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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方案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我市将开展为期两年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东莞市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复函》(国知发管字〔2007〕16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着力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体系,加快“科技东莞”工程实施,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创新型城市。二、工作目标(一)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明显强化将知识产权工作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每年的经济发展计划,列入考核镇(街)工作的指标;知识产权办公会议职能得到强化,各部门在办公会议的协调下加强协调合作,共同促进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工作政策体系日益完善,政策的引导范围进一步扩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增强。(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得到优化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投诉途径顺畅,侵权案件及时得到查处;重点行业和展会建立有效的自律保护机制;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明显提高。(三)知识产权服务力量继续壮大政府对服务机构的培育措施得当,全市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分布合理,经营规范,与我市知识产权的服务需求基本配套;建设知识产权研究会、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等服务机构,协助政府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各级专利信息利用系统和商标查询平台广泛建立,在市、镇两级政府和重点行业、企业中建立专利信息检索分析利用系统和商标查询平台;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东莞分平台有效运作,专利技术交易日趋活跃。(四)企业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不断增强集中力量培育、扶持和发展一批“两自”企业、专利培育企业、专利试点企业。在电子制造业、机械制造业、医药、化工、玩具、家具、服装等行业中重点扶持一批知识产权意识高、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做大做强。在一批重点企业中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高独立实施知识产权策略和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五)自主技术的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在试点期间,实现全市专利申请量年增长1000件以上;提高专利授权率和发明专利的比例;专利的实施率逐步提高,专利产品产值占销售额的比例逐年增加;专利实施项目取得良好效益,专利实施对当地产业产生推动效应。三、工作措施(一)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全市经济整体发展战略市政府把知识产权的申请和授权量、知识产权事业经费投入和“两自”企业的数量等知识产权方面的重要指标列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政府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规范科技评价体系中有关专利工作的评价指标,使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全市经济整体发展战略;结合我市的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组织力量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选择部分镇(街)作为“知识产权创新镇”,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完善具有镇(街)特色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服务体系和保护体系。通过建设“知识产权创新镇”,在2~3年内培育出2-3个保护氛围浓厚、配套服务完备、知识产权集聚、“两自”企业云集的特色区域——“知识产权示范镇”,带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迅猛发展。(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大力度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新闻宣传媒介,运用各种形式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系列活动和经常性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经常性开展各类知识产权培训。专利、商标和版权的主管部门根据全市企业的特点和需求,整合资源,集中师资,分行业、分区域、分对象,以巡回宣讲,专家讲座等形式,开展知识产权系列培训。全市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将知识产权教育列入企业干部培训计划。(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执法设备配置,执法人员全面执行持证上岗,对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实行定期的岗位培训和考核。2.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知识产权职能部门设立违法案件举报和投诉快速通道,及时查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力量,设立专利行政执法队。建立公安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定期联络制度,成立联合执法联络室,充分发挥专利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互协调的体制优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保护力度。3.提高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引导企业制订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用专利保护核心技术、用商标保护品牌、用著作权保护软件产品。提高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尤其是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4.引导行业、会展建立自律保护机制。指导行业协会制订行业内的知识产权自律公约,建立会员单位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在行业内形成鼓励创新和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引导流通领域企业开展“正版正货承诺”活动;出台《东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加大展会保护力度。专利、商标和版权等部门联合驻展,加强对会展的知识产权管理,及时处理侵权案件,杜绝侵权产品的参展。(四)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1.建设市专利信息检索平台。分步建立为企业服务的国内外专利信息检索系统、重点行业专利数据库和专利文献公共阅览室,指导各镇(街)建立专利信息利用系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利用。2.建设商标知识产权保护预警及服务系统。按不同国家(地区)建立商标信息数据库,按不同的类别分别建立我市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区域品牌、镇(街)名称及重点企业品牌等5大信息数据库。指定专人负责利用计算机网络定期在商标信息数据进行检索,即时发现被他人抢注或需要及时处理商标申请、使用、保护等商标信息,利用工商部门商标管理职能优势以及管理触角延伸到最基层的优势,通过分局以多种方式为相关企业或部门提供预警和相关服务信息,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采取相应措施。3.扶持发展专利代理机构。继续引进优秀专利代理机构,培育一批代理机构做大做强。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合法经营,加大对非法代理机构的查处力度。4.加强各类知识产权服务力量。建设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预警和法律援助,规范知识产权代理市场,搭建企业之间和企业与政府之间沟通的平台;成立市知识产权研究会,研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为政府决策提供有效参考。(五)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开展经常性调研,掌握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需求,及时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政策指导;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以调研数据为参考,制订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六)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制定“两自”企业培育发展计划。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培育自有品牌自主技术企业的意见》目标制定培育发展计划,形成完善的“两自”企业培育体系。2.加大对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的支持。认定和扶持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和知识产权培育企业,对在专利、商标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上具有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促使企业的创造通过知识产权制度得到充分保护。3.支持企业争创名牌。鼓励企业获取知识产权,对我市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分别给予资助。奖励地区和行业集体商标注册。对获得驰名、著名商标、专利奖、名牌产品的企业,以市政府名义给予重奖。设立和组织市级商标、专利和名牌产品奖项,鼓励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提高创新能力。(七)促进专利技术的引进和实施1.建设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东莞分平台,推动国内外优秀专利在莞产业化,鼓励本市企业引进和吸收外来先进技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2.建立若干个行业专利技术孵化中心,使具备行业共性的专利技术得到及时转化,推动整个行业技术发展。3.投入资金扶持专利技术实施,对符合产业导向、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的技术和产品以及市场前景好、效益高的专利产业化项目进行资助和引导。(八)加强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中方在合资、合作企业中参与知识产权分配的比例,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提高进出口企业的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密切关注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和发展动态,针对我市企业产品和技术的知识产权状况,加强跟踪分析,在对外贸易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预警作用,防范侵权风险,保护出口市场;密切关注我市企事业单位在国(境)外投资设厂、举办展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防止知识产权流失。(九)加快知识产权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对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加强培训,及时更新知识产权知识,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开展各类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者培训,壮大我市知识产权人才队伍;鼓励企业引进知识产权管理人才,资助企业派遣优秀管理人员参加知识产权相关培训;引进知识产权高级服务人才,为我市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代理和诉讼服务。(十)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1.加强市知识产权局工作力量,在知识产权法制科的基础上,加强科室和人员配置,以适应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新要求。2.推动松山湖科技园区完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机构、制度、维权诉讼、法律援助等机制,形成一个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浓郁、管理到位、保护有力、服务及时的知识产权试点园区。3.健全镇(街)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推动各镇(街)完善协调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工作投入。各镇(街)设立专门负责知识产权事务的机构,明确主管领导和专职管理人员。四、实施步骤我市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7月-12月):召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授牌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举办大型咨询活动,通过新闻媒体等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浓烈的试点工作氛围。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2008年1月-2009年3月):在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措施,各方联动,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完善,提高工作水平,实现试点工作目标。第三阶段为接受考评验收阶段(2009年3月-6月):认真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考核验收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检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认真进行整改,保证各项工作达标后,向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汇报,并接受考评验收,争取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行列。
本文标题:东莞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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