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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讲解住房公积金常见提取类型1、租房提取2、社保存量提取3、购房提取4、还贷提取(按月还贷和非按月还贷)5、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深圳“无房”情形分析租房提取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范围内无自住住房的均可以申请租房提取,可提取额为职工提取月缴存额的50%*缴存月份。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的,可分别申请租房提取。关键点:1、异地有房,深圳无房的同样可以申请。2、申请月份从职工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月份开始计算,最早为2010年12月;案例职工及配偶在深圳无房产,丈夫从2010年12月开始缴纳公积金,每月缴存2000元;妻子从2011年3月开始缴纳公积金,每月缴存1000元,2011年10月该家庭可提取多少?丈夫:2000×50%×11=11000元妻子:1000×50%×8=4000元“有房”提取情形分析以下所有案例涉及的“职工”房产范围包含职工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指职工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关键问题1、是否有社保存量资金?4、购房票据什么时候开具?3、是否有银行贷款?2、您有几套房产?建议提取类型顺序社保存量提取(原在社保局缴存的公积金)非按月还贷提取(2010年12月后在银行仍有贷款)购房提取(购房票据的开具日距离提取日在两年内)按月还贷提取(现在银行仍有住房贷款)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建议提取类型顺序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有自住住房,但票据已过期,在银行无住房贷款的,只能申请其他住房消费提取。职工必须累计缴满12个月后才能申请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在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之前应先单独提取社保存量资金。社保存量提取只要职工在深圳有自住住房,不管是什么时候买的,有多少套房,都可凭其中一套房产证、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或个人住房抵押按揭合同申请社保存量的全额提取。职工仅有一套住房关键问题:1、购房票据(发票或契税票)什么时候开具?2、是否有申请银行抵押贷款?职工仅有一套住房案例一:职工从2010年12月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在深圳仅有一套自住住房,房子是在2005年5月购买的,在2010年11月20日开具了契税票,现在银行无贷款。分析1、无论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只要“购房发票”或“契税”票的开具时间距离申请提取时间在两年内,则可以申请购房提取;一套房产资料只能申请一次购房提取。因:该职工购房票据的开具时间是2010年11月20日,职工可在2012年11月20日前申请购房提取;购房提取所需资料可提取额计算职工及配偶可分别使用该套房产资料申请购房提取;职工及配偶可100%提取,留存一个月的余额;职工及配偶提取的合计金额不超过购房的总价款;有社保存量资金的,系统会先扣取存量资金再扣增量资金。2、由于职工无银行贷款,因此申请完购房提取后,职工无其他符合的提取类型,只能在缴满12个月后申请其他住房消费提取;3、往后职工每年可申请一次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案例二职工从2010年12月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在深圳仅有一套自住住房,房子是在2005年5月购买的,在2006年10月20日开具了契税票,在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现每月仍在还贷。分析1、因为职工的购房票据超过了期限,因此不符合购房提取的要求;2、职工申请了银行贷款,因此不管房子是什么时候购买的,均可根据银行每月的还款记录,申请还贷提取。还贷提取的月份需从职工缴纳公积金的月份开始,最早为2010年12月。非按月还贷提取所需资料具体操作:1、职工可在2012年X月申请2010年12月——2012年X月的非按月还贷提取;(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的,应共同申请)2、职工提取完非按月后可申请按月还贷提取,必须本人办理,代办需出具公证书;按月还贷提取所需资料可提取额计算1、职工可提取从2010年12月开始的还贷额;2、职工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每月实际还贷额,留存一个月余额;3、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的,一方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提取的,可以申请双方共同提取,两人的总提取额不超过总实际还贷额;案例三职工从2010年12月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在深圳仅有一套自住住房,房子是在2005年5月购买的,在2006年10月20日开具了契税票,现无银行贷款。职工只能在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后申请其他住房消费提取。职工在异地仅有一套房产案例四:职工在深圳无购房,2005年5月在惠州购买了一套房产,如何办理提取?1、异地的房产,可申请办理社保存量提取;2、异地的房产,有房产证、购房票据符合要求的可申请购房提取;3、职工可申请租房提取。职工在深一套,异地一套假如:职工在深圳市有一套房产,在惠州有一套房产。由于住房公积金系统与国土局联网,计算房产的数量以系统反馈数量为准,如在国土局无异地的房产信息,则按一套房产计算,如系统反馈两套,则按两套计算。职工应诚信申报。职工有两套住房关键问题:2、是否有申请银行抵押贷款?1、购房票据(发票或契税票)什么时候开具?3、选择哪套房申请还贷提取?职工有两套住房案例一:职工从2010年12月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在深圳有两套自住住房,第一套房子是在2005年5月购买,在2006年10月20日开具了契税票,第二套是在2010年10月购买,同年11月5日开的发票,两套房产在银行都无贷款。分析:1、有社保存量资金的职工先办理社保存量资金提取;3、职工在2012年11月5日前可申请第二套房的购房提取;2、2011年11月以后先可申请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可提取额计算社保存量资金可全额提取;职工及配偶可分别使用第二套房产资料申请购房提取;职工及配偶可分别提取账户余额的60%,留存一个月的余额;职工及配偶提取的合计金额不超过购房的总价款;职工有两套住房案例二:职工从2010年12月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在深圳有两套自住住房,第一套房子是在2005年5月购买,在2006年10月20日开具了契税票,第二套是在2010年10月购买,同年11月5日开的发票,两套在银行都有贷款。分析1、有社保存量资金的职工先办理社保存量资金提取;2、职工和配偶可在2012年6月各选择其中一套房产申请2010年12月—2012年6月的非按月还贷提取或选择同一套共同申请非按月还贷提取;3、当日可立刻再申请第二套房的购房提取;(如果两套都符合购房提取,职工和配偶可分别申请);4、夫妻双方可各选择其中一套房产或选择同一套房产申请按月还贷提取;可提取额计算社保存量资金可全额提取;职工及配偶可共同申请非按月还贷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为每月缴存额的60%,合计提取不超过每月的实际还贷额;职工及配偶可分别再提取账户余额的60%,留存一个月的余额;职工及配偶提取的合计金额不超过购房的总价款;举例:某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2万,其中有社保存量资金1万,从2010年12月—2011年10月每月缴存1万,职工每月还贷4000元,则职工在2011年10月共可提取金额是多少?10000(社保存量)+4000*11(非按月还贷)=54000元(120000—54000)*60%=39600元(购房提取)共提取:93600元职工有三套或以上房产关键问题:1、第三套或以上房产的购房票据是否在2010年9月30日之前?2、是否有申请银行抵押贷款?职工有三套或以上房产案例一:职工所有在深圳的房产均是在2010年9月30日之前购买的,可以怎么提取?1、看所有房产是否仍有银行贷款?如果在2010年12月—2012年X月有银行贷款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申请非按月还贷提取;2、看购房票据的开具时间是否符合提取要求?如果购房票据的开具时间是在2010年9月30日前的,每套房产可分别申请购房提取;3、所有的提取按职工持有两套房产的标准提取。职工有三套或以上房产案例二:职工在2005年5月及2010年2月分别购买了房产,在2010年10又购买了第三套房产,可以怎么提取?1、如果前面两套房产在银行有贷款,职工可选择其中一套申请非按月还贷提取;第三套房不能申请。2、如果2005年5月、2010年2月购房的票据在2010年9月30日开具,则职工可在2012年09月30日前办理购房提取,否则不能申请;3、2010年2月购买的房子可申请购房提取;4、2010年10月购买的房子不可申请购房提取;谢谢!
本文标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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