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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委托合同出租房屋委托人:(甲方)甲方代理人:出租房屋受托人:(乙方)乙方经办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总则第1条.在本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委托期限内,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委托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出租或占有使用。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租金标准、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对甲方承担义务。第2条.本合同的订立,甲方应当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甲方委托代理人经办本合同的,代理人还应该提供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乙方应当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第3条.甲方为乙方代理出租其房屋提供必要的房屋租赁协议证明文件,房屋共有人同意出租房屋的书证和个人身份证明。第4条.本项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按照政府的各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以及出租房屋的其他登记手续,并承担房屋租赁中政府规定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的税、费。第5条.乙方承诺按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用途寻找承租客户和使用房屋。如确需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乙方应当提前一个月得甲方同意,甲方有权否决乙方关于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要求。第6条.甲方在房屋租赁期间转让房屋所有权,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第7条.房屋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发生转让、继承的,房屋受让人或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第8条.甲乙双方信守承诺,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二、房屋状况第9条.甲方提供乙方代理出租的房屋座落于昆明市区(县)房屋共室厅,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第10条.甲方提供现有房屋的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物业验收单》中具体说明。《物业验收单》经乙方查验实物签署确认意见后,作为乙方交还甲方房屋时的验收依据。未在《物业验收单》上注明的物品出现损毁、丢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三、委托期限第11条.甲方交由乙方出租房屋的委托期限为个月,自贰零年月日起,至自贰零年月日止。第12条.委托期届满时如果乙方代理出租的客户要求继续租用该房屋,乙方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同意继续出租,甲乙双方应当续签《出租房屋委托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继续出租,应当以延长期的形式给乙方代理的承租客户留有必要的找房搬迁时间。延长期在委托期届满后自动顺延过一个月,并通知甲方,延长期内租金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租金标准由乙方支付甲方。第13条.房屋委托期届满时,甲乙双方如果需要继续保持委托代理关系,应当在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出租房屋委托合同》。四、租金支付和免租期的约定第14条.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每月房屋租金总计金额(税前)为人民币元。大写为万千佰拾元整。本合同规定日租金额是:月租金额/30天。第15条.甲方同意将个月作为免租期提供给乙方。免租期内,乙方不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第16条.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按支付,首次付款日期为合同签订当日将个月的房屋租金个月押金及个月的有线电视费存入甲方提供的银行储蓄账户,开户行:;开户人;开户人身份证号码:;账号。其余租金的余款由乙方按季度将租金存入上述账号,如上述开户人姓名与账号有误或改变等原因造成乙方付款延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五、房屋相关费用第17条.委托期内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卫生费、有线电视费、供暖费,以及规定由房屋使用人缴纳的其他费用等,由乙方代理出租的客户承担;供暖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规定由房屋所有人缴纳的其他费用,不因使用情况而发生变化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第18条.乙方代理出租的客户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缴纳房屋相关费用的,乙方承担连带缴纳责任,甲方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缴纳房屋相关费用,影响乙方及乙方代理客户正常使用房屋时,乙方有权代缴,代缴费用从应交付甲方的房租中扣除。第19条.甲乙双方签订《物业验收单》之前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必须处于结清状态,因以上房屋相关费用未结清导致乙方及乙方代理客户损失的,其损失部分乙方有权在应支付甲方的房屋租金中扣除。第20条.甲方自行办理《房屋租赁证》并交纳相关费用。六、房屋支付与交还第21条.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家电)交付给乙方。第22条.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时,乙方有权拒绝接收房屋中存在的以下物品:动物、植物及类似物品;单价超过贰万的贵重物品;艺术品、古董等价值难以衡量的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甲方声明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个人持有的物品。第23条.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后,如果甲方需要进入该房屋,应当事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未遵守上述约定擅自进入房屋,出现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物品的丢失、损坏等情况,乙方概不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第24条.乙方应当在委托期及延长期届满后2日内,将符合正常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家电),依照《物业验收单》交还给甲方,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家电)而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第25条.办理房屋交还手续时,乙方及代理出租的客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留置物品,甲方对未经同意的留置物品有权作为丢弃物品处理,不承担赔偿责任。七、房屋修缮第26条.在委托期内,甲方应当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与协助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第27条.乙方及其代理客户使用不当或认为破坏而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含家电)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补偿,双方如对损坏持有异议,应当提交有关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鉴定。第28条.除乙方及其代理客户使用不当、人为破坏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含家电)损坏情况外,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含家电)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出维修的通知后15日内完成维修,或提供相应替代品,或委托乙方代其维修,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第29条.在委托期内,如发生房屋主体结构、供排水系统、供电照明系统、供暖系统、管道煤气系统等设施的施工改造,甲方应及时缴纳应当有房屋产权人承担的费用,以保证施工改造顺利进行及乙方代理客户正常使用房屋。第30条.乙方及其代理客户可以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简易装修,装修方案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如果乙方没有得到甲方书面答复进行装修,乙方将承担违约经济补偿责任。如果甲方同意装修方案,委托期届满后,乙方不得拆卸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修成果归甲方所有。八、保证事项第31条.甲方就本项房屋委托乙方出租做出如下承诺,并承担因不遵守承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影响本合同履行所造成的损失:1.甲方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且不存在房屋产权争议。2.房屋的产权权益及占用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3.房屋出租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同意。4.没有对房屋设定抵押,或虽已设定抵押,但出租该项房屋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5.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及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6.房屋没有影响居住的结构问题。7.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能接触乙方代理客户;甲方保证不打扰乙方代理客户;甲方未遵守上述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第32条.乙方就本项房屋代理出租做出如下承诺:并承担因不遵守承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影响本合同履行所造成的损失:2.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房屋租金。3.乙方及承租客户依照本合同约定正当使用及妥善保管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家电)。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承租客户不得自行拆装、改建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不得安装、堆放超出房屋承重限度的物件。5.发现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家电)出现故障,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关系公司维修,并及时采取设施减少事故损害;6.承租客户本身过错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九、违约责任第33条.甲方违约责任:1.委托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收回房屋,无论自用、转租或转卖,均属毁约。甲方应当于擅自收回房屋后的当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月租金额两倍的违约赔偿金,因此给乙方及乙方代理出租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2.乙方或乙方代理客户发现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家电)出现故障。甲方接到请求维修通知后,因延误维修造成乙方代理客户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第34条.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支付房租,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日租金额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1月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月租金两倍的滞纳金。2.委托期内,乙方无故解除合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月租金额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3.乙方或其代理客户的过错责任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家电)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十、其他第3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房屋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剩余部分甲方须在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部退还乙方。1.甲方双方协商一致的。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第36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商议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第37条.本合同在双方完成房屋验收,并签订合同附件—《物业验收单》后生效,《物业验收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38条.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可以对本合同各项条款进行修改、删除和补充,双方最后签字文本为生效合同。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第39条.本合同及《物业验收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补充条款甲方:乙方:(签章)联系方式:公司地址: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电话:0871-甲方代理人:乙方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经办人电话:代理人联系方式:年月日签约郑州特别注意事项在委托期内甲方应负责的事项、费用:1.房内水管总闸门破损、漏水、爆裂。2.因防水层、座便器管道、屋内原管道等出现漏水不能正常使用、影响楼下邻居正常生活的。3.因电表、闸盒、电线老化等问题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用电。4.因有关规定对供水系统、照明系统、管道煤气(置换)系统、房屋结构等其他相关项目,需要整体更换,施工,改造,修理等发生的费用。5.委托期前发生的相关费用如:水、电、气、电话、卫生、保安等遗留费用。在委托期内乙方及代理客户应负责的事项、费用1.房内的门窗、玻璃、灯具、灶具等因使用不当发生损坏。2.合同期内发生的水、电、气、电话、卫生、保安、有线电视收视等费用。3.马桶配件、水管龙头因使用不当产生问题的。4.在墙上张贴、粘挂,使墙面产生破损,恢复原状的费用。5.屋内桌、椅、板、櫈、床、柜在原有基础上损坏的。6.下水管道因使用问题发生堵塞而产生的疏通费用。7.地砖、墙体因使用问题有破损的。8.屋内其他物品因使用不当产生破损的。甲方签字:乙方盖章:甲方授权代理人:乙方经办人:年月日物业验收单1.装修情况:地面:□木地板□地砖□水泥地□其他□有损坏墙面:□木墙裙□壁纸□立邦漆□彩喷□其他□有损坏窗:□铝合金□塑钢□铁窗□有损坏门:□防盗门品牌:□有损坏2.固定设施□抽油烟机品牌:□新□较新□旧□无损坏□有损坏□燃气灶品牌:□新□较新□旧□无损坏□有损坏□坐便□新□较新□旧□无损坏□有损坏3.电器家具□热水器数量:品牌型号:□新□较新□旧□无损坏□有损坏□抽油烟机数量:品牌型号:□新□较新□旧□无损坏□有损坏□厨柜数量:品牌型号:□新□较新□旧□无损坏□有损坏□可视对讲数量:品牌型号:□新□较新□旧□无损坏□有损坏□其他4.钥匙共套,每套把5.表数水表:□1个表数□2个表数(厨房)表数(卫生间)电表:□电卡剩余字数□电费已与业主结清□电费已与业主结清共计元□查表表数煤气:□煤气卡剩余字数□电费已与业主结清□电费已与业主结清共计元□查表表数注:此房验收应在钥匙交接当天进行,本单填写内容作为正式合同的附件部分,不得改动。
本文标题:房屋托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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