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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费员星级业务考试复习资料含站级管理人员、稽查人员、监控人员等收费系统人员业务考试)第一部分:指挥部规章制度违纪处理分为通报批评、警告、留用察看(降职或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四个等级。降职或撤职处理只适用于副站长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2.《绵广高速公路收费系统人员违纪处理办法》中规定,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是指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达2000元以上。3.个人侵占车辆通行费或其它收入,除退还赃款、解除劳动合同外,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收费员星级定量考核及评定办法》中规定,病假一班次扣2分;事假一班次扣3分;超额换班一班次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旷工一个班次扣10分。5.收费员的星评定量考核工作量包括:(1)入口收卡数、(2)出口收卡数、(3)收费金额、(4)车道上班时间。6.《收费员星级定量考核及评定办法》中规定,发生服务投诉经查实的,每次扣5分,造成社会严重影响的扣20分。7.《收费员星级定量考核及评定办法》中规定,出口纠正或发现换顶卡车、U型车(不含施工车辆)、甩挂等逃费车的每车次加1分。8.三星级收费员的年度星级考核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09年三星级收费员的比例由08年的18%提高到20%,从高到低评定。9.绵广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实行指挥部、管理所、收费站三级管理体系。10.票据包括由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监章印制的绵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定额票据、微机票据,以及经川高公司批准的应急通行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印制、仿造、变造票据。11.定额票据和应急通行券由收费站票管员集中保管,以备应急之用。12.通行费票据必须按票据从小到大的顺序使用,不得跳号使用。13.票据出现重号、缺号、白票、号码错乱等必须全本停止使用,并立即报告票管员(值班站长、班长)后按相关规定处理。14.微机票据以班为单位领用,并随班移交。15.收费员对客户遗弃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立即投入废票回收箱,由收费站回收并销毁,站长、班长、稽查等有关人员监销,并做好销毁记录。16.定额票溢出售出无长款记录按侵占(贪污)通行费处理。17.截留、挪用、侵占(贪污)通行费,或其它收入者,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18.违反规定,放人情车、更改车情和车型、货车加轴或减轻车货总重等方式不收、少收、漏收通行费及其它收入者;收钱不给合法票据、长款不及时上缴者,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19.一车发多张卡、无车刷卡、倒卖通行卡(通行券)或车辆通行费票据者,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20.偷盗票据、他人财物及设施设备、伪造票据等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者,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21.年度内目标量化考核扣分累计达40分,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22.人为造成票据被盗、丢失、毁损等损失,按损失票据金额或数量进行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的相关法律责任。23.微机票据采用同车道随班移交。24.收费员必须严格按微机系统操作程序使用微机票据,不得以其它纸张送入微机打印,发现使用非法票据视同出售废票处理。225.对已作报废处理的票据,禁止再次使用。26.收费员下班后,应到缴款室将车辆通行费交银行收款人员或站管理人员,再持《收费员缴款对账单》及交款单到监控室对账,若出现长款由站管理人员出据长款收据,短缺由责任人补齐后再确认对账。27.收费员对收费过程中产生的废票,要加盖“作废”章后立即投入废票回收箱。28.任何账薄或缴款(卡)单、对账单等记账凭证记录、书写发生错误时,不得涂改、挖补、刮擦或药水消除字迹,不准在原行内重新抄写,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横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清晰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29.车辆通行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日或每班通行费收入必须全额解缴银行通行费专户存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坐支和挪用,违者按侵占(贪污)通行费处理。30.车道收费备用金不缴存银行,备用金用于收取通行费时找零周转。31.收费员一律不许携带私款上岗。不得将通行费现金藏匿在文件、书报、衣袋、手袋等隐秘处,违者按侵占(贪污)通行费处理。32.收款时必须认真查验钞票真伪,收取的假钞由责任人负责赔偿。33.收费员下班后,必须及时全额上缴通行费,不得由他人代缴,更不得截留。34.车辆通行费交款必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在有安全保证的情况下办理,否则发生票款被抢、被盗,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35.联网收费IC卡包括车辆通行卡、系统操作卡(人员身份卡)、专用卡等。36.IC卡实行指挥部→管理所→收费站三级管理模式,层层建立《IC卡领、发结存台账》对IC卡进行管理。37.下班后,各车道收费员将入口剩余的通行卡和出口收回的通行卡交给班长,班长在《班次IC卡使用情况表》上统计后向站票管员统一解缴。38.出口收费员下班后,将本车道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现金向收款员解缴并填写《收费员缴款对账单》,然后到站监控室完成对帐后方能下班。39.应爱护和保管好IC卡,不得故意损毁。故意损毁或丢弃的由责任人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40.收费员不得将通行卡带离工作岗位,下班后不得截留通行卡。41.系统操作卡必须妥善保管,并不得带离收费站,岗位变动应交回。42.收费员和站管理人员应对《收费员缴款对账单》和《收费员当班卡票记录单》妥善保管,第一联由收费站装订存档,第二联由收费员本人保存。43.收费员在填写完《收费员缴款对账单》后,才能与站管理人员核对通行费金额和卡数量。44.车道上发生“未付”车时,收费员必须在授权卡使用记录本上详细记录发生的时间、车牌、车型、未付号、产生未付的原因、应收、已收及欠费金额等信息,且收费员和班长须同时签名。45.收费站出口车辆拥堵情况严重,经指挥部同意后,报省结算中心,除对一类川A、川O客车只输“川A、川O”地域标识外,其余一类客车可不输入车牌号,验正无误即可收费放行。46.备用金是指收费站收费员在出口收取车辆通行费时用于找补驾驶员的现金。47.备用金实行随班移交制度,下班之前,当班班长必须为接班班长准备充足的零钞备用金,交接班时应将备用金数量在交接班记录相应栏登记,班长监交。48.站备用金的责任人是值班站长,车道备用金的责任人是当班收费员。车道之间可以互换零钞,但不得相互借备用金。48.绵广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制度中规定,每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超过2小时视为旷工一天处理。49.绵广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制度中规定,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政治和业务学习、业务操练等集体活动按旷工处理。350.绵广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制度中规定,收费人员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按旷工处理。51.收费人员制服分春秋装、夏装和冬装三种。52.不同身份制服不准与便装、其它制式服装混淆,不准不同季节服装混穿。53.上班期间必须穿制服,下班应换回便装。54.制式服装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丢失、损坏、被盗等情况,经批准后可补发,但费用全部由负责人承担。55.应急收费机原则上放在亭内使用,放在安全岛上使用时须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使用人安全,不得随意摆放使用。56.《收费员星级定量考核及评定办法》中规定,普通话等级以二级乙等为标准,计10分,每高或低一级加或减1分。57.《收费员星级定量考核及评定办法》中规定,业务考试卷面满分为100分。业务考试实际得分为卷面得分×25%。58.《收费员星级定量考核及评定办法》中规定,在年度考核周期(12个月)内,参加月度考核6个月以上的才能参加本年度的星级评定。59.收费人员每月每人可换班1次(包括主动申请或同意他人申请),收费站、管理所严格审批,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按旷工处理。60.四川省成绵(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对单位员工的奖励分通报表扬、记功两种。61.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坚持优质文明服务,事迹突出者”由管理所予以通报表扬。62.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维护单位形象,为单位带来较大荣誉者”,由管理所予以通报表扬。63.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对业务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被采纳实施且有成效者”,由指挥部予以通报表扬。64.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获川高公司及以上单位表彰者”,由指挥部予以通报表扬。65.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对单位有特殊贡献,成为单位全体员工表率者”,由指挥部予以记功。66.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在改进营运和建设管理,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方面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取得重大成果者”,由指挥部予以记功。67.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管理所通报表扬一次发给奖金500元。68.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指挥部通报表扬一次发给奖金1000元。69.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记功一次发给奖金3000元。70.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单位对员工的惩处分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留用查看、解除劳动合同五种。71.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与服务对象争吵,造成不良影响且负有主要责任者”,予以通报批评。72.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违反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者”,予以通报批评。73.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妨碍正常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予以通报批评。74.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不服从上级合理指示和安排,情节轻微者”,予以警告。75.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工作时间内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情节严重者”,4予以警告。76.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不配合或拒绝上级有关部门检查、稽查者”,予以警告。77.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工作不负责任,浪费材料、能源给单位造成损失1000--5000元者”,予以警告。78.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造成较大安全事故,使单位或他人财产遭受损失者”,予以记过。79.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合理安排,无理取闹者”,予以记过。80.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殴打同事或相互斗殴者”,予以记过。81.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造成一般责任事故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20000元者”,予以记过。82.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故意泄漏单位秘密,未造成经济损失者”,予以记过。83.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当月旷工2天(含2天)以上,或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含5天)以上者”,予以留用察看。84.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上岗时间组织或参与赌博者”,予以留用察看。85.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与服务对象打架斗殴,情节严重,或应承担主要责任者”,予以留用察看。86.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未按规定解缴和滞交有关收入者”,予以留用察看。87.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连续旷工3天或当月累计旷工5天以及年内累计旷工10天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88.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合理工作安排或无理取闹,经教育不改,影响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89.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利用工作之便采取各种手段获取通行费、路产赔偿等方面不正当收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90.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伪造、盗用单位印鉴或假冒领导签字获取不正当利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91.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与服务对象打架斗殴或滥用器械伤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92.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触犯国家刑律或被追究刑事责任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93.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受通报批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94.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受警告处分扣发两个月绩效工资。95.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受记过处分扣发三个月绩效工资。96.指挥部《员工奖惩暂行办法》中规定,留用查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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