导资金予以支持。各市、县、区政府承担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主体责任,要积极争取国家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污染治理保证金制度,促使企业担负污染治理的主要责任。省政府将加大对渭河、汉丹江流域内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的支持,各市、县、区政府要落实好配套资金。加快建立城市垃圾、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四、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十二)全面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重点抓好第一批确定的杨凌示范区、西安经济开发区、韩城龙门生态工业示范区、神木锦界工业园区、宝鸡高新开发区等5个循环经济生态示范园区和20个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建设,支持一批重点项目,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今年全面完成第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实施方案,启动第二批试点,增加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各市(区)及企业要抓紧做好省级试点单位推荐工作和第二批国家级试点单位的申报工作。加快制订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十三)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加快对火电、化工、纺织、造纸等高取水行业进行节水改造,在关中、陕北新建电力、化工等项目中推广使用空冷技术,逐步淘汰耗水大的落后设备,到201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开展行业用水定额修订工作。推进农业节水,“十一五”期间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在城市强制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形成良好的节水习惯。开展水权分配和水权转让工作,抓好石头河水权分配、转让试点。(十四)着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按照国家“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推进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和冶金、化工、电力等工业废渣的综合利用,加快煤层气、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发电、供气项目建设,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以及秸秆气化、固体成型、发电技术。“十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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